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事会计工作不再需要会计从业资格证书了吗?
自2017年11月5日以后从事会计工作,不再需要取得会计从业资格证书了。
11月4下午,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三十次会议表决通过了关于修改会计法的决定,修改了“从事会计工作的人员,必须取得会计从业资格证书”的规定,改为“会计人员应当具备从事会计工作所需要的专业能力。”
根据决定,因有提供虚假财务会计报告,做假账,隐匿或者故意销毁会计凭证、会计账簿、财务会计报告,贪污,挪用公款,职务侵占等与会计职务有关的违法行为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人员,不得再从事会计工作。而现行会计法规定,不得取得或者重新取得会计从业资格证书。
根据决定,会计人员有“不依法设置会计账簿的”、“私设会计账簿的”、“随意变更会计处理方法的”等行为之一,情节严重的,五年内不得从事会计工作。而根据现行会计法规定,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财政部门吊销会计从业资格证书。
本决定自2017年11月5日起施行。
扩展资料:
专业能力分为几种证明方式:
1、学历;
2、专业技术职称;
3、财政部认可的其他会计能力证明;
4、从事会计工作不少于1年。
那作为一名想要从事会计工作的普通人来说,要取得专业能力证明。这几种方式中,最方便的就是参加专业技术职称考试,取得初级或初级以上职称,相比之前要从事会计工作,需要取得会计从业资格证书,条件无形中是提高了。需要说明的,已经取得的会计从业资格证书依然是有效的,可以作为具备会计专业能力的证明。
参考资料:
2017年11月5日起,从事会计工作,不再需要取得会计从业资格证书了。
从事会计工作,不再需要取得会计从业资格证书
据人民日报报道,11月4日下午,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三十次会议表决通过关于修改会计法的决定,规定“会计人员应当具备从事会计工作所需要的专业能力”。此前,会计法规定“从事会计工作的人员,必须取得会计从业资格证书”。
根据决定,因有提供虚假财务会计报告,做假账,隐匿或者故意销毁会计凭证、会计账簿、财务会计报告,贪污,挪用公款,职务侵占等与会计职务有关的违法行为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人员,不得再从事会计工作。此前会计法规定,不得取得或者重新取得会计从业资格证书。
根据决定,会计人员有“不依法设置会计账簿的”、“私设会计账簿的”、“随意变更会计处理方法的”等行为之一,情节严重的,五年内不得从事会计工作。而根据此前会计法规定,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财政部门吊销会计从业资格证书。
本决定自2017年11月5日起施行。
提交草案时,为何取消了会计从业资格认定?
据报道,会计法修正案草案10月31日提交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草案取消了会计从业资格认定,更加注重会计从业人员的专业能力和职业道德。
草案对会计法第三十八条进行修改,把会计人员“必须取得会计从业资格证书”改为“应该具备从事会计工作所需要的专业能力”。
国务院法制办党组书记、副主任袁曙宏在当天举行的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次会议上作说明。
他说,考虑到目前涉及会计执业能力评价的考试较多,会计人员可以通过参加其他会计类考试证明执业能力,还可以通过接受继续教育、业务培训、学历教育等方式来提高专业能力和水平。据此,草案取消了会计从业资格认定。
多位常委会委员对修改会计法提出意见:应慎重
据报道,11月1日,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三十次会议分组审议关于会计法等11部法律的修正案草案。对于修正案草案取消会计从业资格认定,多位常委会委员提出不同意见,认为如何选聘合适的人员从事会计工作,是关系到会计信息质量和市场经济秩序正常运行的大事,也是关系到企业管理质量、关系到公共利益的大事,取消会计执业资格会造成一定程度的混乱,应当慎重。
郝如玉委员认为,通过会计专业技能来把账做真实,才能保证我们国家的财政、税收、经济的正常运行,包括统计数据的真实。要让市场发挥作用,类似会计这样的“经济警察”是要发挥好作用的,不能取消这个资格。“资格和技能完全是两回事,资格在执业中是起主导作用的。有了资格,即使是别的专业取得资格也可以从业。但是如果没有资格,不管是不是会计专业都可以从业,这不就乱了吗?”
侯义斌委员认为,实际工作当中,会计工作具有很强的专业性,它同时还有很强的政策性和法律性,如果取消会计工作的资质,仅强调专业能力,可能会给各个方面的财务工作乃至整个经济工作带来较大的负面影响。
冯淑萍委员反对的理由是:首先,会计工作有专业性、社会性和公共性三个特点,会计从业资格认定符合行政许可事项的设定条件。其次,会计从业资格如果取消,等于放弃了会计人员是特殊从业人员的底线,将会造成对会计从业人员的专业技能、职业道德无法控制和监督,很难保证会计队伍的纯洁性,也弱化了会计监督,不利于会计标准的执行,最终会危及会计信息质量、财经秩序,可能产生不利影响,会计监督职能将会难以得到有效发挥。而且此次国务院提请取消的理由并不充分。
吕薇委员指出,“取消了会计执业证书以后,会计部门反映选人就没有标准了,不知道以什么标准来判断是否具有专业能力,用人选人陷入一种比较尴尬的境地。另外,审计发现,现在很多企业记账都不规范,包括大中小企业甚至有一些上市企业。目前我们强调质量型的发展,要提高企业的质量,而提高会计管理对提高企业的质量和会计信息质量是非常重要的,这方面不应该放松。”她建议,对会计准入还应有一个基本门槛,可以建立一个替代体系,由行业协会发布初级会计资格证,研究好两个体系如何过渡,把两个体系衔接好。
王万宾委员认为,从政府的角度来说,深化改革要求进一步简政放权,让市场主体在市场中能够进一步充分发挥作用。但不仅仅是会计师,实际上凡是涉及到执业资格的,都需要慎重。建议国务院系统地从全面深化改革、提高国家治理能力的角度,对如何处理执业资格问题再作深入研究。
从今天零点开始,一本曾经辉煌无比、财会行业持证人数最多的证书,走过了几十年的历程,落下了它的帷幕,令人感慨不已。
11月4下午,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三十次会议表决通过了关于修改会计法的决定,修改了“从事会计工作的人员,必须取得会计从业资格证书”的规定,改为“会计人员应当具备从事会计工作所需要的专业能力。”
根据决定,因有提供虚假财务会计报告,做假账,隐匿或者故意销毁会计凭证、会计账簿、财务会计报告,贪污,挪用公款,职务侵占等与会计职务有关的违法行为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人员,不得再从事会计工作。而现行会计法规定,不得取得或者重新取得会计从业资格证书。
2018-08-02 · 学会计 有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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