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有一个闺蜜,跟她老公结婚了4年没有结婚证,但有了一个儿子,到现在知道她老公没有离婚在老家有老婆孩

我有一个闺蜜,跟她老公结婚了4年没有结婚证,但有了一个儿子,到现在知道她老公没有离婚在老家有老婆孩子,这是重婚罪吗?... 我有一个闺蜜,跟她老公结婚了4年没有结婚证,但有了一个儿子,到现在知道她老公没有离婚在老家有老婆孩子,这是重婚罪吗? 展开
 我来答
百度网友b33abc0
2016-04-19
知道答主
回答量:10
采纳率:0%
帮助的人:1.1万
展开全部
  您好,重婚罪, 是指有配偶又与他人结婚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结婚的行为。
  构成要件如下:
  (一)客体要件
  本罪侵犯的客体是一夫一妻制的婚姻关系。一夫一妻制是我国婚姻法规定的原则,重婚行为破坏了我国社会主义婚姻、家庭制度,必须予以刑事处罚。
  (二)客观要件
  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行为人必须具有重婚的行为。即有配偶的人又与他人结婚的,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结婚的,就构成重婚罪。
  所谓有配偶,是指男人有妻、女人有夫,而且这种夫妻关系未经法律程序解除尚在存续的,即为有配偶的人;如果夫妻关系已经解除,或者因配偶一方死亡夫妻关系自然消失,即不再是有配偶的人。所谓又与他人结婚,包括骗取合法手续登记结婚的和虽未经婚姻登记手续但以夫妻关系共同生活的事实婚姻。所谓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结婚的,是指本人虽无配偶,但明知对方有配偶,而故意与之结婚的(包括登记结婚或者事实婚)。此种行为是有意破坏他人婚姻的行为。
  1994年2月1日民政部《婚姻登记管理条例》公布实施以前,我国对事实婚采取的是限制承认主义,即有条件地承认事实婚的法律效力,所以只有事实婚具有法律效力时,才能成立事实重婚罪。1986年11月21日,最高人民法院颁布的《关于审理未办结婚登记而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案件的若干意见》规定:第一,1986年3月15日《婚姻登记办法》施行以前,未办结婚登记即以夫妻关系同居生活,群众也认为是夫妻关系的,一方向人民法院起诉“离婚”,如起诉时双方均符合结婚的法定条件,可认定为事实婚姻关系;如起诉时一方或双方不符合结婚的法定条件,可认定为非法同居关系。第二,1986年3月15日《结婚登记办法》施行以后,未办结婚登记即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群众也认为是夫妻关系的,一方向人民法院起诉离婚,如同居双方均符合结婚的法定条件,可认定为事实婚姻关系;如同居的一方或双方不符合结婚的法定条件,应认定为非法同居关系。第三,自国务院新的婚姻登记管理条例施行之日起,未办结婚登记即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按非法同居关系对待。现在国务院新的婚姻登记管理条例已经公布施行,由于最高人民法院的司法解释以时间为界限对事实婚的法律效力采取了限制承认主义。因此,《婚姻登记管理条例》施行后,所有的事实婚都将被认定为非法同居关系,不存在“重婚”的问题。据此,事实婚只有被承认有法律效力时,才被确认为一种婚姻关系,也才谈得上与其它婚姻关系的重合,从而构成重婚罪。若事实婚不具有法律效力而被认定为非法同居关系,则当事人所谓的“夫妻关系”不但得不到法律的确认,反而会受到法律的制裁,因而所谓“重婚”也就无从谈起了。 重婚罪1994年2月1日民政部《婚姻登记管理条例》公布实施后,我国不再承认事实婚姻。2001年12月27日生效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一)》第五十八条规定:“未按婚姻法第八条规定办理结婚登记而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的男女,起诉到人民法院要求离婚的,应当区别对待:
  (一)1994年2月1日《婚姻登记管理条例》公布实施以前,男女双方已经符合结婚实质要件的,按事实婚姻处理。
  (二)1994年2月1日《婚姻登记管理条例》公布实施以后,男女双方符合结婚实质要件的,人民法院应当告知其在案件受理前补办结婚登记;未补办结婚登记的,按解除同居关系处理。”
  但是,我国刑法追究体制仍然承认“事实婚姻”。《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婚姻登记管理条例>施行后发生的以夫妻名义非法同居的重婚案件是否以重婚罪定罪处罚的批复》中规定:“有配偶的人与他人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的,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的,仍应按重婚罪定罪处罚。”关于这一点,理论界存在争议,但鉴于“重婚罪”归属于刑法的“侵犯公民人身权利、民主权利罪”的章节下,扩大“重婚罪”的适用至“事实婚姻”似无不妥。
  根据司法实践经验,重婚行为主要有以下几种类型:
  1.与配偶登记结婚,与他人又登记结婚而重婚,也即两个法律婚的重婚。有配偶的人又与他人登记结婚,有重婚者欺骗婚姻登记机关而领取结婚证的,也有重婚者和登记机关工作人员互相串通作弊领取结婚证的。
  2.与原配偶登记结婚,与他人没有登记确以夫妻关系同居生活而重婚,此即为先法律婚后事实婚型。
  3.没有配偶,但明知对方有配偶而与已登记结婚或以夫妻关系同居而重婚。
  (三)主体要件
  本罪的主体为一般主体,一是有配偶的人,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又与他人成立婚姻关系;二是没有配偶的人,明知对方有配偶而与之结婚。
  (四)主观要件
  重婚罪本罪在主观方面表现为直接故意,即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结婚或自己有配偶而故意与他人结婚。如果没有配偶一方确实不知对方有配偶而与之结婚或以夫妻关系共同生活的,无配偶一方不构成重婚罪,有配偶一方则构成重婚罪。重婚的动机是
大明lawyer
高粉答主

2016-04-19 · 法者,天下之程式也,万世之仪表也。
大明lawyer
采纳数:12207 获赞数:14982

向TA提问 私信TA
展开全部
极有可能涉嫌重婚违法犯罪,但具体情况具体分析才行,最好委托律师帮助
已赞过 已踩过<
你对这个回答的评价是?
评论 收起
北京历史故事
2016-04-19 · TA获得超过556个赞
知道小有建树答主
回答量:800
采纳率:25%
帮助的人:164万
展开全部
和你闺蜜没有结婚证,不算重婚,也不违法,仅仅是收到道德的谴责而已。
已赞过 已踩过<
你对这个回答的评价是?
评论 收起
听雨爱播播
2016-04-19 · 超过54用户采纳过TA的回答
知道小有建树答主
回答量:278
采纳率:0%
帮助的人:90.1万
展开全部
不是,结婚四年了,为什么不去登记,不登记,孩子怎么会有出生证,傻姑娘,现在不要再错下去了,让男的选择,要么他离婚和这个四岁孩子的妈妈结婚,要么这个妈妈就退出,把孩子问题觉一下,这算什么事
已赞过 已踩过<
你对这个回答的评价是?
评论 收起
文山静水
2016-04-19
知道答主
回答量:15
采纳率:0%
帮助的人:5.4万
展开全部
不算,你闺蜜没有结婚证,法律是不承认的
追问
这个男的和大老婆有结婚证,跟我闺蜜没有结婚证,但是一直跟我闺蜜生活的,
追答
那也不算,法律只认证啊
已赞过 已踩过<
你对这个回答的评价是?
评论 收起
收起 更多回答(11)
推荐律师服务: 若未解决您的问题,请您详细描述您的问题,通过百度律临进行免费专业咨询

为你推荐:

下载百度知道APP,抢鲜体验
使用百度知道APP,立即抢鲜体验。你的手机镜头里或许有别人想知道的答案。
扫描二维码下载
×

类别

我们会通过消息、邮箱等方式尽快将举报结果通知您。

说明

0/200

提交
取消

辅 助

模 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