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站为何被判赔B站300万元?
9月23日消息,因认为dilidili商标与bilibili高度近似,诱使广大网络用户误认为该网站就是B站或者与B站存在特定联系,B站将D站告上了法庭。
日前上海市杨浦区人民法院一审判决,D站立即停止侵害相关注册商标专用权的行为,并在新浪微博上连续五日刊登声明以消除影响;三被告(福州市嘀哩科技有限公司、福州羁绊网络有限公司、福建天下无双投资集团有限公司)赔偿原告经济损失300万元及合理费用11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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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审理情况:
法院认为,商标的首要功能在于区分商品和服务的来源。由于涉案商标知名度较高,容易使相关公众对被控侵权标识和原告商标产生混淆误认,进而对D站的运营主体产生误认,或者认为该网站与原告之间有特定联系。且客观上,确已有公众对B站和D站的关系产生混淆。
故上海杨浦法院认为,三被告使用上述侵权标识的行为侵害了第11356069、15362394、19068427号bilibili注册商标专用权,应承担停止侵害、消除影响、赔偿损失等民事责任。
同时,结合部分涉案平台已无法打开,其侵权行为已不复存在的情况;以及立足商标本身的作用及价值、结合涉案商标的具体情况,上海杨浦法院依法酌定赔偿数额,作出上述一审判决。
参考资料来源:中国网-D站被判赔B站300万元及合理费用11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