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部队里,师长、副军长实际权力对比,谁更大一些?
从行政级别来看,副军长是副军级,师长是正师级,级别当然是副军长要比师长高。从军衔级别来看副军长军衔可以是少将或者大校,而师长军衔只能是大校,虽然副军长与师长军衔可能都是大校,但副军长的行政级别比师长高,所以级别方面副军长比师长高,这应该没有多大争议。
副军长通常是作为军长助手的存在,只有在军长不在的情况下才能代行军长的职权,但是如果军长在场的情况下,副军长就没有任何权力,而师长却不同,师长是一个师的最高军事长官,不管什么情况下师长都有一定的话语权。
军中的很多的军事会议,副军长可以不参加 ,但是师长是一定不能少的。副军长的问题就出在这个“副”字上,没有正职的点头同意,自己根本没有多大权利。
因为一个军的副军长有好几个,情况不一样,同样是副军长自然权利也不一样。
第一种情况:第一副军长也就是常务副军长,这类副军长属于军中绝对的二号人物,无论级别还是权利都大过于师长。
第二种情况:军中分管业务的副军长,负责军事作战的副军长的管理参谋部,负责后勤补给的副军长管理后勤部与军械部,负责新兵的训练副军长主管作训部。这类副军长所管辖直属部门都有自己的部长,因为军直属各部长与师长平级,所以为了协调工作,所以设置级别上高一格的副军长。但是这类副军长在权力跟师长差不多,比如主管后勤的副军长召开会议,师长不可能出席,只会派师后勤部部长参会。
第三种情况:副军长兼任师长
1.战时主力师师长兼副军长以显示其主力的地位,这种副军长兼任师长权力仅低军长和第一副军长。
2.资深师长退役前职务上升一级退役或者转业。部队正师级以副军级退休或转业,享受副军级待遇,部队做个顺水人情而已,这一点与部队实际权利没有任何关系。如果正职师长直接升副军长就属于级别待遇提高而升职无望。
第一副军长通常是下任军长的第一人选,因为军长必须要有担任师长的经历,所以升级情况是:师长先调任军参谋长,然后是副军长兼任参谋长,再是第一副军长,最后升级为军长。
总结
副军长级别是高于师长,但职务级别与实际权利是两回事,职务分为实职与实职,实职又因为分管业务不同,没有隶属关系,所以没有大小之分。因为师长级别职务是低于军长的,所以同样低于第一副军长与兼任参谋长的副军长,因为他们是未来的军长人选。
在部队里,副军长在级别上属于副军级,师长属于正师级。前者的基准军衔为少将,只有资历尚浅的副军长才可能为大校。后者的基准军衔为大校,几乎没有少将师长,甚至还可能出现上校师长。单从等级上看,无疑是副军长要高一点。那么副军长与师长,在实际权力上谁更大一些?
师长和副军长的实权
在大多数情况下,师长的实权要大一些。在我国的军队系统中,副职一般是正职的助手,而一支部队的指挥权,基本都掌握在正职人员的手上。如果不出特殊情况,副军长基本没有指挥部队的权力,他对部队有什么要求,需要通过军长下达命令。
一个正师长好歹能指挥一个师,但副军长除了特定的人员,在通常情况下基本无法指挥什么人。所以副军长虽然不管是军衔、职位等级还是享有的待遇都比正师长高,但在实权上可没法和正师长比。不过在一些特殊情况下,副军长也有指挥部队的权力,那就是正军长因为一些特殊情况无法履行职权的时候。
军队指挥系统
在我军的指挥系统中,采取顺位指挥制度。即正职人员无法履行职能时,由副职接上。在副职也无法履行职能时,由更低一级的正职接上,之后以此类推。在战场上,就表现为团长牺牲了副团长上,副团长牺牲了营长上,一直到一支部队全部阵亡。
当然,在实际的顺位指挥中要比这个复杂得多,毕竟在军一级单位层面,最高指挥官可不止正副军长,还有军正副政委、军正副参谋长、军政治部正副主任等几位。在正常情况下,军队指挥系统不会出现由师长接替军长职位的情况。不过战场是很复杂的,什么情况都有可能发生,这种事情也不是绝对的。
因此在军长牺牲的情况下,副军长就能按照顺位指挥的制度,自动接替军长职位。到了这时候,副军长的实权就比正师长大了。不过在我国军队系统中,副军长不止一位,而是两位。本身副军长就是作为军长助理存在的,在设立副军长一职时,自然需要更倾向于让副军长做好军长助理的工作,而不是考虑军长牺牲然后副军长接替这种极端情况。
两位军长
为了让副军长更好地辅佐军长做好工作,在军一级层面我军便设立了两位军长,一位的工作比较偏向军务、作战规划等方面,另一位的工作比较偏向后勤。如果真出现正军长无法履行职能的情况,无疑是担任军务工作的副军长去接替军长的工作。
如果这一位副军长也因为某种原因失去了行使职权的能力,才会由下一位副军长接替军长的工作。所以即使是正军长牺牲这种特殊情况,副军长的实际权力能否比正师长大,也得看他担任的职位是什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