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析中国古代君权与相权冲突的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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百度网友2b629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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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06-14 · 说的都是干货,快来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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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君臣之间的对立关系乃是专制制度的本质使然,并不以个人意志为转移,在这一种君臣关系大背景下,君主权相的冲突也是不可避免的。

2、从君主专制制度的本质属性出发,必然使君权和一切人,一切社会集团都潜伏紧张关系,为了获得统治的效益,它一方面离不开一种强大的,有组织的力量,但又拒斥和恐惧这种力量所必然伴生的组织性,自主性或相对独立的价值取向,这就埋下了君权与相权冲突摩擦的根苗。

3、在君臣矛盾关系中,宰相处于首当其冲的特殊地位;宰相及其所代表的官僚组织又是封建社会中最有组织性的社会力量之一;以宰相为代表的官僚组织必然会在通行中发育出某种不受君主意志所左右,使官僚组织在一定程度上成为异他于君主意志,相对独立的力量。

扩展资料:

中国宰相制度,时代不相同,相权因时代而变化,有其趋势,亦有其法则。时代愈前,相权愈重;时代愈后,相权愈轻。

如唐代宰相制度的变化、相权削弱及其所引起的中枢政治体制及宰相地位名称的变化,都是皇帝为了强化皇权而采取的种种措施的必然结果。

唐中后期中枢机构发生了较大变化,相权受到侵蚀,表现为藩镇干政,宰相地位下降;宦官参与机要,中枢机构职能受到侵犯;皇帝不信任宰相,造成中枢机构职能的混乱和宰相权力与地位的下降;财政官员地位的提高影响和削弱了中枢机构的职能。

自宋代以降,社会上更无足以威胁帝王的势力,君权的绝对化遂愈演愈烈。相形之下,相权则愈来愈微弱。传统相权的衰落,宋代是一关键时代。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相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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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09-09 广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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百度网友38c70b8
2019-02-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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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析:在西周时期实行的是分封制,各诸侯的权力相对分散,随着农耕经济和其他经济的发展,各诸侯的权力日益增大,独立性也增强。在权力不断扩大,周王室不断衰微的过程中,就会出现兼并战争。最后才导致了政权的动荡,和西周的灭亡。因此,在秦朝时期相权不断扩大过程中,汉朝皇帝需要以史为鉴,巩固统治,防止历史重演。况且在相权不断扩大的过程中,丞相一人之下万人之上,在重要的决策中,难免会发生一些小矛盾和冲突。这是基于皇帝的个人利益所思考的。因此,在君权与相权冲突的原因可以有以下几点:
1.为巩固统治,以史为鉴。
2.鉴于皇帝个人的利益,君相权之间的矛盾是难免的。
😁请见谅,发表者为高一新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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奚里胡涂
2014-07-20 · TA获得超过861个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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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2想当老大,有野心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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轱辘寻梦
2018-08-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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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khtaaa的回答:
在中国古代政治体制中,宰相制度居于核心地位,是连结政治制度各部分的中心环节。 丞相作为官称,始于秦国,后来也被他国采用。
汉初至武帝时为鼎盛期。在秦统一中国、实行丞相制度后,相权日强。到西汉初期,宰相的权力更是迅速膨胀,并很快达到鼎盛时期。丞相在一人之下、万人之上,无所不管,与当时的皇权基本上处于平等状态。但就在君相“坐而论道”之时,相权和皇权之间的矛盾开始暴露出来。由于相权的膨胀使皇权受到威胁,在宰相制度走向鼎盛的汉朝,宰相已从一相发展到三公。其演变的特点是:(1)宰相人数多变。从西汉前期1人,到西汉后期和东汉时三公皆为宰相。(2)办事机构庞大。汉朝设丞相府(相国府),三公并相时期,宰相办公处称为“三府”:丞相府、大司马府、大司空府。最后改定为太尉府、司徒府和司空府。西汉丞相府属员多达300多人。(3)职责权限大。西汉时期宰相的职责无所不统、无所不包,几乎参与所有国家重大事务的决策,还掌握选用官吏、总领百官朝议和奏事、执行诛罚、主管郡国上计与考课、封驳与谏诤等权,还有一定的立法、司法和军事权。在两汉时期,宰相涉权之广、职权之重,是后代宰相无法比拟的。(4)出身杂。由于两汉选官途径广泛,宰相出身也杂,从布衣到宗室,各种出身都有。(5)相权开始受到皇权的制约,其主要措施就是提高尚书台地位。
魏晋至宋为调整期。两汉时期,由于君权与相权的矛盾迅速暴露,宰相制度很快便进入调整期。调整的核心是,皇权不断集中,相权不断被分割。但不同的君王有不同的特点和喜好,控制相权也就有不同的办法,因而宰相权力时而强化,时而又被弱化。第一次调整开始于汉武帝时期内外朝的设立,皇帝开始靠身边的心腹办事机构控制相权,但心腹办事机构日渐坐大后,又形成一个实际的行政中心,分割甚至取代了相权,最后形成了互相消长的内外朝。在进入调整期后,宰相制也屡有变化,最重要的是多相并存、三省出现。曹魏时,凡任录尚书事、尚书令及尚书仆射者,便成为宰相,执掌政柄,但这时的三公(太尉、司徒、司空)在名义上仍不失为宰相之号。至两晋时期,中书监、令便取代了宰相的职位。宋齐梁陈并相沿袭。这时所谓宰相,除录尚书事、尚书令、仆射及中书监、令外,还有侍中。北魏、北齐时,因魏晋以来的门下省逐渐发展起来,侍中权柄尤重。后周改制,以大冢宰为宰相,不久又置左右丞相。隋朝废三公,三省长官为相,称为“真宰相”。唐朝前期确立三省制,中后期为中书门下政事堂制。唐朝是宰相制度发展的一个重要阶段,其宰相机构之变化与宰相名称之多变均较复杂。三省制度是在魏晋南北朝和隋朝时期逐渐形成的,到唐朝才真正得以确立。在唐代的中枢机构中,真正握有实权的是尚书、中书、门下三省。尚书省是中央执行政务的总机构,下设吏、户、礼、兵、刑、工六部,其长官称尚书令,左、右仆射为之副。中书省是秉承皇帝意旨掌管国家机要大事、发布政令的机构,其长官称中书令。门下省与中书省同掌机要,并负责审查诏令,签署章奏,有封驳之权,其长官称侍中。凡朝廷有军国大事,则中书出令(决策),门下封驳(审议),尚书受而行之(执行)。所以人们也简称尚书省是执行机构,中书省是决策机构,门下省是审议机构。又因尚书省下设有六部,故习称“三省六部制”。唐初右仆射加“知政事”身份,参加政事堂会议,也是宰相。中书令迁右仆射,不加“知政事”亦为宰相。李世民继位后,尚书省的左、右仆射与侍中、中书令均成为宰相。从贞观元年起,以他官预宰相事便经常出现。一是以资格较浅的官员加“参议朝政”、“参知机务”、“参知政事”、“专典机密”、“参议得失”等名号而预宰相事;二是给一些资格较老的元勋功臣加“平章事”或“同三品”名号,使其可以继续预闻宰相事务。宋朝正副宰相同设,多相并行,编制也不固定,目的是分散相权。北宋沿袭唐代后期制度,设置中书门下省。在北宋前期,中书门下的长官为正宰相,亦称“同中书门下平章事”;副宰相称“参知政事”。后来参知政事与正宰相基本无差别,使正宰相事权更为分散。宋太宗后,一相四参或二相二参是常事。 元至清末为衰落期。因为宰相制度无论怎样调整,皇权与相权之间的矛盾都无法得到彻底解决,所以从元朝开始,宰相制度便进入衰亡期。金朝罢中书、门下两省,实行一省制,以尚书省总揽政务。元朝开始是一省多相制,后改为两省多相制,又以中书省取代尚书省。明朝从废丞相到实行内阁制。废除宰相制后,相权被分于六部,国柄则集于皇帝一身。明成祖时,在洪武年间设立殿阁的基础上正式设立内阁。阁臣权力虽比宰相权力小得多,但人们还是习惯把阁臣看成宰相。清朝从三院长官到内阁大学士,再到军机大臣、总理大臣、内阁政务大臣,宰相权力日趋淡化,皇帝集权则达到极点。而随着清王朝的灭亡,中国古代的宰相制也终于走到它的历史尽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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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家问的是原因,这样很难总结啊对于萌新的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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khtaa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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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中国古代政治体制中,宰相制度居于核心地位,是连结政治制度各部分的中心环节。 丞相作为官称,始于秦国,后来也被他国采用。
汉初至武帝时为鼎盛期。在秦统一中国、实行丞相制度后,相权日强。到西汉初期,宰相的权力更是迅速膨胀,并很快达到鼎盛时期。丞相在一人之下、万人之上,无所不管,与当时的皇权基本上处于平等状态。但就在君相“坐而论道”之时,相权和皇权之间的矛盾开始暴露出来。由于相权的膨胀使皇权受到威胁,在宰相制度走向鼎盛的汉朝,宰相已从一相发展到三公。其演变的特点是:(1)宰相人数多变。从西汉前期1人,到西汉后期和东汉时三公皆为宰相。(2)办事机构庞大。汉朝设丞相府(相国府),三公并相时期,宰相办公处称为“三府”:丞相府、大司马府、大司空府。最后改定为太尉府、司徒府和司空府。西汉丞相府属员多达300多人。(3)职责权限大。西汉时期宰相的职责无所不统、无所不包,几乎参与所有国家重大事务的决策,还掌握选用官吏、总领百官朝议和奏事、执行诛罚、主管郡国上计与考课、封驳与谏诤等权,还有一定的立法、司法和军事权。在两汉时期,宰相涉权之广、职权之重,是后代宰相无法比拟的。(4)出身杂。由于两汉选官途径广泛,宰相出身也杂,从布衣到宗室,各种出身都有。(5)相权开始受到皇权的制约,其主要措施就是提高尚书台地位。
魏晋至宋为调整期。两汉时期,由于君权与相权的矛盾迅速暴露,宰相制度很快便进入调整期。调整的核心是,皇权不断集中,相权不断被分割。但不同的君王有不同的特点和喜好,控制相权也就有不同的办法,因而宰相权力时而强化,时而又被弱化。第一次调整开始于汉武帝时期内外朝的设立,皇帝开始靠身边的心腹办事机构控制相权,但心腹办事机构日渐坐大后,又形成一个实际的行政中心,分割甚至取代了相权,最后形成了互相消长的内外朝。在进入调整期后,宰相制也屡有变化,最重要的是多相并存、三省出现。曹魏时,凡任录尚书事、尚书令及尚书仆射者,便成为宰相,执掌政柄,但这时的三公(太尉、司徒、司空)在名义上仍不失为宰相之号。至两晋时期,中书监、令便取代了宰相的职位。宋齐梁陈并相沿袭。这时所谓宰相,除录尚书事、尚书令、仆射及中书监、令外,还有侍中。北魏、北齐时,因魏晋以来的门下省逐渐发展起来,侍中权柄尤重。后周改制,以大冢宰为宰相,不久又置左右丞相。隋朝废三公,三省长官为相,称为“真宰相”。唐朝前期确立三省制,中后期为中书门下政事堂制。唐朝是宰相制度发展的一个重要阶段,其宰相机构之变化与宰相名称之多变均较复杂。三省制度是在魏晋南北朝和隋朝时期逐渐形成的,到唐朝才真正得以确立。在唐代的中枢机构中,真正握有实权的是尚书、中书、门下三省。尚书省是中央执行政务的总机构,下设吏、户、礼、兵、刑、工六部,其长官称尚书令,左、右仆射为之副。中书省是秉承皇帝意旨掌管国家机要大事、发布政令的机构,其长官称中书令。门下省与中书省同掌机要,并负责审查诏令,签署章奏,有封驳之权,其长官称侍中。凡朝廷有军国大事,则中书出令(决策),门下封驳(审议),尚书受而行之(执行)。所以人们也简称尚书省是执行机构,中书省是决策机构,门下省是审议机构。又因尚书省下设有六部,故习称“三省六部制”。唐初右仆射加“知政事”身份,参加政事堂会议,也是宰相。中书令迁右仆射,不加“知政事”亦为宰相。李世民继位后,尚书省的左、右仆射与侍中、中书令均成为宰相。从贞观元年起,以他官预宰相事便经常出现。一是以资格较浅的官员加“参议朝政”、“参知机务”、“参知政事”、“专典机密”、“参议得失”等名号而预宰相事;二是给一些资格较老的元勋功臣加“平章事”或“同三品”名号,使其可以继续预闻宰相事务。宋朝正副宰相同设,多相并行,编制也不固定,目的是分散相权。北宋沿袭唐代后期制度,设置中书门下省。在北宋前期,中书门下的长官为正宰相,亦称“同中书门下平章事”;副宰相称“参知政事”。后来参知政事与正宰相基本无差别,使正宰相事权更为分散。宋太宗后,一相四参或二相二参是常事。 元至清末为衰落期。因为宰相制度无论怎样调整,皇权与相权之间的矛盾都无法得到彻底解决,所以从元朝开始,宰相制度便进入衰亡期。金朝罢中书、门下两省,实行一省制,以尚书省总揽政务。元朝开始是一省多相制,后改为两省多相制,又以中书省取代尚书省。明朝从废丞相到实行内阁制。废除宰相制后,相权被分于六部,国柄则集于皇帝一身。明成祖时,在洪武年间设立殿阁的基础上正式设立内阁。阁臣权力虽比宰相权力小得多,但人们还是习惯把阁臣看成宰相。清朝从三院长官到内阁大学士,再到军机大臣、总理大臣、内阁政务大臣,宰相权力日趋淡化,皇帝集权则达到极点。而随着清王朝的灭亡,中国古代的宰相制也终于走到它的历史尽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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