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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自然的法则之中,植物也好,动物也好,它们只有一个原则,那就是生存。不论是残酷的淘汰,还是血腥的捕杀,都是自然的法则。为了生存,这一切都是合理的。自然的这种生存进化,决定了动植物的生存方式。 人作为一种高级动物,其活着的本质意义仍然是生存,但人又不同于动植物。这种不同在于人的社会性,从而决定了人的生存法则——道德与法制。道德与法制正是维护人类生存的基本规则,它是人类自由与权利的根本保障。 由此可见,人的生存,怎么活着要比为什么活着更重要。人活着就是为了活着,为了生存而活着,不同的只是立足点的差异,不同的是选择一个怎样活着的生存方式。因此人不论为什么活着,都必须遵守人类共同的生存法则——道德与法制。这也是人类保障自己生存权力应负的责任。 随着现代文明的兴起,人类改造自然的能力有了很大的提高。这种能力一方面为人类的生存提供了基础,另一方面也为人类带来了灾难。动植物的生存很大程度上受到自然法则的制约,而人类却具有改变自然的能力。因此人类为了自身的生存,就必须善用自己的能力。 人为什么活着,不论做出什么样的选择,本身并无实质性的差异,重要的是人应该怎么活着。人的生存,过程比目的要重要的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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