退役军人如何申请残疾证
我在民政局官网退役军人抚恤条例看到第二十五条 现役军人因战、因公致残,未及时评定残疾等级,退出现役后或者医疗终结满3年后,本人(精神病患者由其利害关系人)申请补办评定残疾等级,有档案记载或者有原始医疗证明的,可以评定残疾等级。
我是不是2018年9月可以带着当时的病例去民政局申请班里残疾证?
需要什么手续流程?
望各位大神解答。 展开
有两种方法:一在军队里、二是在民政部门。
根据《优待抚恤条例》第二十三条,对战争、商业、疾病致残性质的认定和伤残等级评定权限如下:(一)义务兵和初级士官的伤残,由军级以上单位卫生部门认定和评定。
(二)现役军官、文职干部和中级以上士官的伤残,由军事指挥级以上单位卫生部门认定和评定。
(三)转业安置的离退休军人、离退休干部,需要确定伤残性质、评定伤残等级的,由省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鉴定、评定、伤残等级评定以医疗卫生专家组出具的伤残等级医学鉴定意见为依据。
残疾军人由认定残疾性质和评定残疾程度的机关发给《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军人证书》。
扩展资料
1、残疾人证持有人应当妥善保管,只能本人使用,不得涂改、出借。
2、残疾人证遗失的,应当及时向户口所在地县级残联报告,申报无效后,可以申请补办、补发的残疾人卡号码,在原20位数字后加“B”,第二次补发遗失的加“B2”等。
3、残疾人证被污染、损坏,影响正常使用的,可以退回户口所在地县级残疾人联合会注销,免费补领。伤残证续期登记信息与原登记信息一致。
4、残疾人户口迁移,需持公安机关出具的《残疾人户口迁移证》到原户口所在县残疾人联合会领取《残疾人户口迁移证》、残疾人凭申请表到新户口所在地县级残联登记,原户籍所在地县级残联调出的评估表等档案材料和残联出具的调出证明。
5、因康复致残或者死亡的,发证机关应当及时收回伤残证明、残疾人的康复和残疾排除,以县级残疾人联合会指定的县级以上医院或者专门医疗机构的残疾评定结果为准。
参考资料源:百度百科—残疾证
你得是在服役期间受工伤残疾的部队才能发给你残疾证明,如果是参军之前家里自小带的残疾或属于家族遗传的,参军时没被查出的也不会发给你残疾证,只能发给你转业证明,你能享受一份正常的安家费。
家里没有任何遗传史,我入伍体检包括入伍前都是很健康的
而且从小到大都是田径队或者跆拳道队的。身体没有任何问题。
有没有家族史,这个得军医的权威大夫调查之后说了算,不是你一个人能说了算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