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部电影需在取得什么后方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发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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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部影片需要取得《电影片公映许可证》才能上映。
影片从最初的立项到上映,在审查的环节上一般要经历3个关卡,拿“龙标”是至关重要的一环。
2018年12月,国家电影局启用了新版“龙标”(公映许可证),龙标片头的“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电影局”,已经正式变更为“国家电影局”。
影片初审材料:
1、数字电影送高清数字节目带(HDCAM)一套;胶片电影送混录双片一套(或BETA带);
2、《国产影片审查报批表》一式三份,须加盖第一出品单位的公章;
3、《主创人员登记表》一份;
4、影片片名英文译名的报告,请提交省级广电部门批复同意;
5、影片如需变更片名,请提交省级广电部门批复同意;
6、影片如需增加、变更出品单位的,须提前申报,并经省级广电部门批复同意;
7、影片聘请境外主创人员,请提交省级广电部门批复;
8、影片完成台本的电子文档(附光盘);
9、交回该片的《电影剧本(梗概)备案回执单》或《摄制电影片许可证(单片)》。
以上内容参考:百度百科——龙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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