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药学的投稿须知
1 文稿应具有科学性、逻辑性、先进性,并有理论和实践意义,侧重实用。
2.1 来稿务必请自留底稿,网上投稿成功后请再寄一份纸稿(注明已网上投稿及稿号);请附单位介绍信,并注明保密审查意见;附作者书面声明“来稿未投他刊”及每位作者的亲笔签名,以示将专有权授予中国药学会;务必写清楚作者姓名及地址、邮政编码、电话及手机、传真、E-mail地址。部队及保密单位除编号外,还应写明驻地。文稿用计算机打印。文稿凡属基金资助、国家攻关项目请写明项目编号,标注在首页下,并附相关复印件。请勿一稿两投,或抄袭别人稿件。稿件勿寄私人,以免延误。
2.2 来稿要求文字精练紧凑,通顺准确,重点突出,层次清晰。实验研究文稿请附中英文题名(每个实词第一个字母要求大写)、作者和作者汉语拼音名、作者中英文单位名、中英文摘要、中英文关键词。综述、科研简报(附全文)、科技园地、药学史等稿附英文题名及作者汉语拼音名。药学人物为约稿,不收自由投稿。文稿中的外文字母和符号的大小写、正斜体、上下角标及除英文以外的文种等均请用铅笔注明。文中数据、结构式、公式、参考文献等请仔细核对,避免出错。文稿寄出后,如发现上述内容有错,请及时联系更正。
2.3 凡收到本刊收稿通知后3个月内未收到对稿件的处理通知,则说明该稿仍在审阅中,作者如欲改投他刊,须来信(挂号)与我刊联系。否则因此造成的损失,由作者负经济责任或其他责任。本刊开通在线查稿系统,如需查询请登录本刊网站。
2.4 凡退回作者修改的稿件请严格按本刊稿约要求及退改意见修改,务请2个月内修回并通过网上发回至编辑部将随修改稿一并寄出。如有问题请通过电子邮件联系。如因他故(例如补充资料、实验或另做实验等),超过时限,以新稿处理。
2.5 文责自负。依照《著作权法》有关规定,编辑部可对来稿修改、删节;凡涉及原意的重大修改,则请作者考虑。
2.6 为适应我国信息化建设需要,扩大作者学术交流渠道,本刊已加入中国知网(CNKI)光盘版、网络版,作者著作权使用费与本刊稿酬一次性付给。如作者不同意将文稿编入该数据库,请在来稿时声明,本刊将做适当处理。
2.7 来稿刊出后酌致稿酬。
3 文稿的撰写要求
文稿应尽量减少层次,最多不宜超过3层。文题、层次标题、表题、图题及参考文献、致谢等,一律顶格书写。
3.1 文题 题名须简明确切,并能反映本文的特定内容,不宜过长,一般不超过20字,不要副题。避免使用化学式、公式及不太为读者所熟悉的缩写等。
3.2 作者 文稿的作者应是参与来稿专题研究工作的主要科技人员,应对全文的内容负责,并能回答文中的问题,是论文的法定权人和责任者。作者署名的次序按参加者对论文工作的贡献大小排序,第一作者须事先征得本文其他作者的意见,包括排列顺序。附第一作者简介并写明主要研究方向(限20字内);如标有通讯作者也需同时提供简介和主要研究方向,2人以上合写的文稿,应注明联系人,并附联系方式。作者的中英文单位名称要写全名,并附邮政编码。作者如多单位,则应在其名字的右上角注出阿拉伯字序号,并将单位名列在最后作者之后,用“;”号隔开。
3.3 摘要 为适应读者了解论文全面内容的需要,并便于参与国际学术交流,中、英文摘要均要求采用结构式摘要,即摘要内容要明确列出摘要的四个要素,即目的:研究、研制、调查等前提、目的和任务,所涉及的主题范围;方法:所用的原理、理论、条件、对象、材料、工艺、结构、手段、装备、程序等;结果:实验的、研究的结果,数据,被确定的关系,观察结果,得到的效果,性能等;结论:结果分析、研究、比较、评价、应用,提出的问题,今后的课题,假设,启发,建议,预测等。
英文摘要(English abstract)写在中文摘要之下,其间空一行。论著要有英文摘要。摘要的英文题名、作者、工作单位和关键词均应与中文一致,ABSTRACT内容可比中文摘要详细些,尤其方法要详细,具体,可独立存在。英文摘要应明确列出四个要素,即OBJECTIVE(目的)、METHODS(方法)、RESULTS(结果)、CONCLUSION(结论)等。力求用词、语法、拼写、含意和逻辑正确。成文后最好请有关专家修改润色。
3.4 关键词 为适应计算机自动检索的需要和便于读者寻找文献,应标注能反映论文特征内容、通用性较强的、符合主题词表的术语为关键词,一般3~8个。中英文关键词数排列应一致。
3.5 标出中图分类号、文献标识码、文章编号(具体由编辑部填写)。
3.6 前言(引言或序言) 概述本题的理论依据、研究思路、实验基础及国内外现状(可列出主要的参考文献),并应明确提出本文目的,尤其指出其创新性。
3.7 药物、试剂、动物、植物、主要仪器 应说明来源及规格。药学有关名词以《中国药典》(2005年版)、全国自然科学名词审定委员会审定公布的《药学名词》、《化学名词》(科学出版社)为准。药名采用“国际非专利名(international nonproprietary names, INN)”,以《中国药品通用名称》(国家药典委员会编)为准。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批准的新药,则用批准的药名。药名较长时,可用缩写,但需在首次出现时注明,例如雷尼替丁(ranitidine,Ran)。药名写在剂量前面。不常见的药名,特别是新近上市的新药名,首次出现时,注上英文名。药物不良反应的个案报道要写明药品生产厂名和批号,住院号、尸检号、门诊号可省略。
3.8 方法 凡文献已有记述的方法,一般可引文献。对新的或有实质性改进的方法要写明改进处。如是自己创新的方法,则宜详述,以便他人重复。
3.9 计量单位及符号 计量单位一律采用以国际单位制单位为基础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简称“法定单位”)。请参阅《量和单位》(北京:中国标准出版社)。量名称、量符号应规范使用、书写。量名称有全称与简称之分(如“物质的量浓度”多简称“浓度”或“物质浓度”等),二者可等效使用,且多使用简称。量符号均应使用斜体,如m(质量),t(时间),V(体积),n(物质的量)。某些常用量及其符号,如比重(sp gr,sg)、原子量(AW,aw)、分子量(MW,mw)等,因其不符合有关规定或易与有关符号产生混淆或误解宜停用,应改用“相对密度”(d)、相对原子质量(Ar)、相对分子质量(Mr)等。单位名称也有简称与全称之分,两者可等效使用,数字后带单位者,均用单位符号表示。单位符号前的数字避免使用分数。数字与单位符号间应留一个字符空隙。当数值过大或过小时,应改用适当词头符号如M,p或以10n,10-n的形式表示,但应遵守有效数字及数字修约规则。单位、词头符号及阿拉伯数字一律采用正体。组合单位中的斜线不能多于一条,更不宜将斜线、负指数幂或汉字混用表示相除。如常用法定单位为“mg·kg-1·d-1”,不能再表示为“mg/kg/d”,“mg·kg-1/d”,“每日mg/kg”或“每千克mg/d”等。药物、试剂浓度及各类生化指标使用法定单位的基本原则是:①当其Mr或Ar已准确测得时(如各类电解质、维生素、糖类及其代谢产物、脂类及其代谢产物、非蛋白类含氮物质等),均应采用“物质的量浓度”,分别以mol·L-1,mmol·L-1,μmol·L-1,nmol·L-1,pmol·L-1等为法定单位表示。②当为混合物(如总蛋白、总脂、各类免疫球蛋白等)或其Mr或Ar尚未准确测得时,可采用“质量浓度”,分别以g·L-1,mg·L-1,μg·L-1,ng·L-1等为法定单位表示。③习以%,‰,比例数(如1∶1 000)等相对数表示结果者可继续使用;但当表示变动范围时,范围号(~)前后两数值中的%,‰或10n,10-n均应同时写出不能省略前者只写后者,如3.0%~5.0%(不能写成3~5%),“(4.0~5.5)×1012·L-1”(不能写成4.5~5.5×1012·L-1)等。④习用的各类百分浓度(v/v,w/v,w/w)及其单位g/dl(g%),mg/dl(mg%),ml%(vol%);当量浓度(N)及其单位N(Eq/L),mEq/L,μEq/L;克分子浓度及其单位M,mM,μM;以及表示微量物质含量的ppm,pphm,ppb等均应停用。年龄和体重均须用实际测得的平均数±标准差(±s)表示,按体重计算的药物剂量应以“g(mg)·kg-1·d-1”。
3.10 放射性核素或元素符号均应用正体且首字母大写。核子数应标在元素符号的左上角(不能再标于右上角),如14CO2,131I-albumin等,当有必要标明受激态时,可将受激态符号标在其右上角,如NO*表示电子受激态,而110Ag*或110Agm则表示核受激态等。元素、离子或基团的化合价应标在右上角,且应数字在前,表示正负化合价或阴阳离子的“+”或“-”在后,如Mg2+(不用Mg++,Mg+2),PO43- (不用PO4-3,PO4---)等。上下角标、幂指数等均应使用较主符号小一号的字母,手写时与主符号位于同一格内。
3.11 国际代号与缩写 文中尽可能采用国际代号与缩写,例如1秒写为1 s,2分钟2 min,3小时3 h,4天4 d,雌性♀,雄性,国际单位IU(用于表示酶活力的国际单位用U,不用IU;表示药物含量的单位用u,不用IU),概率P(不是P),紫外UV。静脉注射可用iv,肌内注射im,腹腔注射ip,皮下注射sc,脑室内注射icv,动脉注射ia,口服po,灌胃ig。GPT改用ALT,GOT改用AST等。国际代号不用于无数字的文句中,例如每天不写每d,但每天8 mg可写8 mg·d-1。
3.12 数字 作为量词(包括比率、时间等数字)均用阿拉伯数字;序词一律用阿拉伯数字。星期几一律用汉字,如星期六;夏历和中国清代前历史纪年用汉字,如正月初五、丙寅年十月十五日等;不定量词一律用汉字,如任何一个病人、3d为一个疗程等。数字的增加可用倍数表示;数字的减少只能用分数或%表示,如增加1倍,减少四分之一或减少25%。年份应写出全数不得省略,例如:“1998年”不写成“98”年。1990~1997年不能写作1990年~97年。避免使用因时间推移而易被误解的词,而应采用具体日期(月、日宜采用两位数)。
3.13 有效数字 测量数据不能超过其测量仪器的精密度。例如:6 437意指6 000分之1的精密度。任何一个数字,只允许最后一位有误差,前面的位数不应有误差。在一组中的±s应考虑到个体的变差,一般以s的三分之一来定位数,例如:(3614.5±s 420.8) g,s的1/3超过100 g,平均数波动在百位数,故应写(3.6±s 0.4) kg,过多的位数并无意义。又如(8.61±s 0.27) mm,它的s/3=0.09 mm,达小数点后第二位,故平均数也应写到小数点后第二位,写成(8.61±s 0.27) mm。有效位数以后的数字修约数小于5则舍,大于5则进,如恰等于5,则前一位数逢奇则进,逢偶(包括“0”)则舍。修约时只可1次完成。例如:23.48,若不要小数点,则应成23,而不应该23.48→23.5→24。百分数的有效位数根据分母数来定:1~10,一般不用百分数表示;11~100,百分数到个位;101~1 000,百分数到小数点后1位;余类推……。
3.14 表和图 凡用文字已能说明的问题,尽量不用表和图。如用表和图,则文中不需重复其数据,只需强调或摘述其主要发现,不要同时用表和图重复同一数据。包含英文摘要的文章,图题、图注、表题、表注采用中英文对照,图表中内容只用英文;不包含英文摘要的文章,图题、图注、表题、表注及图表中内容只用中文。图表中量和单位应是量的符号在前,单位符号在后,其间加一斜线方式表示,如λ/nm即表示以nm为法定单位的波长。图表要有序号,只有1个时,仍用“表1”或“图1”表示。图表中如采用缩写时,第一次出现时请用全称,以后再用缩写。图表需另用稿纸附在稿后,但在文稿内用框线注明表图的位置,如: 表1 △△…… 和 图1 △△…… Tab. 1 △△…… Fig. 1 △△…… 表格用三线表,两端开口,不用纵线;栏头左上角不用斜线;除栏头外,表身中不用或少用横线;表内尽可能不用或少用标点符号;上、下行的数字最好对齐;表内计量单位的名称要使用单位符号。表格最好设计成单栏表,表宽的字数(包括空格和直列与直列间空格在内)不超过33字。表注依序用1),2),3)……表示,写在右上角。
曲线一般应经曲线拟合(curve fitting),并尽可能“直线化”,例如通过对数(lg)、倒数(reciprocal)、概率单位(probit)、算出单位(logit)等转换。直线应根据回归方程绘图。如有图注者应在稿内图位的框线下写明:1-……;2-……;3-……,或者A-……;B-……;C-……。照片用黑白片,必须反差鲜明,清晰易辨,常用大小为127 mm×178 mm。显微镜照片内应画长度标尺,如|—|,示1 μm,必要时,以↑标明上方位。
为利于计算机处理和保证数据库准确检索与统计的原则,须有参考文献的类型和载体类型标识,根据GB3469规定,以单字母方式标识以下各种参考文献类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