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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生开学我想在学校宿舍楼钱摆地摊,但学校物业将那个地段临时租给一个校内的超市,超市提出每个摊主要收二百元,这个事情合法么?...
新生开学我想在学校宿舍楼钱摆地摊,但学校物业将那个地段临时租给一个校内的超市,超市提出每个摊主要收二百元,这个事情合法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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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然不合法啦,在宿舍楼前的地应该算是教育用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第二十八条规定“土地使用权出租是指土地使用者作为出租人将土地使用权随同地上建筑物、其他附着物租赁给承租人使用,由承租人向出租人支付租金的行为。未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规定的期限和条件投资开发、利用土地的,土地使用权不得出租。”,同时,根据该法第四十四条、第四十五条的规定,划拨土地使用权,除满足补签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补交土地使用权出让金或以出租收益抵交出让金等条件,并经市、县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和房产管理部门的批准外,不得出租。
学校出租划拨教育用地用于商业用途,明显违反规定。学校和超市是不能成立租赁关系的
所以不存在超市向你收费的问题
学校出租划拨教育用地用于商业用途,明显违反规定。学校和超市是不能成立租赁关系的
所以不存在超市向你收费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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