父母想为已婚女儿买房,房产证写女儿名字,该房女婿是否有份呢?
94个回答
展开全部
父母要为您已婚女儿买房,房产证上写女儿的名字,你女婿是有份儿,为夫妻共同财产。这个问题你可以好一个好律师进行咨询,如何处理此事情,比较稳妥的。
已赞过
已踩过<
评论
收起
你对这个回答的评价是?
2021-06-13
展开全部
婚后父母赠与的财产一般来说如果没有特殊说明,是属于夫妻双方的共同财产。但是如果在合同中明确说明房产是赠与夫妻其中一方的,父母赠与财产则归属于夫妻受赠者一方,因此可以认定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夫或妻的另一方无权要求分割此部分财产。
【法律依据】
《婚姻法》
第十七条 【夫妻共有财产】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
(二)生产、经营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但本法第十八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所有的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第十八条 【夫妻一方的财产】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夫妻一方的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身体受到伤害获得的医疗费、残疾人生活补助费等费用;
(三)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法律依据】
《婚姻法》
第十七条 【夫妻共有财产】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
(二)生产、经营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但本法第十八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所有的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第十八条 【夫妻一方的财产】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夫妻一方的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身体受到伤害获得的医疗费、残疾人生活补助费等费用;
(三)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本回答被网友采纳
已赞过
已踩过<
评论
收起
你对这个回答的评价是?
展开全部
为女儿买房而且房产证是女儿的名字 这就属于婚后私人财产 最好公证一下更有法律效力 这样的房产女婿是没有份额的 除非女儿有特别交代
已赞过
已踩过<
评论
收起
你对这个回答的评价是?
展开全部
父母为已婚女儿买房,房产证写女儿名字,该房子如果与女婿在没有约定的情况下,女婿是有一半得,因为是婚后的财产,只有与女婿约定,这房子是你们买的送给女儿的,这样才会是你女儿的。
已赞过
已踩过<
评论
收起
你对这个回答的评价是?
推荐律师服务:
若未解决您的问题,请您详细描述您的问题,通过百度律临进行免费专业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