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中国法制史的问题

将《刑名》、《法例》合为一篇并至于律首的是哪部法律?... 将《刑名》、《法例》合为一篇并至于律首的是哪部法律? 展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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铁勋爵
2007-01-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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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齐律》将晋律创立而为南朝、北魏、北周各代律典所沿用的《刑名》、《法例》两篇合为《名例律》一篇,并置于律首,进一步突出了律典总则的性质和地位,也使律典的体例结构更加规范。

《北齐律》的立法者认真总结《法经》以来律典篇目不断增多的利弊,经过“部分科条,校正今古,所增损十有七八” ,最终将其精简合并为《名例》、《禁卫》、《婚户》、《擅兴》、《违制》、《诈伪》、《斗讼》、《贼盗》、《捕断》、《毁损》、《厩牧》、《杂律》十二篇949条。这一篇目结构,是律典体例日趋成熟完善的结果,代表了当时律典编纂技术的最高水平。

《北齐律》经过魏律对“旁章科令”的删繁就简,又经过晋律对“律令章句”的精简删削,律令条目大为减少,但仍多达2 926条。《北齐律》再度合并加工,将全部律文缩减到949条,实现了“法令明审,科条简要” 的立法要求,使律典内容的取舍达到一个新的水平。
在三国两晋南北朝各代的立法活动中,《北齐律》的立法水平最高,所取得的立法成就也最大,堪称以前历代立法技术与立法经验的结晶。正如程树德所概括的那样:“南北朝诸律,北优于南,而北朝尤以齐律为最。” 在中国古代法律编纂史上,它对后世立法影响极大。隋朝《开皇律》即以《北齐律》为蓝本,唐律又以《开皇律》为依据,而唐律又成为宋元明清各代的立法基础,并直接影响到周边亚洲其他国家法律制度的发展。

参考资料: http://www.legal-history.net/article.asp?c_class=1&c_id=1&c_page=1

ronnie_
2007-01-13 · TA获得超过7.8万个赞
知道大有可为答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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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齐律》则改律典体例为十二篇,合《刑名》、《法例》为《名例》,确立了新的"五刑"制度,即死、流、徒、杖、笞;这些都为隋《开皇律》继承,为中华法系的代表性律典唐律奠定了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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