灵活就业人员再就业社保如何转移
1、灵活就业人员再就业社保关系转移办理流程:
(1)灵活就业人员持《职工养老保险手册》、《市区职工统筹范围内流动社会保险关系转移单》到原办理参保登记的市、区社保经办机构办理转出手续;
(2)办理转移当月仍需按灵活就业人员办法缴费的,可由本人在办理转移手续前到银行网点,填写《缴费申请书》,申请对当月应缴款进行即时扣缴并实时到账;
(3)社保经办机构审核缴费情况后,在《转移单》上盖章;
(4)职工及时将《职工养老保险手册》和《转移单》交用人单位劳动人事部门,由其从起薪之月起办理续保手续。转入单位后按单位职工办法参保缴费。
2、社保关系异地转移流程:
(1)向所在单位申请停保
(2)在养老保险经办窗口打印《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缴费凭证》
(3)向新就业地社保部门出示《参保凭证》,申请接续养老保险关系
(4)缴费职工向新就业地社会保险机构出示本人的《参保凭证》原件和复印件并填写《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申请表》,符合转入条件的,由新就业地社保经办机构向原社保经办机构发出《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联系函》。
(5)办理基金转移手续:
原社保经办机构收到《联系函》后,核对有关信息生成《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信息表》并办理基金划转手续,传送给新就业地社保机构。
(6)办理接续保险手续:
新就业地社保机构在收到《信息表》和转移基金后的10个工作日内核对《信息表》及转移基金额,将转移基金额按规定分别记入统筹基金和该参保人员个人账户,
扩展资料:
社保关系转移账户转入须满足以下条件:
(1)男性不满50周岁、女性不满40周岁的灵活就业人员 ;
(2)返回户籍所在地就业的 灵活就业人员;
(3)经县以上组织、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批准调动的灵活就业人员 ;
(4)达到退休年龄时最后参保地缴费不足10年,按规定将养老保险关系转至上一个参保满10年的参保地,或因没有10年以上参保地转至户籍地的灵活就业人员;
5、转出人员有欠费需补缴的,必须在转出地养老保险经办机构进行补缴,否则,未补缴的时间段将不计算缴费年限,也不能再到转入地进行补缴。
参考资料来源:太平洋保险-灵活就业人员再就业社保的转移
参考资料来源:凤凰网-养老保险跨省转移五步搞定
按灵活就业人员办法参保期间在市区统筹范围内发生就业的人员。
二、报送材料
1.《职工养老保险手册》;
2.经灵活就业参保人员本人签字的《xx市区职工统筹范围内流动社会保险关系转移单》,其中截止缴费年月填写转移前最后一个正常缴费险种的截止缴费年月。
三、办理程序
1.灵活就业人员持以上材料到原办理参保登记的市、区社保经办机构办理转出手续。
办理转移当月仍需按灵活就业人员办法缴费的,可由本人在办理转移手续前到江苏银行苏州分行网点,填写《缴费申请书》,申请对当月应缴款进行即时扣缴并实时到账。
2.社保经办机构审核缴费情况后,在《转移单》上盖章。
3.职工及时将《职工养老保险手册》和《转移单》交用人单位劳动人事部门,由其从起薪之月起办理续保手续。转入单位后按单位职工办法参保缴费。
四、注意事项
1.灵活就业人员办理转移手续前须明确本人按灵活就业人员办法参保缴费的截止年月,以及用人单位的起始缴费年月(起薪月),以确保缴费可以连续。
2.办理转移手续后,与江苏银行苏州分行的委托扣缴协议随即自动终止,今后再次失业需按灵活就业人员办法参保的,须重新办理参保登记及委托缴费手续。
3.如到市区统筹范围以外就业的,按异地转移办法办理。
社会保险 (Social Insurance) 是一种为丧失劳动能力、暂时失去劳动岗位或因健康原因造成损失的人口提供收入或补偿的一种社会和经济制度。社会保险计划由政府举办,强制某一群体将其收入的一部分作为社会保险税(费)形成社会保险基金,在满足一定条件的情况下,被保险人可从基金获得固定的收入或损失的补偿,它是一种再分配制度,它的目标是保证物质及劳动力的再生产和社会的稳定。社会保险的主要项目包括养老社会保险、医疗社会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等等。
用人单位会从入职起就给员工办理续保手续,关系转入单位以后,就会按公司社保参保缴费。
(1)灵活就业人员持《职工养老保险手册》、《市区职工统筹范围内流动社会保险关系转移单》到原办理参保登记的市、区社保经办机构办理转出手续;
(2)办理转移当月仍需按灵活就业人员办法缴费的,可由本人在办理转移手续前到银行网点,填写《缴费申请书》,申请对当月应缴款进行即时扣缴并实时到账;
(3)社保经办机构审核缴费情况后,在《转移单》上盖章;
(4)职工及时将《职工养老保险手册》和《转移单》交用人单位劳动人事部门,由其从起薪之月起办理续保手续。转入单位后按单位职工办法参保缴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