员工在公司上班8年多,已经签过第三次合同,公司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吗?
一般情况下,员工无重大过错,除非合约到期,公司很难主动解除劳动合同。劳动合同到期后,公司主动提出相关事宜,必须给员工详细的离职手续和相关补偿。
员工的试用期与员工和公司制定的劳动合同中的正式期限有关,大部分员工会和公司制定三年的有效合同。如果双方产生的互相信任感,一般会完成续约过程。双方合约到期,而公司并未表示签约和终止合作,员工自主提出离开公司的申请后,离职的性质发生了变化。此时,这并不是企业的单独行为,而是员工的个人行为,无法获得双倍赔偿。
公司可以解除合同,条件较为苛刻
情况一:实习期期间,员工无法达到公司提出的试用期员工行为标准和转正标准。
情况二:员工在工作期间,员工在法律并不允许的范围内,出现了一些违法乱纪等行为。
情况二:公司在快速发展的阶段,不断地招收各领域的人才。可是部分员工却出现了阻碍或危害公司发展的行为,该情况下,公司可以解除合同。
除了以上情况之外,部分公司的员工出现了极其特殊的情况。公司无权利直接与员工解除长时间形成的劳动合同关系,必须提前向员工表明公司的各项打算。通常情况下,提前一个月的时间,并且向员工及时说明解除劳动合同的具体原因。
总的来说,直接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况不太现实,除非员工出现了大量的违法乱纪行为或个人因素影响公司发展。其实,员工和公司相互扶持与发展,八年多的合作关系与劳动关系,岂能不事先通知就解除劳动合同。企业可以选择较为温和的处理方式,比如将员工调到合适的岗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