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朝汉朝统治者对待儒学的态度截然相反,请谈谈统治者这样做的共同目的
展开全部
信奉法家的商鞅通过变法是秦国走上了富国强兵的道路,最终统一了六国。秦始皇看到了法家思想的强大力量。战国时法家代表人物韩非的学说给秦始皇留下了很深的印象。于是秦始皇采用战国时期法家韩非的建议,以法治国,秦帝国制定的法律十分细密、严苛,是秦始皇加强皇权、巩固中央集权政治体制的工具。秦法对于秦王朝雷厉风行的推行各种巩固中央集权的措施发挥过重要作用,但同时也给人民带来了极大的苦难。
秦朝沿袭了商周时代的很多酷刑。据文献记载,刑罚有膑(剜去膝盖),刖(锯脚),宫,榜掠,腰斩,枭首,弃市,戳尸,坑死,凿颠,抽胁,镬烹,车裂,夷三族等。当时的中原地区古人多儒雅仁义,社会是宗族形式结构,不具备法治统治的基础。秦尊韩非的以法治国,这就造成了作奸犯科的人大增,面对条条酷刑,人们怨声载道,这也是加剧秦朝灭亡的另一个不可忽视的重要原因。
统治一个大国,需要全国一致而又比较完备的法律制度。出土的云梦秦简提供了自秦孝公至秦始皇时期陆续修成的秦律的部分内容,其中有刑律的律文和解释,有名目繁多的其他律文,还有案例和关于治狱的法律文书(见云梦秦律)。秦始皇统一六国以后,以秦律为基础,参照六国律,制定了全境通行的法律。秦律经过汉朝的损益,成为唐以前历代法律的蓝本。西汉前期,由于统治者最推崇道家的“无为”思想,反映在政治上则是面对地方诸侯王国势力的增长而无所作为,使诸侯王国的势力得以恶性膨胀,造成干弱枝强的局面,这就最终酿成了景帝三年(前154年)的吴楚七国之乱。这次叛乱终于被平定了,它促使统治者认识到,有必要在意识形态领域重新寻求更有效的理论作为封建统治的指导思想。这时法家的暴力统治已被秦末农民起义所否定,黄老的“无为”思想也表现出十分软弱无力,于是封建统治者就把这时的儒家学说当作得力的思想武器,利用它宣扬的“君权神授”、“大一统”等思想来加强封建专制统治。这就是汉武帝实行“罢黜百家,独尊儒术”方针的根本原因。 儒家被尊奉到唯我独尊的地位上,不仅适应汉武帝个人雄才大略、好大喜功的统治特点,而且也符合加强中央集权的社会需要,因此可以说这是历史的必然。另一方面,汉武帝实行的“独尊儒术”,实际上还是以法治相配合,儒法兼施,也就是对被统治者并用安抚与镇压两手。所以后来汉宣帝斥责太子时说:“汉家自有制度,本以霸王道杂之,奈何纯任德教,用周政乎!”这充分说明,西汉统治者所谓的独尊儒术,也只是取其有利于加强封建统治的部分
秦朝沿袭了商周时代的很多酷刑。据文献记载,刑罚有膑(剜去膝盖),刖(锯脚),宫,榜掠,腰斩,枭首,弃市,戳尸,坑死,凿颠,抽胁,镬烹,车裂,夷三族等。当时的中原地区古人多儒雅仁义,社会是宗族形式结构,不具备法治统治的基础。秦尊韩非的以法治国,这就造成了作奸犯科的人大增,面对条条酷刑,人们怨声载道,这也是加剧秦朝灭亡的另一个不可忽视的重要原因。
统治一个大国,需要全国一致而又比较完备的法律制度。出土的云梦秦简提供了自秦孝公至秦始皇时期陆续修成的秦律的部分内容,其中有刑律的律文和解释,有名目繁多的其他律文,还有案例和关于治狱的法律文书(见云梦秦律)。秦始皇统一六国以后,以秦律为基础,参照六国律,制定了全境通行的法律。秦律经过汉朝的损益,成为唐以前历代法律的蓝本。西汉前期,由于统治者最推崇道家的“无为”思想,反映在政治上则是面对地方诸侯王国势力的增长而无所作为,使诸侯王国的势力得以恶性膨胀,造成干弱枝强的局面,这就最终酿成了景帝三年(前154年)的吴楚七国之乱。这次叛乱终于被平定了,它促使统治者认识到,有必要在意识形态领域重新寻求更有效的理论作为封建统治的指导思想。这时法家的暴力统治已被秦末农民起义所否定,黄老的“无为”思想也表现出十分软弱无力,于是封建统治者就把这时的儒家学说当作得力的思想武器,利用它宣扬的“君权神授”、“大一统”等思想来加强封建专制统治。这就是汉武帝实行“罢黜百家,独尊儒术”方针的根本原因。 儒家被尊奉到唯我独尊的地位上,不仅适应汉武帝个人雄才大略、好大喜功的统治特点,而且也符合加强中央集权的社会需要,因此可以说这是历史的必然。另一方面,汉武帝实行的“独尊儒术”,实际上还是以法治相配合,儒法兼施,也就是对被统治者并用安抚与镇压两手。所以后来汉宣帝斥责太子时说:“汉家自有制度,本以霸王道杂之,奈何纯任德教,用周政乎!”这充分说明,西汉统治者所谓的独尊儒术,也只是取其有利于加强封建统治的部分
推荐律师服务:
若未解决您的问题,请您详细描述您的问题,通过百度律临进行免费专业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