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事诉讼中级法院终审判决了,我对判决不服怎么办合适啊?
引言:相信有些许人在和他人出现矛盾时,选择了倾诉法庭裁判。而当自己不满意发型的裁判结果时,当然也可以为了维护自己的权益向上倾诉。那么当民事诉讼中级法庭,省级绝了,但是自己对判决不满意应当怎么办?
一、看判决的次数。像这次是在中级法院判决,那么如果是第1次的话就可以经过结果出现,15天后然后到第2级法院进行申诉,倘若申诉的结果最不满意,那么再次上升,但是如果最后的结果敲定就没有办法再进行更改。但是如果这是第2次的话,就需要等这个法律判决生效之后再次进行上诉,这种情况才能够满足三四个条件。而一般的民事诉讼中级法院是第二诉讼起点,所以这次失误之后只能等到他要求行使权利之后再进行上诉。
二、进行合理的调节。投入法院判决的自己不满意,但是这时可以需要自己的调解,比如说和另一方进行沟通,这样的话对结果的处理和实际的操作都更加的方便。而且还可以向对方倾诉自己的要求,可以避免一些不必要的矛盾和摩擦产生。而且一般法院在申诉判决之前会和两方进行沟通和交流,看看是否能够通过简单的言语协商就能够解决,如果这样的话可以节省很多的司法资源,但是如果并不能调解就需要进行再次上诉。但是如果最终还是对判决的结果不满意,那么应该怎么办呢?
三、判决结果不满意怎么办?其实对法院的判决结果不满意的人有很多,其中不乏有一些知名人士,但是当法院到达了最高一层的结果,仍然不满意的话,那么也没有办法,法院只能强制实施,像你的财产,不动产,地产等等进行拍卖,价高者得。然后利用这个钱去弥补领房的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