工业增加值怎么算
工业增加值的计算方法有两种,即生产法和收入法(又称要素分配法)。
一、生产法
1、生产法是指从工业生产过程中的产品和劳务价值形成的角度入手,剔除生产环节中投入的中间产品价值,从而得到新增价值的方法。其计算公式为:
工业增加值=工业总产出-工业中间投入。
2、在工业增加值的实际计算中,工业总产出是直接用工业总产值(现行价格、新规定)代替的。这一指标的计算价格与工业中间投入的计算价格一律与新税制的规定相一致,按不含增值税的价格计算。
但是,增值税是企业所创造的新增价值的一部分,属于增加值范畴,为了确保工业增加值要素的完整,在计算工业增加值时,应将本期应交增值税计入工业增加值中。由此按生产法计算的工业增加值的实际计算公式应为:
工业增加值=工业总产值(现价、新规定)-工业中间投入+本期应交增值税。
二、收入法
这是从工业生产过程中创造的原始收入初次分配角度入手,对工业生产活动最终成果进行核算的一种方法。计算公式为:
工业增加值=固定资产折旧+劳动者报酬+生产税净额+营业盈余。
工业增加值的计算原则
1、本期生产的原则
工业增加值的核算必须是工业企业报告期内的工业生产成果。只有进入了工业企业报告期内的工业生产过程,通过工业生产活动所创造的产品和劳务才能进行工业增加的核算,非报告期内生产的工业产品,即使在报告期内出售,也不能作为本期的工业生产成果;反之,只要是报告期内生产的产品,不论是否出售,均应计入报告期生产成果。
2、最终成果的原则
工业企业生产活动的最终成果,从产品形态上看,体现于本期生产出的、已出售、可供出售和自产自用的产品和劳务上,不包括用于生产过程中的产品和劳务;从价值形态上看,产品生产的过程也是价值转移的过程,生产过程中所耗用的产品(中间投入)价值随同生产过程转移到新产品的价值之中。
为了避免产品价值的重复计算,必须在工业总产值的基础上扣除中间投入的转移价值。因此,要保持工业总产值与工业中间投入的计算价格、指标口径范围的一致性,避免工业增加值计算结果出现偏差。
以上内容参考:百度百科-工业增加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