持有至到期投资到期时应确认投资收益的问题
2016年11月1日,甲公司将2013年1月1日购入的乙公司于2012年1月1日发行的面值为500000元、期限为5年、票面年利率为5%、每年12月31日付息的债券的20...
2016年11月1日,甲公司将2013年1月1日购入的乙公司于2012年1月1日发行的面值为500 000元、期限为5年、票面年利率为5%、每年12月31日付息的债券的20%对外出售。实际收到价款105 300元。由于该债券距离到期日只有两个月,剩余的乙公司债券仍作为持有至到期投资核算,并一直持有至到期。出售前,乙公司该债券账面摊余成本为496 800元,其中,成本500 000元,利息调整(贷方余额)3 200元。2016年12月31日,甲公司因持有剩余的持有至到期投资到期时应确认投资收益( )元。
A.17 440
B.18 560
C.22 440
D.22 560
【答案】D
【解析】2016年12月31日持有至到期投资到期,2016年11月1日剩余80%投资的面值金额=500 000×80%=400 000(元),利息调整金额=3 200×80%=2 560(元),至2016年12月31日利息调整贷方金额应全额摊销,摊销时在借方。2016年12月31日因持有剩余的持有至到期投资应确认投资收益的金额=400 000×5%+2 560=22 560(元)。
实在是不明白为什么要加上400 000×5%,求解释!!! 展开
A.17 440
B.18 560
C.22 440
D.22 560
【答案】D
【解析】2016年12月31日持有至到期投资到期,2016年11月1日剩余80%投资的面值金额=500 000×80%=400 000(元),利息调整金额=3 200×80%=2 560(元),至2016年12月31日利息调整贷方金额应全额摊销,摊销时在借方。2016年12月31日因持有剩余的持有至到期投资应确认投资收益的金额=400 000×5%+2 560=22 560(元)。
实在是不明白为什么要加上400 000×5%,求解释!!! 展开
1个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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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11.1未出售前账面496800,出售20%,账面价值为496800*80%=397440,2016.12.31债券到期,应收到80%的本金和最后一期的利息,500000*80%+500000*80%*5%=420000,收到的金额减账面价值就是要确认的投资收益:420000-397440=225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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