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战前夕德军装甲车家族
二战前夕德军装甲车家族
二战前夕德军装甲车家族:比轻型坦克战斗力还强
契约是一种艺术。人类签署契约之后,如何遵守契约是一回事,但如果是不平等的契约,如何才能避开契约的限制,让对方无话可说,这才是艺术的高峰。比如把什么直升机航母说成“驱逐舰”之类的。
在二战前夕,德军军工业爆发式发展,但《凡尔赛条约》限制了德军研发坦克的能力。这还不算,条约中甚至还规定德军总兵力不得超过10万,不能建立空军,还要割让大量的海外殖民地。
这几乎是把德意志推向了灭亡的边缘。正所谓有因必有果,《凡尔赛条约》到底在二战爆发的起因里占有多大的份额,估计只有英法心知肚明了。
上世纪30年代,德意志经济爆发式增长,军工业的发展成为必然的趋势,为了避开《凡尔赛条约》的限制,开始了在命名上的一系列神操作。
除了以拖拉机的名义打造了一号坦克和二号坦克外,还打造了一大批轮式装甲车,毕竟我这个不是履带驱动的,你总不能叫坦克吧?
这些装甲车都以SdKfz开头,大体上分为三种型号。
SdKfz 221,这款装甲车的吨位约为4吨,发动机功率为75马,时速可以达到80公里,堪称是动如脱兔的小钢炮,另外车体上还有一挺7.92毫米机枪。
SdKfz 221服役于1935年,产量超过了300辆。SdKfz 222,这是SdKfz 221的改进型号,它的装甲厚度进一步提升,火力也升级为20毫米口径机炮,它的总吨位提升到5吨,时速降低到70公里。
1938年,SdKfz 222服役,产量接近1000辆。SdKfz 223,这辆轮式装甲车则是一款定义为指挥和通讯的车辆,它的上面配备有天线和无线电装置,还有7.92毫米机枪。
这款装甲车的产量约为560辆,1936年进入德军服役。
除了22型以外,德军还打造了23型装甲车,23型装甲车的时速更高,232型采用了八轮设计,时速可以达到100千米。
这些轮式装甲车在二战初期的德军作战中,可谓驰骋不息的猎豹,为德军保驾护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