乡政府明知士地建房后不能确权,还让猪场强征农民士地建办公大搂。农民怎么办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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枫叶今秋红
高粉答主

2017-10-02 · 说的都是干货,快来关注
知道大有可为答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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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单说两句:
农村中的养猪场项目占地,绝大多数情况是租赁性占地,而很少可能是出让性征占,因为,征地不仅手续繁琐、门槛很高,而且费用太贵。
如果是私营的养猪场在项目占地上建设办公房(或是办公楼),在基建投资行为上与乡政府何干?即便是在租赁的土地上建设永久性办公楼属于违建行为,乡镇政府也只是承担监管不到位的责任,而违建的主体责任还是必须由投资者承担。
乡镇政府是一个法人主体,严格的讲,只有红头文件的约定行为才是政府行为,而不能把个别乡镇干部的个人行为强加在乡镇政府的政府行为头上。
养猪场在与村委会或是土地承包户签订的土地租赁使用协议上,一定会有:土地租赁到期后,由土地租赁使用者负责恢复土地原貌、达到农耕使用标准的约定条款。因此,养猪场项目的土地租赁到期后,租赁者有法定的义务必须交还可以耕种的土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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