伤口长度多少才能构成轻伤
应当进行法医鉴定,部位不同,要求的伤害面积、长度、程度也不同,应当依据《人体损伤程度鉴定标准》鉴定。
例如头皮创口或者瘢痕长度累计8.0cm以上就构成轻伤二级,面部单个创口或者瘢痕长度4.5cm以上构成轻伤二级,颈前部单个创口或者瘢痕长度5.0cm以上构成轻伤二级,颈部创口或者瘢痕长度1.0cm以上构成轻微伤,不足1.0cm的不构成伤情。
《人体损伤程度鉴定标准》
3.1重伤
使人肢体残废、毁人容貌、丧失听觉、丧失视觉、丧失其他器官功能或者其他对于人身健康有重大伤害的损伤,包括重伤一级和重伤二级。
3.2轻伤
使人肢体或者容貌损害,听觉、视觉或者其他器官功能部分障碍或者其他对于人身健康有中度伤害的损伤,包括轻伤一级和轻伤二级。
3.3轻微伤
各种致伤因素所致的原发性损伤,造成组织器官结构轻微损害或者轻微功能障碍。
扩展资料:
伤情鉴定须知
公安机关受理伤害案件后,应当在24小时内开具伤情鉴定委托书,告知被害人到指定的鉴定机构进行伤情鉴定。
根据国家有关部门颁布的人身伤情鉴定标准和被害人当时的伤情及医院诊断证明,具备即时进行伤情鉴定条件的,公安机关的鉴定机构应当在受委托之时起24小时内提出鉴定意见,并在3日内出具鉴定文书。
对伤情比较复杂,不具备即时进行鉴定条件的,应当在受委托之日起7日内提出鉴定意见并出具鉴定文书。
对影响组织、器官功能或者伤情复杂,一时难以进行鉴定的,待伤情稳定后及时提出鉴定意见,并出具鉴定文书。
参考资料来源:河间市人民法院网-人体损伤程度鉴定标准
不同部位轻伤的伤口长度标准不一样,具体参照《人体损伤程度鉴定标准》,以下列举几个部位的轻伤标准:
1、5.1.3 轻伤一级
(1)头皮创口或者瘢痕长度累计20.0cm以上。
(2)头皮撕脱伤面积累计50平方厘米以上;头皮缺损面积累计24平方厘米以上。
2、5.1.4 轻伤二级
(1)头皮创口或者瘢痕长度累计8.0cm以上。
(2)头皮撕脱伤面积累计20平方厘米以上;头皮缺损面积累计10平方厘米以上。
(3)帽状腱膜下血肿范围50平方厘米以上。
3、5.2.3 轻伤一级
(1)面部单个创口或者瘢痕长度6.0cm以上;多个创口或者瘢痕长度累计10.0cm以上。
(2)面部块状瘢痕,单块面积4.平方厘米以上;多块面积累计7平方厘米以上。
(3)面部片状细小瘢痕或者明显色素异常,面积累计30平方厘米以上。
4、5.2.4 轻伤二级
(1)面部单个创口或者瘢痕长度4.5cm以上;多个创口或者瘢痕长度累计6.0cm以上。
(2)面颊穿透创,皮肤创口或者瘢痕长度1.0cm以上。
(3)口唇全层裂创,皮肤创口或者瘢痕长度1.0cm以上。
(4)面部块状瘢痕,单块面积3.0cm2以上或多块面积累计5平方厘米以上。
(5)面部片状细小瘢痕或者色素异常,面积累计8平方厘米以上。
5、5.5.3 轻伤一级
(1)颈前部单个创口或者瘢痕长度10.0cm以上;多个创口或者瘢痕长度累计16.0cm以上。
(2)颈前三角区瘢痕,单块面积10平方厘米以上;多块面积累计12平方厘米以上。
6、5.5.4 轻伤二级
(1)颈前部单个创口或者瘢痕长度5.0cm以上;多个创口或者瘢痕长度累计8.0cm以上。
(2)颈前部瘢痕,单块面积4平方厘米以上,或者两块以上面积累计6平方厘米以上。
扩展资料
轻微伤标准:
1、5.1.5 轻微伤
(1)头部外伤后伴有神经症状。
(2)头皮擦伤面积5平方厘米以上;头皮挫伤;头皮下血肿。
(3)头皮创口或者瘢痕。
2、5.2.5 轻微伤
(1)面部软组织创。
(2)面部损伤留有瘢痕或者色素改变。
(3)面部皮肤擦伤,面积2平方厘米以上;面部软组织挫伤;面部划伤4.0cm以上。
3、5.5.5 轻微伤
(1)颈部创口或者瘢痕长度1.0cm 以上。
(2)颈部擦伤面积4平方厘米以上。
(3)颈部挫伤面积2平方厘米以上。
(4)颈部划伤长度5.0cm以上。
参考资料:百度百科-《人体损伤程度鉴定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