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朝是怎样灭亡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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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11年5月,清廷组成由庆亲王奕劻领导的“责任内阁”,这是中国历史上首次君主立宪。不过,该内阁中的很多成员为皇族身份,故被称为“皇族内阁”,引发立宪派的不满和失望,很多转向于革命派合作。
1912年1月1日,中华民国于南京宣布成立,孙中山在南京就任中华民国临时大总统。2月12日,袁世凯迫使宣统帝溥仪颁布退位诏书,将权力交给袁世凯政府,清朝灭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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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朝灭亡后,根据《清室优待条件》,清室成员得以继续住在紫禁城中,宫廷内尊号、待遇、年号保持不变,保留太监、侍卫、宫女,保留内务府、宗人府、慎刑司等机构,依然称孤道寡,封官赐谥,保持帝王气派,与民国政府分庭抗礼,俨然国中之国,史称“逊清小朝廷”。
1917年6月,盘踞徐州的清朝将领张勋利用黎元洪与段祺瑞的矛盾,率5000“辫子兵”,借“调停”为名于6月14日进北京。
急电各地清朝遗老进京,“襄赞复辟大业”,拥戴已退位的清末代皇帝溥仪复辟,史称丁巳复辟,但只持续12天而终。
1924年11月5日,溥仪被冯玉祥驱逐出紫禁城,但依旧被部分清朝遗老旧臣尊为皇帝,在北平什刹海、天津张园、静园等居住地内依然继续维持着的一个微型小朝廷,史称“后逊清小朝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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