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人为什么过群居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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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煜2017
2010-09-03 · 综合性的知识店铺,分享给特别的你
文煜20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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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始群处于人类的幼年时期。当时生产手段甚少,生产力极低,生活资料相当缺乏,经常受到饥饿的威胁。他们居处简陋,游荡不定。生存察毁的困难,同自然界斗争的困难,使原始人受到十分沉重的压抑。

原始群是比较松散的社会集团,只有母系血统可能起一定的作用。这种社会组织是人类存在的必要条件。这时,生产资料公有、集体生产、共同生活是他们的社会准则。

原始群的早期阶段,两性关系是杂乱的性交关系。人们可以“无限制的性交”,还没有婚姻和家庭。但是,它同动物的性交关系是有严格区别的。“所谓杂乱,是说后来由习俗所规定的那些限制那时还不存在”。“现在或较早时期通告的禁例在那时是没有效力的” 。既有兄弟与姊妹的婚配,也没有上下辈婚配的限制。我国古代文献中记载的“昔太古尝无君矣,其民聚生群处,知母不知父,无亲戚兄弟夫妻男女之别,无上下长幼之道”。“男女杂游,不媒不聘。”际嵌缘笔比死嗌缁嶙刺�纳��枋龊妥芬洹U馐侨死嗤牙攵�镒刺��蟮谋厝环⒄菇锥巍?

起初,原始群是不固定的,有分有合。随着采集、狩猎经流的发展,劳动中按年龄分工的出现,促使原始人群不断分化,由于不同年龄的男女之间生理条件的悬殊所引起的反应,人们思维的进步,父母与子女也不愿发生通婚关系,终于逐步排斥了杂乱的性交关系,发展为比较固定的血缘群团,又称血缘家庭或血缘公社。它既是一个生产生活单位,又是一个内部互婚的集团。其内部排斥了祖辈和少辈之间、双亲和子女之间互为夫妻的权利和义务;而在同一辈份之间既是兄妹,也是夫妻,即兄弟姐妹、从兄弟姐世搏妹之间互相通婚。马克思也说:“在原始时代,姊妹曾经是妻子,而这是合乎道德的”。兄妹结婚,这是血缘婚的晚期形式。恩格斯说:他们“把这种关系看做自然而然的事” 。这种血缘群婚在历史上曾经存在很长时期。两性关系由杂乱性交进入血缘群搜没祥婚也经历了一个漫长的过程,而且是婚姻史上的一大进步,它促进了人类社会的发展和人类身体结构的显著变化。我国的云南元谋人、陕西蓝田人、湖北郧县、郧西人、河南南召人、安徽和县人均属于分类学上的直立人阶段,大致处于血缘公社时期。他们的典型代表是北京人和他们创造的文化。

(选自宋兆麟等:《中国原始社会史》,文物出版社1983年出版。)
谢谢
百度网友b3bb18c
2010-09-03 · TA获得超过829个赞
知道答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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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为他们是北京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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