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什么人会死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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死亡原因及诱发因素
人类死亡原因或其影响因素,从宏观上分析主要有三个方面,即遗传因素、自然因素和社会因素。遗传因素是造成人的死亡的内在因素,而自然因素和社会因素则是造成人的死亡的外在因素。从内在因素看,人类个体同其他一切生物一样,有其特定的寿限遗传特性。寿限与死亡紧密相关,自然死亡是生物种活到终极特定寿限而死亡,因此寿限的遗传性成为各种生物死亡的内在因素。从外在因素看,自然领域中的天灾的侵袭、疾病的传播、气候条件的突然改变,社会领域中的战争、贫困、剥削制度、环境污染、科学技术不发达、文化水平不高、精神疾病等等,使得人类个体活不到特定寿限。遗传因素、自然因素和社会因素三方面又是相互依存、互为关联的。随着人类社会历史的发展、科学技术水平的提高,社会因素对人的健康和死亡的作用逐渐增强,自然环境因素对人的健康和死亡的作用则在逐渐减弱,而遗传因素则在上述两种因素的影响下,默默地改进着人类的寿命和死亡极限。
(一)自然死亡的观念�
15~16世纪之间,死亡在人们的概念中是个自然事件,是个必然的过程,人们并不企望死亡的时候由教士或医生来帮助临终者。当时的医书规定医生的救治义务无非两条:或是减轻消除疾病,或是让临终者舒适宁静地死去。阿拉伯和犹太医生不认为医药具有延长寿命的力量,如果有也是亵渎神灵的行为,是干预自然秩序的行为;死亡是个自然现象,不是什么外来的力量不良活动的结果。�
在对疾病侵扰的结果无能为力的状况下而将之归纳为自然死亡的概念,并非是真正的自然死亡的概念。真正的自然死亡应该是生物物种活到终极特定寿限而死亡,是受人体内在因素所左右的。《德意志大百科全书》(1909年)对自然死亡的界定:“自然死亡是非正常死亡的反义,因为非正常死亡乃是疾病、暴力或机械性周期干扰的结果。”和《哲学百科辞典》对自然死亡的观点:“自然死亡,就是在无自然疾病、无特定原因状态下的死亡。”还是符合我们对自然死亡的概念的。�
自从人类诞生以来,自然死亡即所谓“寿终正寝”,一直是人们的期望,但是在人类社会活动的实际中,自然死亡几乎是不可能的。按照《德意志大百科全书》和《哲学百科辞典》的定义,自然死亡首先必须排除疾病的因素,而人类死亡大多是与疾病密切相关的。所以,人类的死者极少有自然死亡者,除非少数高龄老人的“寿终正寝”,方才在基本上可称为自然死亡。故而我们可以说,人类大多数死亡都是非自然死亡,都是有诱发其发生的自然因素或社会因素的。�
(二)古代对死因的解释及影响因素�
1�古代神话对死亡原因的解释�
《宗教百科全书》(1987)将古代各种神话对死亡原因的解释归纳为8方面。一是死亡被认为是人的自然终结或是按照神的最初意愿而被人类接受的;二是神或神灵的死亡导致人间死亡发生,因而死亡并非由于人类的行为所致;三是人的死亡是神之间争斗辩论的结果;四是死亡是人受神或某种神灵欺骗的结果,或是神的疏漏、错误的结果;五是死亡是人的某种缺点引起的,尽管这种缺点看起来是微不足道的;六是死亡是人的错误判断或错误选择所导致的;七是死亡起因于人类的好奇、不服从、性违禁和杀戮等罪恶和过失;八是人类死亡是因为人自己要求死亡。�
2�古代影响死亡的自然因素和社会因素
除去神话对死亡的解释,古代实际的死亡因素中,自然因素是影响死亡的主要因素,社会因素也起着一定的作用。据学者研究,在古代社会有三大因素即瘟疫、灾荒和战乱导致当时的高死亡率和低寿命。一是瘟疫的猖獗流行。由于当时医疗卫生技术还相当落后,人类缺乏必要的卫生、医疗保障,加上生产力的低下,营养不良导致人群抵抗力微弱,非常容易造成瘟疫流行。历史的记载显示瘟疫以空前的毁灭力量吞噬着人类的生命,减少着社会的人口。公元 1337~1351年,欧洲流行的黑死病造成的死亡人数就达7500万人。二是灾荒的频繁发生。
古代人类生产工具落后,生产力低下,人们完全处于“靠天吃饭”的境地,凡遇到一些规模稍大的灾荒就会造成饿殍遍野,出现人吃人的悲惨局面。例如在中国,历代水灾、旱灾绵延不断,成为人口增长缓慢和寿命短暂的一个重要根源。据统计,从汉高帝元年(公元前206年)到民国22年(1933年)总共2139年的时间内,发生大的水、旱灾的就有2087年,侥幸没有发生大的灾荒的只有52年。三是长年的战乱不息。经常性的、大规模的战争也是降低人类寿命的重要因素。中国秦末农民战争以及楚汉相争,导致汉初“死者过半”,“户口可得而数者,才十二三”。 在汉末和三国时期的108年间(157~265年),全国人口损失了80%以上。三国时代全国人口仅有767万,不及西汉的七分之一。据史学家统计,1623年全国人口为5165万,而1660年却只有1908万,不到40年时间,死于战祸的人口就达3000多万人。 在西方中世纪的欧洲,十字军东征共达8次之多,从1096年一直持续到1270年, 直接死亡人数多达几十万。 �
(三)当代影响人类死亡的自然因素�
1�人类活动对自然环境的影响�
随着人口的不断增长,人类向地球的索取愈来愈多:土地、淡水、空气、矿产,并将废料遗弃在地球表层。加之工程活动对地球环境随心所欲的改造和破坏,如森林资源的掠夺性开采、现代工业引起的水源和空气的污染、植被被人为破坏后引起的水土流失、氟利昂的大量使用造成大气臭氧层的洞口等等,给人类的健康生存造成了很大的威胁。此外,自然环境中本身就存在着危害人类健康的理化生物学因素,如许多地方性疾病的发病原因,是由于当地地质中存在有害元素或缺乏人体的必要元素,而气候的恶劣、能源的匮乏、土地的贫瘠以及自然环境中感染人类的病原体的存在等等,均构成了威胁人类生存的“先天性因素”。�
2�自然灾害引起的人类死亡�
当代的饥荒、地震等自然灾害仍然导致人类的大规模死亡。 1846年爱尔兰发生“马铃薯”饥荒,大约饿死100万人,差不多占全国人口三分之一。非洲大陆上饥饿的人通常在2900万人以上, 每天约有 1 万人死亡。 1923年的日本大地震,使近10万人遇难。 1976年7月28日的中国唐山大地震死亡人数达24万之多。据统计,从 1905年至1990年,全球导致人员死亡的地震超过150次,死亡人数约为125万。其他如火山爆发、龙卷风、洪水、暴风雨、严寒、雷电等,均会引起人类的死亡。�
(四)当代影响人类死亡的社会因素�
影响死亡的社会因素内涵很多,几乎所有的死亡都与社会原因有关。即便是因疾病引起的死亡,也和社会因素有着密切的关系。例如经济贫困、饥饿灾荒、卫生条件差、医疗社会保障的不稳定、药品价格的飞涨、医疗技术水平的限制、医护人员的不负责任等等。国与国之间的战争、革命的爆发、残酷的镇压、连绵的内战、国际争端、匪乱、黑社会以及凶杀刑事案件等一切蓄意制造死亡的事件或行为所造成的群体的大量死亡,使我们对死亡的社会原因不能不予以极大的关注。经济落后和生活贫困的许多发展中国家,人们的死亡率及各种发病率明显高于发达国家。文化教育与人的健康具有直接或间接的关系, 不良生活方式,会促成许多疾病的发生及恶化,从而提高死亡率。例如冠心病、肺心病、脑血管病、性病、精神疾病等均与不良生活方式有关。社会因素就是通过诸如吸烟、酗酒、交通事故、职业、自杀、他杀、艾滋病、吸毒、战争等机制对人类死亡施加影响的。�
⒈酗酒、吸烟与吸毒对人类死亡的影响�
长期或过量地酗酒,会对人体健康产生不良影响,造成慢性酒精中毒,引起脑血管疾病和癌症,甚至猝死。据世界卫生组织的资料记载,饮酒者的死亡率,要比一般居民的死亡率高1~3倍。在导致死亡的交通事故中,30%~50%与司机饮酒有关。在美国,每年死于饮酒的人数超过20万人,这个数字约占美国全年死亡人数的8%。吸烟可以引起肺癌、膀胱癌、冠心病、口腔癌、喉癌、食道癌等疾病。在吸烟盛行的国家或地区,65岁以下男性肺癌死亡的90%、支气管炎死亡的75%、冠心病死亡的25%是由吸烟所致。 中国预防医学科学院的一项科研成果证实,1993年,中国烟草税收300多亿元, 而治疗由吸烟引起的各种疾病、劳动力损失、早逝等方面的经济损失,则高达650亿元之巨。 成为严重社会问题的吸毒死亡,大多是由于吸毒过量引起中枢神经系统的过度抑制,使呼吸停止而死亡。也可因多种毒品混杂滥用中毒致死、因并发症致死、因精神障碍变态致死以及因戒断反应致死等。 目前,毒品泛滥已成为当今世界最严重的公害之一,根据联合国有关世界毒品问题报告公布的数字,1997年全球毒品
销售额4000亿美元,全球使用毒品人数约2.4亿,并以每年3%~4%的速度递增 。�
⒉交通事故对人类死亡的影响�
在交通事故中,汽车车祸比其他意外的损失要严重得多。1974年全世界死于车祸的人数约25万,1984年超过30万;欧洲共同体成立几十年来,各成员国的道路上共有约200多万人丧生。此外,世界各地每年都要发生数十起重大铁路事故。
1999年8月2日凌晨,印度东部孟加拉邦发生一起严重火车相撞事故,造成至少500人死亡,1000多人受伤。空难引起的死亡越发引起人们的关注,世界空难纪录是于1977年3月27日创下的, 泛美航空公司和皇家航空公司的两架“波音-747”大型客机相撞,死亡583人。水上事故也会引起死亡,20世纪有成千上万艘船只沉没,举世闻名的有“柏林”号、“泰坦尼克”号等船舶的沉没。从1976年到1980年,就有118艘船失踪, 百慕大三角就是一个屡发沉船的神秘地区。20世纪航天事业的发展,也引发宇宙飞行事故的死亡。苏联有6名宇航员死亡,美国则有10名,其中7名是“挑战者”号机组人员。这艘多次性飞船由于固体燃料加速器失灵,发射73秒后在14326米高空坠毁。�
⒊社会职业因素引起的死亡�
世界上许多职业具有危险的死亡因素潜伏着,它们时时刻刻威胁着从事该种职业工作的人员。除了军人,一般认为最有危险的职业是矿工职业。在前苏联,1989年死亡矿工400多人,1990年约为500多人;其次是记者,1987年有32名不同国家的记者被杀害,1988年为45人,1989年为70人。在体育职业引起的死亡中,依据美国学者统计,最危险的运动是登山,美万名在规定条件下从事登山的人中有56人丧生。仅珠穆朗玛峰从1922到1988年间就夺去了59条人命。击剑、滑雪、滑翔、汽车拉力赛等也常发生死亡。拳击死亡更多,从1943年到1988年,有300名职业拳击手丧命,而在20世纪, 总共有上千名运动员在拳击时被打死。因游泳而丧生的也很多,在俄罗斯,每年就约有1.7万人淹死。 球迷在骚乱中因挤压而死亡者也屡见不鲜。�
⒋社会暴力行为对人类死亡的影响�
社会暴力行为包括战争暴力行为、国家政治暴力行为、社会刑事暴力行为等。使人类导向死亡的最大的机器就是战争机器,战争引起的死亡往往是大规模的死亡。据历史学家统计,全世界从1770到1990年在各次战争中总共死亡1.015亿人,其中约一半人为和平居民。第一次世界大战死亡人数1000万,第二次世界大战有1500万军人战死,再加上至少同等数目的平民百姓,死亡人数共达3500万~4000万。统治阶级为了维护自己的利益,动用国家机器对敌对势力进行镇压;没有掌握政权的群体,为了达到自己群体的目的,也可能采取革命暴力或恐怖活动,都是以部分人类生命的死亡作为代价。刑事犯罪是和平时期危害人类死亡的主要原因,由此而引发的法律惩罚性行为死刑自然也是生命的结束。资料显示,美国一些城市的凶杀案发生率很高,导致死亡的濒发,每年被枪械打死者超过3万人。美国的刑事杀人案平均每年发生2万件,但被审判的只有1万人,每年判处死刑的人大约有300人。日本每年约有1000人因杀人罪被判刑。被判处死刑和处死人数最多的首推伊斯兰国家伊拉克和伊朗,这两个国家每年都要处死数千人。目前,全世界尚有 100多个国家在立法上保留了死刑。�
⒌其他社会行为对人类死亡的影响�
其它社会行为对人类死亡的影响,主要指环境的污染。城市空气污染引起的死亡最为严重,工业生产产生的烟气、汽车排放的废气造成大气中形成一层烟尘。在太阳紫外线辐射下,多种烟雾成份相互发生反应,产生出有害物质如过氧化硝酸乙酰等。1952 年英国伦敦大雾持续1周之久, 导致4000人死亡。墨西哥城位于海拔2225米的干涸湖床上,有300万辆汽车在行使。 由于空气稀薄,这里汽车排出的废气比海平高度的汽车多一倍,因此造成严重的空气污染。调查显示,将近70%婴儿的血液含铅量过大, 标度高到足以导致发育畸形。1989年,为减少儿童接触冬季的烟雾,墨西哥城内的学校曾停课关门,儿童上街都得戴防毒面具。工业、农业、日常生活中被人接触或使用的化合物,如农用杀虫剂、酒类代用品、煤气等,对人类也有一定的致命危险。核工业污染引起的死亡令人警觉,从1945年以来,地球上核爆炸顺延进行了1820次以上,这意味着平均每9 天在地球上某个地方就有一次原子爆炸,而切尔诺贝利核电站事故加剧了对核污染这种无形死亡的恐惧。社会行为还会导致物理因素引起的死亡如各种机械性损伤、机械性窒息,高温如烧伤、低温如冻伤等所致的死亡,以及气压、放射、超声波、激光、微波、高频等损伤等引起的死亡。�
(三)影响人类死亡的社会心理因素�
⒈不良心理因素与高危人群的死亡关系�
不良社会心理因素可以促成高危人群的形成和某些疾病的发生与发展。所谓高危人群,是指易受疾病侵扰的对象,主要包括儿童、老人、残疾人、离婚者、丧偶者、以及在重要生活事件如就业、升学、恋爱上受挫折者。他们比一般人群更具有患病和过早死亡的可能性。不良社会心理如恐惧、焦虑、绝望、悲观等会引发精神病、高血压、冠心病、癌症、溃疡病等疾病。中医理论也认为,心理因素即情志因素具有致病作用。因为一切疾病的形成均主要归结为内伤七情即喜、怒、忧、思、悲、恐、惊,外感六淫即风寒暑湿燥火,以及饮食不节、房劳太过等等。《内经》认为“忧愁思虑则伤心”,“惊则心无所倚,神无所归,虑无所定,故气乱矣”,由此可导致一系列严重疾病或死亡。�
⒉不良心理因素对癌性死亡的影响�
不良社会心理因素可以促使包括一部分癌症在内的心身疾病的发生或人的死亡。比如胃癌流行病学研究证明,在胃癌患者中,许多人是由于受过某种社会刺激,或心胸不够开朗,尤其是在吃饭时生闷气。肿瘤学者们发现,癌症患者多为忧郁型性格。据有关报道,经常处于失望、焦虑、忧郁等心境状态的B型(抑郁型)性格者,易患恶性肿瘤, 这与该类性格者的抑制性情绪通过中枢神经系统降低免疫功能对致癌物质的防御能力有关。美国的有关报道也证实,强烈的社会心理刺激,使得当事人容易患上各种癌症。如婚姻状况对肿瘤的死亡具有促发作用,15~64岁的男性白人,在婚者呼吸道癌症死亡率为28/10万,消化道癌症为27/10万;但离婚者呼吸道和消化道癌症则分别上升为65/10万和 48/10万。�
(五)疾病对人类死亡的重要影响�
⒈疾病在人类死亡因素中的地位�
严格说来,除了所谓的自然死亡和暴力死亡之外,人类的死亡基本上是由疾病造成的。即使在自然死亡中,所谓“寿终正寝”和“无疾而终”,也并非真的与疾病无关,而是多少都与疾病有一定的关系。这可能有两种原因,一个可能是由于死者的疾病未被发现,或人们对其死亡的疾病在当时尚未认识;另一个是由于这样的疾病是没有多少痛苦的疾病。联合国1991年资料显示,全世界每年死亡人数在5000万至5500万之间,绝大多数人(93%)死于各种疾病。所以有人认为,死亡并非无法对抗, 死亡仅仅是自然发展节奏的一个后果。不是死亡,而是疾病,才是真正的敌人,只有经过医学科学的努力,才能不断地把那些可逆的病理过程同非可逆的病理过程区分开,不断地采取一些措施使人体与疾病力量的平衡转变为有利于维持生命、有利于延缓死亡。�
⒉不同历史时期人类死亡疾病谱的变化�
20世纪70年代以前,致人于死命的主要是传染病,如鼠疫、麻风、梅毒、天花、霍乱和流感等。当代医学科学的进步,使疾病谱发生显著的变化,导致人类死亡的疾病由以传染性疾病为主转变为由非传染性疾病为主。现今尽管有数百种疾病困扰人类,人类的头号杀手应数心脑血管疾病,占死亡率的51%;第二位是癌症,占死亡率的17%,现在全世界每年死于癌症的约有500万人;第三位是糖尿病;第四位是老年痴呆症,西德1991年此类患者有30万人,超过10% 的居民的大脑具有这种疾病的初始症状。当前,被称为20世纪鼠疫的艾滋病,成为威胁人类死亡的疾病。 1988年7月份全世界新报告的艾滋病例7766人, 全世界新增加的艾滋病患者已有10多万人,到1994年国际艾滋病研究会在日本东京举行时的十几年中,艾滋病已夺取了世界上近百万人的生命。1995年全球共有2000万艾滋病毒感染者,截至1999年9月30日,我国共报告艾滋病毒感染者15088例,其中包括477例艾滋病病人。预计在有效的药物发明之前,21世纪世界上会有更多的人成为艾滋病病毒感染者,会有更多的人因此而死亡。
(六)生物节律对人类死亡的影响�
⒈生物节律的概念�
人和其他生物一样,生命活动的展现是按特定的时空程序运转和表述的,在这一程序中存在着明显的节律性,称为生物节律。生物节律又可分为生殖节律、死亡节律等,很多疾病的产生和发展,都可以通过生物节律来认识。人的一生中,工作和睡眠、进食和排泄、心跳和呼吸、血压和体温等,都表现着特有的节律变动。人的死亡也是如此,也在一定程度上受着生物节律的调控,只是在现今的科学条件下,对这种规律尚未完全掌握而已。一般认为,使生物节律得以显现的结构机制称为“生物钟”, 人体“生物钟”是由人体内几个或更多个复杂的时钟(或叫子时钟)构成的,下丘脑的视上核参与整合这些时钟的功能,一些激素也起着主要作用。 �
2.生物节律对人类死亡的影响�
死亡与昼夜节律存在一定的关系, 大部分资料表明,每天清晨4时~早上7 时是人类死亡率最高的时间。在这期间大多数人的脉搏跳动缓慢,身体机能进入最不活跃时间。天亮之前人的警觉性最差,人体处于“睡眠周期”生理变动中,体液循环、肺通气量减少,血氧饱和度降低,这些情况都影响到脑神经对外界事物反应的灵敏度和判断力。老年人病逝不少是在天亮前4时左右,对此有人认为,患病老人在睡眠过程中, 心肺功能处于低弱状态,最易使病情恶化;睡眠能使大脑功能受到抑制,各器官系统功能下降,敏感性及反应能力低下,所以易于在这段时间死亡。人的病死,也与月份、节气有关。据资料显示,冬季12~2月、春分和冬至前后5天的死亡数,均显著高于其他月份和夏至、 秋分前后5天的死亡数。 还有资料显示,脑部疾病的病人在2、3、4、6月份的死亡率较高,肺心病则以1、2、3、7月份的死亡率较高。我们家属在护理 临终病人的时候,对于病人好发的死亡时间或季节应有所了解,以便及时作好后事的准备。
人类的死亡过程
由于死亡的不可逆的经验性、死亡的他人不可体验性,使得每个人都不能体验自己的死亡。迄今为止,对于人类死亡过程尚未有相应的精密仪器可以客观地予以测试描记,人们只能以现有的手段,对死亡的若干表象过程加以研究,得出濒死期-临床死亡期-生物学死亡期人类死亡过程模式。这种研究,对于死亡过程中的解剖生理、病理生化状况的改变是可以获得一定成果的,但是对于人类死亡过程中的心理改变,仍无客观的、可以用仪器描记的方法获得其真实情况。这种缺憾,便成为唯心主义、宗教及迷信习俗等得以对死亡过程谬加妄论的依据。�
医学对死亡过程的解释�
医学家认为,死亡是人体生理机能逐渐衰减以至完全停止的过程,并非瞬息即逝的现象,而是一个逐渐发展的过程。机体内各组织、细胞并非在同一时间进入死亡,死亡并不是生命的骤然结束,即停止于一确切时刻的瞬间事件,而是一个连续进展的过程,所以可以将死亡过程分为濒死期、临床死亡期和生物学死亡期。这种死亡过程是以传统死亡标准即心跳呼吸停止为死亡标志的基础上提出的,一旦脑死亡标准得到广泛的承认,死亡过程的阶段应被重新考虑。很可能是两套标准或一套标准的两部分:心跳呼吸先发生不可逆转停止的话,其死亡过程仍以传统标准为准;脑死亡先发生的话,死亡过程则可分为濒死期、脑死亡期和整体死亡期。�
⒈ 濒死期�
从死亡过程开始到临床死亡到来之前的一段时期,称为濒死期。根据致死原因的不同,濒死期的时间可以长短不一,也有极少的死亡不经过濒死期而过渡到临床死亡期。一般说暴力意外猝死者濒死期很短或缺如,例如颈部切断、头部碾压伤、延脑出血、心脏外伤等可以不经过濒死期而直接进入临床死亡期。而慢性病致死者的濒死期较长,可达数小时或数天。我们护理的临终病人大都要经过濒死期。处于濒死期的病人可能有着自己不同的表现,依据所患疾病不同,精神障碍、呼吸障碍和循环障碍等症状可同时出现,可交错出现。以精神障碍为主的濒死表现为谵妄、意识不清、昏迷,各种反射减弱、迟钝;视觉消失最快,不能认出亲友或看不见人;听力维持较久,虽然说不出话来,但能听到亲人的呼唤,出现眨眼和嘴唇微启的反应,并发出低声呻吟;瞳孔可反复散大和缩小,有时眼球回旋突出;还有躁动、手足搐搦或强烈痉挛等表现;最后躁动减弱,身体变为松软。以呼吸障碍为主的濒死表现为呼吸不规则或潮式呼吸,喉部出现鼾声、哮吼声,最后经7~8次深呼吸后停止呼吸。以循环障碍为主的濒死表现为面色苍白, 角膜失去光泽,血压降低,脉搏难以触及,心音非常微弱,心动过速或心动徐缓,心律不规则,肢端湿冷等。�
2�临床死亡期�
病人经过濒死期,当以听诊和心电图确定呼吸和心跳停止,出现瞳孔散大、对光反射消失等体征,是为临床死亡期。临床死亡期通常的时限为5~6分钟,在低温或耗氧量低的情况下, 临床死亡期可延长至1小时或更久。从呼吸、心跳停止发展到脑、心、肺的细胞、组织死亡, 尚需经过一定的时间。依据临终病人的不同情况,临床死亡期的时限有所差异。由于心、肺的急性严重外伤而致死亡者,则几乎在损伤的同时心、肺功能即永远停止,则无救治的希望。一般说来,濒死期较短者,其临床死亡期的过程较长,反之则较短。这是因为如果濒死期较长的话,组织、细胞已经渐进性地受到不可逆的损害,一旦达到临床死亡期,就会很快死亡,所以临床死亡期较短。而对于濒死期较短的病人,因死因多是突如其来,其器官组织大多尚未发生急剧的改变,所以临床死亡期较长,尚有救治的希望。当然这是针对突发疾病的病人而言,对癌症等晚期病人来说,有无救治希望意义就不大了。 �
3�生物学死亡期�
生物学死亡期是指全身各组织、细胞的死亡,故又称细胞性死亡。此时临床死亡期结束,机体进入生物学死亡期,重要生命器官及所有人体组织细胞死亡,人体已不能复活。机体内各种组织对缺氧的耐受性不一,在临床死亡期呼吸心跳停止后,因缺氧各组织器官进入生物学死亡期的时间也不同。大脑对缺氧的耐受性最差,约经5~6分钟首先进入生物学死亡阶段,其它系统组织对缺氧耐受性较中枢神经系统为强,有的能维持数小时,有的可维持数天。有些组织在一定时间内仍可继续保持某些生活机能,称之为超生反应,如临床死亡后数小时心房肌仍有收缩功能,胃肠仍可见到蠕动;死后10小时,气管粘膜纤毛上皮仍有纤毛运动;死后30小时,有的甚至达70小时,精囊内精子仍有活动能力;死后2~3日,在收缩血管药物的作用下, 血管平滑肌仍有收缩力;死后30小时,汗腺对肾上腺素、阿托品等药物可呈发汗反应等等。超生反应的种种表现,在法医学上对于判断死亡经过时间,具有重要价值。
人类死亡原因或其影响因素,从宏观上分析主要有三个方面,即遗传因素、自然因素和社会因素。遗传因素是造成人的死亡的内在因素,而自然因素和社会因素则是造成人的死亡的外在因素。从内在因素看,人类个体同其他一切生物一样,有其特定的寿限遗传特性。寿限与死亡紧密相关,自然死亡是生物种活到终极特定寿限而死亡,因此寿限的遗传性成为各种生物死亡的内在因素。从外在因素看,自然领域中的天灾的侵袭、疾病的传播、气候条件的突然改变,社会领域中的战争、贫困、剥削制度、环境污染、科学技术不发达、文化水平不高、精神疾病等等,使得人类个体活不到特定寿限。遗传因素、自然因素和社会因素三方面又是相互依存、互为关联的。随着人类社会历史的发展、科学技术水平的提高,社会因素对人的健康和死亡的作用逐渐增强,自然环境因素对人的健康和死亡的作用则在逐渐减弱,而遗传因素则在上述两种因素的影响下,默默地改进着人类的寿命和死亡极限。
(一)自然死亡的观念�
15~16世纪之间,死亡在人们的概念中是个自然事件,是个必然的过程,人们并不企望死亡的时候由教士或医生来帮助临终者。当时的医书规定医生的救治义务无非两条:或是减轻消除疾病,或是让临终者舒适宁静地死去。阿拉伯和犹太医生不认为医药具有延长寿命的力量,如果有也是亵渎神灵的行为,是干预自然秩序的行为;死亡是个自然现象,不是什么外来的力量不良活动的结果。�
在对疾病侵扰的结果无能为力的状况下而将之归纳为自然死亡的概念,并非是真正的自然死亡的概念。真正的自然死亡应该是生物物种活到终极特定寿限而死亡,是受人体内在因素所左右的。《德意志大百科全书》(1909年)对自然死亡的界定:“自然死亡是非正常死亡的反义,因为非正常死亡乃是疾病、暴力或机械性周期干扰的结果。”和《哲学百科辞典》对自然死亡的观点:“自然死亡,就是在无自然疾病、无特定原因状态下的死亡。”还是符合我们对自然死亡的概念的。�
自从人类诞生以来,自然死亡即所谓“寿终正寝”,一直是人们的期望,但是在人类社会活动的实际中,自然死亡几乎是不可能的。按照《德意志大百科全书》和《哲学百科辞典》的定义,自然死亡首先必须排除疾病的因素,而人类死亡大多是与疾病密切相关的。所以,人类的死者极少有自然死亡者,除非少数高龄老人的“寿终正寝”,方才在基本上可称为自然死亡。故而我们可以说,人类大多数死亡都是非自然死亡,都是有诱发其发生的自然因素或社会因素的。�
(二)古代对死因的解释及影响因素�
1�古代神话对死亡原因的解释�
《宗教百科全书》(1987)将古代各种神话对死亡原因的解释归纳为8方面。一是死亡被认为是人的自然终结或是按照神的最初意愿而被人类接受的;二是神或神灵的死亡导致人间死亡发生,因而死亡并非由于人类的行为所致;三是人的死亡是神之间争斗辩论的结果;四是死亡是人受神或某种神灵欺骗的结果,或是神的疏漏、错误的结果;五是死亡是人的某种缺点引起的,尽管这种缺点看起来是微不足道的;六是死亡是人的错误判断或错误选择所导致的;七是死亡起因于人类的好奇、不服从、性违禁和杀戮等罪恶和过失;八是人类死亡是因为人自己要求死亡。�
2�古代影响死亡的自然因素和社会因素
除去神话对死亡的解释,古代实际的死亡因素中,自然因素是影响死亡的主要因素,社会因素也起着一定的作用。据学者研究,在古代社会有三大因素即瘟疫、灾荒和战乱导致当时的高死亡率和低寿命。一是瘟疫的猖獗流行。由于当时医疗卫生技术还相当落后,人类缺乏必要的卫生、医疗保障,加上生产力的低下,营养不良导致人群抵抗力微弱,非常容易造成瘟疫流行。历史的记载显示瘟疫以空前的毁灭力量吞噬着人类的生命,减少着社会的人口。公元 1337~1351年,欧洲流行的黑死病造成的死亡人数就达7500万人。二是灾荒的频繁发生。
古代人类生产工具落后,生产力低下,人们完全处于“靠天吃饭”的境地,凡遇到一些规模稍大的灾荒就会造成饿殍遍野,出现人吃人的悲惨局面。例如在中国,历代水灾、旱灾绵延不断,成为人口增长缓慢和寿命短暂的一个重要根源。据统计,从汉高帝元年(公元前206年)到民国22年(1933年)总共2139年的时间内,发生大的水、旱灾的就有2087年,侥幸没有发生大的灾荒的只有52年。三是长年的战乱不息。经常性的、大规模的战争也是降低人类寿命的重要因素。中国秦末农民战争以及楚汉相争,导致汉初“死者过半”,“户口可得而数者,才十二三”。 在汉末和三国时期的108年间(157~265年),全国人口损失了80%以上。三国时代全国人口仅有767万,不及西汉的七分之一。据史学家统计,1623年全国人口为5165万,而1660年却只有1908万,不到40年时间,死于战祸的人口就达3000多万人。 在西方中世纪的欧洲,十字军东征共达8次之多,从1096年一直持续到1270年, 直接死亡人数多达几十万。 �
(三)当代影响人类死亡的自然因素�
1�人类活动对自然环境的影响�
随着人口的不断增长,人类向地球的索取愈来愈多:土地、淡水、空气、矿产,并将废料遗弃在地球表层。加之工程活动对地球环境随心所欲的改造和破坏,如森林资源的掠夺性开采、现代工业引起的水源和空气的污染、植被被人为破坏后引起的水土流失、氟利昂的大量使用造成大气臭氧层的洞口等等,给人类的健康生存造成了很大的威胁。此外,自然环境中本身就存在着危害人类健康的理化生物学因素,如许多地方性疾病的发病原因,是由于当地地质中存在有害元素或缺乏人体的必要元素,而气候的恶劣、能源的匮乏、土地的贫瘠以及自然环境中感染人类的病原体的存在等等,均构成了威胁人类生存的“先天性因素”。�
2�自然灾害引起的人类死亡�
当代的饥荒、地震等自然灾害仍然导致人类的大规模死亡。 1846年爱尔兰发生“马铃薯”饥荒,大约饿死100万人,差不多占全国人口三分之一。非洲大陆上饥饿的人通常在2900万人以上, 每天约有 1 万人死亡。 1923年的日本大地震,使近10万人遇难。 1976年7月28日的中国唐山大地震死亡人数达24万之多。据统计,从 1905年至1990年,全球导致人员死亡的地震超过150次,死亡人数约为125万。其他如火山爆发、龙卷风、洪水、暴风雨、严寒、雷电等,均会引起人类的死亡。�
(四)当代影响人类死亡的社会因素�
影响死亡的社会因素内涵很多,几乎所有的死亡都与社会原因有关。即便是因疾病引起的死亡,也和社会因素有着密切的关系。例如经济贫困、饥饿灾荒、卫生条件差、医疗社会保障的不稳定、药品价格的飞涨、医疗技术水平的限制、医护人员的不负责任等等。国与国之间的战争、革命的爆发、残酷的镇压、连绵的内战、国际争端、匪乱、黑社会以及凶杀刑事案件等一切蓄意制造死亡的事件或行为所造成的群体的大量死亡,使我们对死亡的社会原因不能不予以极大的关注。经济落后和生活贫困的许多发展中国家,人们的死亡率及各种发病率明显高于发达国家。文化教育与人的健康具有直接或间接的关系, 不良生活方式,会促成许多疾病的发生及恶化,从而提高死亡率。例如冠心病、肺心病、脑血管病、性病、精神疾病等均与不良生活方式有关。社会因素就是通过诸如吸烟、酗酒、交通事故、职业、自杀、他杀、艾滋病、吸毒、战争等机制对人类死亡施加影响的。�
⒈酗酒、吸烟与吸毒对人类死亡的影响�
长期或过量地酗酒,会对人体健康产生不良影响,造成慢性酒精中毒,引起脑血管疾病和癌症,甚至猝死。据世界卫生组织的资料记载,饮酒者的死亡率,要比一般居民的死亡率高1~3倍。在导致死亡的交通事故中,30%~50%与司机饮酒有关。在美国,每年死于饮酒的人数超过20万人,这个数字约占美国全年死亡人数的8%。吸烟可以引起肺癌、膀胱癌、冠心病、口腔癌、喉癌、食道癌等疾病。在吸烟盛行的国家或地区,65岁以下男性肺癌死亡的90%、支气管炎死亡的75%、冠心病死亡的25%是由吸烟所致。 中国预防医学科学院的一项科研成果证实,1993年,中国烟草税收300多亿元, 而治疗由吸烟引起的各种疾病、劳动力损失、早逝等方面的经济损失,则高达650亿元之巨。 成为严重社会问题的吸毒死亡,大多是由于吸毒过量引起中枢神经系统的过度抑制,使呼吸停止而死亡。也可因多种毒品混杂滥用中毒致死、因并发症致死、因精神障碍变态致死以及因戒断反应致死等。 目前,毒品泛滥已成为当今世界最严重的公害之一,根据联合国有关世界毒品问题报告公布的数字,1997年全球毒品
销售额4000亿美元,全球使用毒品人数约2.4亿,并以每年3%~4%的速度递增 。�
⒉交通事故对人类死亡的影响�
在交通事故中,汽车车祸比其他意外的损失要严重得多。1974年全世界死于车祸的人数约25万,1984年超过30万;欧洲共同体成立几十年来,各成员国的道路上共有约200多万人丧生。此外,世界各地每年都要发生数十起重大铁路事故。
1999年8月2日凌晨,印度东部孟加拉邦发生一起严重火车相撞事故,造成至少500人死亡,1000多人受伤。空难引起的死亡越发引起人们的关注,世界空难纪录是于1977年3月27日创下的, 泛美航空公司和皇家航空公司的两架“波音-747”大型客机相撞,死亡583人。水上事故也会引起死亡,20世纪有成千上万艘船只沉没,举世闻名的有“柏林”号、“泰坦尼克”号等船舶的沉没。从1976年到1980年,就有118艘船失踪, 百慕大三角就是一个屡发沉船的神秘地区。20世纪航天事业的发展,也引发宇宙飞行事故的死亡。苏联有6名宇航员死亡,美国则有10名,其中7名是“挑战者”号机组人员。这艘多次性飞船由于固体燃料加速器失灵,发射73秒后在14326米高空坠毁。�
⒊社会职业因素引起的死亡�
世界上许多职业具有危险的死亡因素潜伏着,它们时时刻刻威胁着从事该种职业工作的人员。除了军人,一般认为最有危险的职业是矿工职业。在前苏联,1989年死亡矿工400多人,1990年约为500多人;其次是记者,1987年有32名不同国家的记者被杀害,1988年为45人,1989年为70人。在体育职业引起的死亡中,依据美国学者统计,最危险的运动是登山,美万名在规定条件下从事登山的人中有56人丧生。仅珠穆朗玛峰从1922到1988年间就夺去了59条人命。击剑、滑雪、滑翔、汽车拉力赛等也常发生死亡。拳击死亡更多,从1943年到1988年,有300名职业拳击手丧命,而在20世纪, 总共有上千名运动员在拳击时被打死。因游泳而丧生的也很多,在俄罗斯,每年就约有1.7万人淹死。 球迷在骚乱中因挤压而死亡者也屡见不鲜。�
⒋社会暴力行为对人类死亡的影响�
社会暴力行为包括战争暴力行为、国家政治暴力行为、社会刑事暴力行为等。使人类导向死亡的最大的机器就是战争机器,战争引起的死亡往往是大规模的死亡。据历史学家统计,全世界从1770到1990年在各次战争中总共死亡1.015亿人,其中约一半人为和平居民。第一次世界大战死亡人数1000万,第二次世界大战有1500万军人战死,再加上至少同等数目的平民百姓,死亡人数共达3500万~4000万。统治阶级为了维护自己的利益,动用国家机器对敌对势力进行镇压;没有掌握政权的群体,为了达到自己群体的目的,也可能采取革命暴力或恐怖活动,都是以部分人类生命的死亡作为代价。刑事犯罪是和平时期危害人类死亡的主要原因,由此而引发的法律惩罚性行为死刑自然也是生命的结束。资料显示,美国一些城市的凶杀案发生率很高,导致死亡的濒发,每年被枪械打死者超过3万人。美国的刑事杀人案平均每年发生2万件,但被审判的只有1万人,每年判处死刑的人大约有300人。日本每年约有1000人因杀人罪被判刑。被判处死刑和处死人数最多的首推伊斯兰国家伊拉克和伊朗,这两个国家每年都要处死数千人。目前,全世界尚有 100多个国家在立法上保留了死刑。�
⒌其他社会行为对人类死亡的影响�
其它社会行为对人类死亡的影响,主要指环境的污染。城市空气污染引起的死亡最为严重,工业生产产生的烟气、汽车排放的废气造成大气中形成一层烟尘。在太阳紫外线辐射下,多种烟雾成份相互发生反应,产生出有害物质如过氧化硝酸乙酰等。1952 年英国伦敦大雾持续1周之久, 导致4000人死亡。墨西哥城位于海拔2225米的干涸湖床上,有300万辆汽车在行使。 由于空气稀薄,这里汽车排出的废气比海平高度的汽车多一倍,因此造成严重的空气污染。调查显示,将近70%婴儿的血液含铅量过大, 标度高到足以导致发育畸形。1989年,为减少儿童接触冬季的烟雾,墨西哥城内的学校曾停课关门,儿童上街都得戴防毒面具。工业、农业、日常生活中被人接触或使用的化合物,如农用杀虫剂、酒类代用品、煤气等,对人类也有一定的致命危险。核工业污染引起的死亡令人警觉,从1945年以来,地球上核爆炸顺延进行了1820次以上,这意味着平均每9 天在地球上某个地方就有一次原子爆炸,而切尔诺贝利核电站事故加剧了对核污染这种无形死亡的恐惧。社会行为还会导致物理因素引起的死亡如各种机械性损伤、机械性窒息,高温如烧伤、低温如冻伤等所致的死亡,以及气压、放射、超声波、激光、微波、高频等损伤等引起的死亡。�
(三)影响人类死亡的社会心理因素�
⒈不良心理因素与高危人群的死亡关系�
不良社会心理因素可以促成高危人群的形成和某些疾病的发生与发展。所谓高危人群,是指易受疾病侵扰的对象,主要包括儿童、老人、残疾人、离婚者、丧偶者、以及在重要生活事件如就业、升学、恋爱上受挫折者。他们比一般人群更具有患病和过早死亡的可能性。不良社会心理如恐惧、焦虑、绝望、悲观等会引发精神病、高血压、冠心病、癌症、溃疡病等疾病。中医理论也认为,心理因素即情志因素具有致病作用。因为一切疾病的形成均主要归结为内伤七情即喜、怒、忧、思、悲、恐、惊,外感六淫即风寒暑湿燥火,以及饮食不节、房劳太过等等。《内经》认为“忧愁思虑则伤心”,“惊则心无所倚,神无所归,虑无所定,故气乱矣”,由此可导致一系列严重疾病或死亡。�
⒉不良心理因素对癌性死亡的影响�
不良社会心理因素可以促使包括一部分癌症在内的心身疾病的发生或人的死亡。比如胃癌流行病学研究证明,在胃癌患者中,许多人是由于受过某种社会刺激,或心胸不够开朗,尤其是在吃饭时生闷气。肿瘤学者们发现,癌症患者多为忧郁型性格。据有关报道,经常处于失望、焦虑、忧郁等心境状态的B型(抑郁型)性格者,易患恶性肿瘤, 这与该类性格者的抑制性情绪通过中枢神经系统降低免疫功能对致癌物质的防御能力有关。美国的有关报道也证实,强烈的社会心理刺激,使得当事人容易患上各种癌症。如婚姻状况对肿瘤的死亡具有促发作用,15~64岁的男性白人,在婚者呼吸道癌症死亡率为28/10万,消化道癌症为27/10万;但离婚者呼吸道和消化道癌症则分别上升为65/10万和 48/10万。�
(五)疾病对人类死亡的重要影响�
⒈疾病在人类死亡因素中的地位�
严格说来,除了所谓的自然死亡和暴力死亡之外,人类的死亡基本上是由疾病造成的。即使在自然死亡中,所谓“寿终正寝”和“无疾而终”,也并非真的与疾病无关,而是多少都与疾病有一定的关系。这可能有两种原因,一个可能是由于死者的疾病未被发现,或人们对其死亡的疾病在当时尚未认识;另一个是由于这样的疾病是没有多少痛苦的疾病。联合国1991年资料显示,全世界每年死亡人数在5000万至5500万之间,绝大多数人(93%)死于各种疾病。所以有人认为,死亡并非无法对抗, 死亡仅仅是自然发展节奏的一个后果。不是死亡,而是疾病,才是真正的敌人,只有经过医学科学的努力,才能不断地把那些可逆的病理过程同非可逆的病理过程区分开,不断地采取一些措施使人体与疾病力量的平衡转变为有利于维持生命、有利于延缓死亡。�
⒉不同历史时期人类死亡疾病谱的变化�
20世纪70年代以前,致人于死命的主要是传染病,如鼠疫、麻风、梅毒、天花、霍乱和流感等。当代医学科学的进步,使疾病谱发生显著的变化,导致人类死亡的疾病由以传染性疾病为主转变为由非传染性疾病为主。现今尽管有数百种疾病困扰人类,人类的头号杀手应数心脑血管疾病,占死亡率的51%;第二位是癌症,占死亡率的17%,现在全世界每年死于癌症的约有500万人;第三位是糖尿病;第四位是老年痴呆症,西德1991年此类患者有30万人,超过10% 的居民的大脑具有这种疾病的初始症状。当前,被称为20世纪鼠疫的艾滋病,成为威胁人类死亡的疾病。 1988年7月份全世界新报告的艾滋病例7766人, 全世界新增加的艾滋病患者已有10多万人,到1994年国际艾滋病研究会在日本东京举行时的十几年中,艾滋病已夺取了世界上近百万人的生命。1995年全球共有2000万艾滋病毒感染者,截至1999年9月30日,我国共报告艾滋病毒感染者15088例,其中包括477例艾滋病病人。预计在有效的药物发明之前,21世纪世界上会有更多的人成为艾滋病病毒感染者,会有更多的人因此而死亡。
(六)生物节律对人类死亡的影响�
⒈生物节律的概念�
人和其他生物一样,生命活动的展现是按特定的时空程序运转和表述的,在这一程序中存在着明显的节律性,称为生物节律。生物节律又可分为生殖节律、死亡节律等,很多疾病的产生和发展,都可以通过生物节律来认识。人的一生中,工作和睡眠、进食和排泄、心跳和呼吸、血压和体温等,都表现着特有的节律变动。人的死亡也是如此,也在一定程度上受着生物节律的调控,只是在现今的科学条件下,对这种规律尚未完全掌握而已。一般认为,使生物节律得以显现的结构机制称为“生物钟”, 人体“生物钟”是由人体内几个或更多个复杂的时钟(或叫子时钟)构成的,下丘脑的视上核参与整合这些时钟的功能,一些激素也起着主要作用。 �
2.生物节律对人类死亡的影响�
死亡与昼夜节律存在一定的关系, 大部分资料表明,每天清晨4时~早上7 时是人类死亡率最高的时间。在这期间大多数人的脉搏跳动缓慢,身体机能进入最不活跃时间。天亮之前人的警觉性最差,人体处于“睡眠周期”生理变动中,体液循环、肺通气量减少,血氧饱和度降低,这些情况都影响到脑神经对外界事物反应的灵敏度和判断力。老年人病逝不少是在天亮前4时左右,对此有人认为,患病老人在睡眠过程中, 心肺功能处于低弱状态,最易使病情恶化;睡眠能使大脑功能受到抑制,各器官系统功能下降,敏感性及反应能力低下,所以易于在这段时间死亡。人的病死,也与月份、节气有关。据资料显示,冬季12~2月、春分和冬至前后5天的死亡数,均显著高于其他月份和夏至、 秋分前后5天的死亡数。 还有资料显示,脑部疾病的病人在2、3、4、6月份的死亡率较高,肺心病则以1、2、3、7月份的死亡率较高。我们家属在护理 临终病人的时候,对于病人好发的死亡时间或季节应有所了解,以便及时作好后事的准备。
人类的死亡过程
由于死亡的不可逆的经验性、死亡的他人不可体验性,使得每个人都不能体验自己的死亡。迄今为止,对于人类死亡过程尚未有相应的精密仪器可以客观地予以测试描记,人们只能以现有的手段,对死亡的若干表象过程加以研究,得出濒死期-临床死亡期-生物学死亡期人类死亡过程模式。这种研究,对于死亡过程中的解剖生理、病理生化状况的改变是可以获得一定成果的,但是对于人类死亡过程中的心理改变,仍无客观的、可以用仪器描记的方法获得其真实情况。这种缺憾,便成为唯心主义、宗教及迷信习俗等得以对死亡过程谬加妄论的依据。�
医学对死亡过程的解释�
医学家认为,死亡是人体生理机能逐渐衰减以至完全停止的过程,并非瞬息即逝的现象,而是一个逐渐发展的过程。机体内各组织、细胞并非在同一时间进入死亡,死亡并不是生命的骤然结束,即停止于一确切时刻的瞬间事件,而是一个连续进展的过程,所以可以将死亡过程分为濒死期、临床死亡期和生物学死亡期。这种死亡过程是以传统死亡标准即心跳呼吸停止为死亡标志的基础上提出的,一旦脑死亡标准得到广泛的承认,死亡过程的阶段应被重新考虑。很可能是两套标准或一套标准的两部分:心跳呼吸先发生不可逆转停止的话,其死亡过程仍以传统标准为准;脑死亡先发生的话,死亡过程则可分为濒死期、脑死亡期和整体死亡期。�
⒈ 濒死期�
从死亡过程开始到临床死亡到来之前的一段时期,称为濒死期。根据致死原因的不同,濒死期的时间可以长短不一,也有极少的死亡不经过濒死期而过渡到临床死亡期。一般说暴力意外猝死者濒死期很短或缺如,例如颈部切断、头部碾压伤、延脑出血、心脏外伤等可以不经过濒死期而直接进入临床死亡期。而慢性病致死者的濒死期较长,可达数小时或数天。我们护理的临终病人大都要经过濒死期。处于濒死期的病人可能有着自己不同的表现,依据所患疾病不同,精神障碍、呼吸障碍和循环障碍等症状可同时出现,可交错出现。以精神障碍为主的濒死表现为谵妄、意识不清、昏迷,各种反射减弱、迟钝;视觉消失最快,不能认出亲友或看不见人;听力维持较久,虽然说不出话来,但能听到亲人的呼唤,出现眨眼和嘴唇微启的反应,并发出低声呻吟;瞳孔可反复散大和缩小,有时眼球回旋突出;还有躁动、手足搐搦或强烈痉挛等表现;最后躁动减弱,身体变为松软。以呼吸障碍为主的濒死表现为呼吸不规则或潮式呼吸,喉部出现鼾声、哮吼声,最后经7~8次深呼吸后停止呼吸。以循环障碍为主的濒死表现为面色苍白, 角膜失去光泽,血压降低,脉搏难以触及,心音非常微弱,心动过速或心动徐缓,心律不规则,肢端湿冷等。�
2�临床死亡期�
病人经过濒死期,当以听诊和心电图确定呼吸和心跳停止,出现瞳孔散大、对光反射消失等体征,是为临床死亡期。临床死亡期通常的时限为5~6分钟,在低温或耗氧量低的情况下, 临床死亡期可延长至1小时或更久。从呼吸、心跳停止发展到脑、心、肺的细胞、组织死亡, 尚需经过一定的时间。依据临终病人的不同情况,临床死亡期的时限有所差异。由于心、肺的急性严重外伤而致死亡者,则几乎在损伤的同时心、肺功能即永远停止,则无救治的希望。一般说来,濒死期较短者,其临床死亡期的过程较长,反之则较短。这是因为如果濒死期较长的话,组织、细胞已经渐进性地受到不可逆的损害,一旦达到临床死亡期,就会很快死亡,所以临床死亡期较短。而对于濒死期较短的病人,因死因多是突如其来,其器官组织大多尚未发生急剧的改变,所以临床死亡期较长,尚有救治的希望。当然这是针对突发疾病的病人而言,对癌症等晚期病人来说,有无救治希望意义就不大了。 �
3�生物学死亡期�
生物学死亡期是指全身各组织、细胞的死亡,故又称细胞性死亡。此时临床死亡期结束,机体进入生物学死亡期,重要生命器官及所有人体组织细胞死亡,人体已不能复活。机体内各种组织对缺氧的耐受性不一,在临床死亡期呼吸心跳停止后,因缺氧各组织器官进入生物学死亡期的时间也不同。大脑对缺氧的耐受性最差,约经5~6分钟首先进入生物学死亡阶段,其它系统组织对缺氧耐受性较中枢神经系统为强,有的能维持数小时,有的可维持数天。有些组织在一定时间内仍可继续保持某些生活机能,称之为超生反应,如临床死亡后数小时心房肌仍有收缩功能,胃肠仍可见到蠕动;死后10小时,气管粘膜纤毛上皮仍有纤毛运动;死后30小时,有的甚至达70小时,精囊内精子仍有活动能力;死后2~3日,在收缩血管药物的作用下, 血管平滑肌仍有收缩力;死后30小时,汗腺对肾上腺素、阿托品等药物可呈发汗反应等等。超生反应的种种表现,在法医学上对于判断死亡经过时间,具有重要价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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