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尔滨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公司发展
哈尔滨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是1993年3月25日经哈尔滨市股份制协调领导小组哈股领办字[1993]第42号文批准,由哈尔滨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房屋建设开发总公司、哈尔滨火炬高新技术开发总公司和哈尔滨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对外贸易公司三家公司共同发起,采取定向募集方式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注册资本8,000万元。本公司于1997年6月16日经中国证监会证监发字[1997]351号文件批准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5000万股,发行后总股本13,000万股,于1997年7月8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1999年公司送配股后总股本为26,156万股。2004年12月27日经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原股东哈尔滨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房屋建设开发总公司及哈尔滨火炬高新技术开发总公司分别将其所持有的国有法人股3,852万股和2,032万股转让给新股东新湖控股有限公司;原股东哈尔滨火炬高新技术开发总公司及哈尔滨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对外贸易公司分别将其所持有的国有法人股719万股和1,242万股转让给新股东浙江新湖房地产集团有限公司。2006年3月13日原股东浙江新湖房地产集团有限公司将其所持有的法人股1,960.7794万股转让给股东新湖控股有限公司;2006年5月18日经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原股东哈尔滨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房屋建设开发总公司将其所持有的国有法人股3,205.2149万股转让给新股东新湖控股有限公司。2006年7月26日,根据公司股权分置改革实施方案,以公司现有流通股本15,106.6007万股为基数,以截至2005年12月31日经审计的公司资本公积向登记在册的全体流通股股东定向转增股本9,970.3565万股,流通股股东获得每10股转增6``.6股的股份,相当于流通股股东每10股流通股获送2.2股的对价,非流通股股东以此换取所持非流通股份的上市流通权。2006年7月28日,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实施完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