供暖温度达不到多少度,可以拒绝缴纳取暖费

 我来答
黑夜o漫步
高粉答主

2020-02-22 · 醉心答题,欢迎关注
知道小有建树答主
回答量:109
采纳率:100%
帮助的人:1.5万
展开全部

低于14摄氏度至18摄氏度之间的都可以拒绝缴纳供暖费或要求退还热费。

根据《青岛市供热条例》规定:

第五十一条 经测定,确认被测房间供热温度不达标,属于供热单位原因的,供热单位应当采取措施,保证供热温度达到规定标准。在供热温度达标之前的期间,为室温不合格的天数。对被测房间室温不合格的天数,供热单位应当按照下列标准向用户退还热费:

(一)供热温度高于或者等于16℃、低于18℃的,退还热费的20%;

(二)供热温度高于或者等于14℃、低于16℃的,退还热费的50%;

(三)供热温度低于14℃的,全额退还热费。

扩展资料:

国家对供暖室温方面的有关规定:我国冬季室内卫生对温度要求包括以下几个部分。 

1、室温 

集中式采暖居室中央1.5米处气温的适宜范围为16~20℃,分散式采暖居室中央1.5米处气温宜范围为13~17℃,任何地区的冬季室内温度均不得低于13℃。 

2、垂直温差 

指居室中央地面以上0.1米处的气温与距地面以上1.5米处的气温之差。垂直温差过大,会使足温度下降,体温调节紧张,不利于健康,一般垂直温差应小于3℃。 

3、水平温差 

指居室内1.5米处各点的气温之差。一般在门口、窗口、走廊等处气温偏低、房间内的水平温过大容易使人受凉,水平温差以不超过2~3℃为宜。 

2002年,国家制定了《室内空气质量标准》,即gb/t18883-2002。规定冬季采暖标准为1624℃,符合这个标准的室内温度就是舒适的室内温度。

参考资料来源:青岛市政务网-青岛市供热条例

猫不狸大闸蟹C7
2018-04-07 · TA获得超过4382个赞
知道大有可为答主
回答量:4551
采纳率:30%
帮助的人:701万
展开全部
根据我在互联网上查询的情况,供暖期室内温度应达到18℃以上。至于是否可以拒绝缴纳取暖费,需要根据《供暖合同书》的约定或当地的法律文件的规定确定。
本回答被网友采纳
已赞过 已踩过<
你对这个回答的评价是?
评论 收起
推荐律师服务: 若未解决您的问题,请您详细描述您的问题,通过百度律临进行免费专业咨询

为你推荐:

下载百度知道APP,抢鲜体验
使用百度知道APP,立即抢鲜体验。你的手机镜头里或许有别人想知道的答案。
扫描二维码下载
×

类别

我们会通过消息、邮箱等方式尽快将举报结果通知您。

说明

0/200

提交
取消

辅 助

模 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