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资房属于什么性质的房
集资房算福利房性质,同时属于经济适用房的组成部分。
集资房屋由国家部分减免,参与集资的职工部分或全部出资建设,房屋建成后,由职工和单位共同所有,其余由政府统一卖给符合条件的低收入家庭。
所谓福利房,又称优惠房或房改房,是指职工单位以工资货币分配的形式将公共住房出售给职工,职工以标准价或成本价购买,从而享有所购住房部分或全部产权的住房;房地产许可证通常在单位内,业主需要5~10年才能拿到。
最初,商品房是指房地产开发和管理企业,经批准用于市场销售后建造的房屋称为商品房;商品房按销售目标可分为国内商品房和出口商品房,内销商品房是指经政府规划主管部门批准,房地产开发企业通过土地使用权出让方式在境内(目前不包括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和台湾省)销售的房屋、商品房和其他建筑物。
集资房注意事项
1、集资房多为村委会与开发单位合作建房。据了解,从2001年8月6日后,政府部门不再审批合作建房,即便是在政府规定的红线范围内,集资房项目也大多没有经过正规的报建程序;同时,集资房的开发单位多数无开发资质。
2、集资房无正规楼书。集资房楼书多是一纸宣传单,一般不标明开发单位、建设设计单位,传单采取沿街散发形式。
3、集资房无正规预售合同。售楼员出示的购房协议书是开发单位与村委会联合印制的,并非正规的商品房预售合同。
4、集资房房产证多由村委会自行印制。在看房时,售搂员会告诉购房者签了合同后,发楼房使用证,但事实上,这个证是村委会与开发单位自行印制的,并无法律效力。
5、集资房多未补交地价。售楼员也表示,他们是先建房后办报建手续,日后购房者补交地价后,即可办理房产证。
以上内容参考:百度百科-集资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