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农村户口(已结婚)没有房子可以单独立户吗? 2这种情况不批宅基地合法吗?

问题2补充:长春政府于2007年将兰家镇规划为长江路开发区,自那以后农村符合宅基地申请条件的村民再也不给批号了,想盖的话必须签一份协议:两年内征收,不给任何房屋建设损失,... 问题2补充:长春政府于2007年将兰家镇规划为长江路开发区,自那以后农村符合宅基地申请条件的村民再也不给批号了,想盖的话必须签一份协议:两年内征收,不给任何房屋建设损失,三年征收补偿50%建房损失,四年征收补偿全额,五年征收按当时物价水平补偿。不签的话盖房子一律拔掉!请问这个协议违法吗?请高手指教,谢谢了!
开发区现在根本没有征收方案和公示征收细节,什么时候征收要看他们钱是否充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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vinxun
2010-09-09 · TA获得超过591个赞
知道小有建树答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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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的情况是可以单独立户的。条件:首先必须是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
其次农村村民还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才可以申请使
用宅基地:①居住拥挤,宅基地面积少于规定的限额标
准的;②因结婚等原因,确需建新房分户的。

这不批的理由是非法的,很明确。但是对于这种公权力你没办法去
对抗,如果你们实在不忿,就联合起来,一人出点律师费,
去找个律师,打行政官司,估计还是有胜算的。
不然没什么太好把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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