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代最惨的刑罚是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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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代最惨的刑罚是:
1、醉骨。
这是武则天发明的一种酷刑,把犯人的眼睛挖去,耳朵削掉,砍去手脚。做成人彘后,再丢到一个装满酒的大缸里,这就是令人发指的“醉骨”,绝对堪称古代十大酷刑。
2、腰斩。
用重斧从腰部将犯人砍作两截,执行后犯人往往一时还死不了,所以比起斩首要残酷得多。
3、绞缢。
将绞刑列入法典,始于北魏。隋代,《开皇律》定死刑为斩与绞二等。唐德宗时,刑部侍郎班宏言建议将绞刑和斩首改为重杖处死,被批准实行。但过了不久,重杖处死代替绞刑的做法即被废除。
4、杖杀。
杖杀是唐朝政府运用极其普遍的刑罚,杖杀不止是一种屈辱至死刑,而且还是一种折磨到死刑。受刑者被酷吏用重杖击打屁股处死,宫中卑微的宫女、小太监常会被以此刑罚处置,受刑者身体血肉模糊,口吐鲜血。
5、割舌。
将人的舌头割掉,常用于后庭妃子对宫女施刑,或皇帝对乱说话的大臣施刑。
6、竹书夹身。
唐朝枷子的种类恐怕是世界上最多、最恐怖的。受刑者双手被铐起并固定住,将竹板编织成的书袄围绕在受刑者胸部至腹部,由酷吏转动连接在书袄两侧的绳索,以收缩之力辗压受刑者身体,施刑过后看不出痕迹,但会令受刑者痛不欲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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