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都知道中国从古至今都是一夫多妻制,只到了近代中国才正式开始一夫一妻制度;要知道以前无论是原配还是姨太太都是受法律保护的,是群众普遍承认的一个群体。那中国解放之后这些姨太太到底是什么下场呢?其实一开始实行一夫一妻制度时,就已经考虑到姨太太的问题了。
要知道当时的女子还在提倡大门不出二门不迈,没见过什么世面的姨太太如何能应对一个人生活的压力?所以政府就提出了一个规定,姨太太可以和自己的‘丈夫’商量,如果姨太太想要离开这个家庭自力更生,那任何人都不能阻拦,听说还要给一笔补偿金;如果姨太太无法独自一人生活,或者已经有了孩子舍不得离开,也可以像原来一样在家里生活。
其实当时中国的民风已经非常开放,很多女子都接受过新式教育,她们听说可以摆脱姨太太的身份都非常高兴;而且能够娶姨太太的家庭大多都非常富裕,这些高门大户即使娶姨太太也是有很多规定的,甚至有的家庭以娶书香门第的女子为荣。所以一些能够识文断字的姨太太,在脱离家族之后,可以选择在报社或者打字社工作,一样可以养活自己。
而那些没有文化的姨太太,大多数都选择了留在家族中,因为她们没有什么生存能力,从小接受的教育也只是相夫教子;如果强制她们离开‘丈夫’,无疑是断了她们生路,更何况还有一些姨太太已经孕育了自己的孩子,她们如果离开孩子一般带不走,无奈之下只能选择和原来一样生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