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在没有签合同的情况下,工程完工甲方拖欠民工工资可以上诉劳动部门吗?可以受理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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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所说情形,属于事实劳动关系,拖欠劳动报酬的劳动争议,向劳动仲裁委申请仲裁,应会予以受理。
二、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
第二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发生的下列劳动争议,适用本法:
(一)因确认劳动关系发生的争议;
(二)因订立、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发生的争议;
(三)因除名、辞退和辞职、离职发生的争议;
(四)因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福利、培训以及劳动保护发生的争议;
(五)因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等发生的争议;
(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劳动争议。
第五条 发生劳动争议,当事人不愿协商、协商不成或者达成和解协议后不履行的,可以向调解组织申请调解;不愿调解、调解不成或者达成调解协议后不履行的,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除本法另有规定的外,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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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这种涉及雇佣关系,不是劳动关系,可以去仲裁委试试,但是如果不行,那就上人民法院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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