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上对肖像权的解释是什么?怎样算是侵犯肖像权?
1、肖像权是公民可以同意或不同意他人利用自己肖像的权利。
2、常见的侵犯公民肖像权的行为,主要是未经本人同意、以营利为目的使用他人肖像做商业广告、商品装潢、书刊封面及印刷挂历等。除此之外,恶意毁损、玷污、丑化公民的肖像,或利用公民肖像进行人身攻击等,也属于侵害肖像权的行为。
法律依据:
1、《民法通则》第一百条 公民享有肖像权,未经本人同意,不得以营利为目的使用公民的肖像。
第一百二十条 公民的姓名权、肖像权、名誉权、荣誉权受到侵害的,有权要求停止侵害,恢复名誉,消除影响,赔礼道歉,并可以要求赔偿损失。
法人的名称权、名誉权、荣誉权受到侵害的,适用前款规定。
2、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民法通则》若干问题的意见第139条规定:以营利为目的,未经公民同意利用其肖像作广告、商标、装饰橱窗等,应当认定为侵犯公民肖像权的行为。除此之外,恶意毁损、玷污、丑化公民的肖像,或利用公民肖像进行人身攻击等,也属于侵害肖像权的行为。
扩展资料
案例:
因肖像被制成动画、动态表情,演员葛优起诉重庆满橙至盈电子商务股份有限公司、被告合一信息技术(北京)有限公司侵犯肖像权。近日记者从海淀法院获悉,法院认定被告侵犯了葛优的肖像权,判令满橙公司在其网站中刊登致歉函,向葛优公开赔礼道歉、消除影响,并赔偿葛优25万元。
葛优诉称,满橙公司制作发布了《非诚勿扰3》涉案动画、动态表情及漫画图片并提供“非3QQ表情安装包下载”。动画人物关系以及人物形象和画面配音均模仿了系列电影《非诚勿扰》,其中男主角“勤奋”网络动画形象特点包括光头高鼻梁、凹腮高颧骨,与葛优的脸部轮廓及面貌特征基本相同。
涉案动画中植入了含有满橙大礼包字样以及网址,点击每一集标识在页面上出现优酷播放器界面,点击播放器播放键可进行播放。
满橙公司辩称,涉案动漫《非诚勿扰3》中使用的“勤奋”形象是其公司员工何某肖像,并支付何某肖像权使用费300元,并未使用葛优的形象。
法院经审理认定,“勤奋”这一角色形象使用了葛优肖像,满橙公司未经许可商业性使用个人肖像的行为确实损及葛优的人身权利,其在涉案网站上为进行商业推广项目使用葛优肖像制作动漫,涉案动画《非诚勿扰3》中植入了含有满橙大礼包字样以及网址,并通过此传播形式为其网站相关项目进行商业宣传,从而获取营业利润,显然具有营利目的。
而合一公司作为网络服务提供者在接到通知后,已经采取删除、屏蔽、断开链接的措施。
最终,法院以侵犯肖像权为由,判令满橙公司在其网站中刊登致歉函,向葛优公开赔礼道歉,消除影响,满橙公司赔偿葛优25万元。宣判后,双方当事人均未明确表示是否上诉。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肖像权
参考资料来源:人民网-葛优诉《非诚3》侵犯肖像权胜诉 获赔25万
2013-12-19
2013-12-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