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问,根据《会计法》的规定,主管全国会计工作的部门是?
2014-08-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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百练老师为您解答:我国会计工作管理体制遵循的是“统一领导,分级管理”的原则,由国务院财政部门主管全国的会计工作,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财政部门管理本行政区域内的会计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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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会计法》第一章第七条的规定:国务院财政部门主管全国的会计工作。
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财政部门管理本行政区域内的会计工作。
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财政部门管理本行政区域内的会计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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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
第七条 国务院财政部门主管全国的会计工作。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财政部门管理本行政区域内的会计工作。
第七条 国务院财政部门主管全国的会计工作。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财政部门管理本行政区域内的会计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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