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师岗位任职条件
教师岗位任职条件
教师岗位任职条件,在现实生活中,教师职业是目前非常热门的职业之一,很多人都认为教师是“铁饭碗”,都想成为一名优秀的老师,下面为大家分享教师岗位任职条件。
教师岗位任职条件1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的相关规定:
取得教师资格应当具备的相应学历是:
(一) 取得幼儿园教师资格,应当具备幼儿师范学校毕业及其以上学历;
(二) 取得小学教师资格,应当具备中等师范学校毕业及其以上学历;
(三) 取得初级中学教师、初级职业学校文化、专业课教师资格,应当具备高等师范专科学校或者其他大学专科毕业及其以上学历;
(四) 取得高级中学教师资格和中等专业学校、技工学校、职业高中文化课、专业课教师资格,应当具备高等师范院校本科或者其他大学本科毕业及其以上学历;取得中等专业学校、技工学校和职业高中学生实习指导教师资格应当具备的学历,由国务院教育行政部门规定;
(五) 取得高等学校教师资格,应当具备研究生或者大学本科毕业学历;
(六) 取得成人教育教师资格,应当按照成人教育的层次、类别,分别具备高等、中等学校毕业及其以上学历。不具备本法规定的教师资格学历的公民,申请获取教师资格,必须通过国家教师资格考试。国家教师资格考试制度由国务院规定。
报考教师资格证的相关规定:
凡报名当年年底未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具备《教师法》规定教师资格条件并愿意从事教师工作的中国公民,均可申请并依法认定幼儿园、小学、初级中学、高级中学、中等职业学校(含实习指导)教师资格。
1、普通话水平应当达到国家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颁布的《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标准》二级乙等及以上标准。
2、各级各类学校非师范专业毕业生申请教师资格应按省教育厅部署补修教育学、心理学课程,并由省教育厅统一组织考试合格。(申请者学历为师范专业毕业人员免于教育学、心理学考试)
3、各级各类学校非师范专业毕业生申请教师资格应参加教师资格认定机构组织的说课(说课分为:面试、试讲)。(申请学历为师范专业毕业人员如能提供3个月或以上的教学证明,可免于面试、试讲)
4、具有良好的身体素质和心理素质,无传染性疾病,无精神病史,按《申请认定教师资格人员体检标准及办法》,在教师资格认定机构指定的县级以上医院体检合格。
教师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所在学校、其他教育机构或者教育行政部门给予行政处分或者解聘。
(一) 故意不完成教育教学任务给教育教学工作造成损失的;
(二) 体罚学生,经教育不改的;
(三) 品行不良、侮辱学生,影响恶劣的。
教师有前款第(二)项、第(三)项所列情形之一,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教师岗位任职条件2
一、基本任职条件
1、遵守宪法和法律,具备良好的品德、岗位所需的专业技术水平、技能和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2、任现职以来,工作成绩明显,圆满完成各项工作职责。
3、具备相应的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竞聘实行职业资格准入控制的高级专业技术岗位,应具备有准入控制的.所要求的条件。
4、任现职以来年度考核均达到“合格”以上等次(含合格),并符合《关于开展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证书审核工作的通知》(黔人通〔2002〕50号)的规定,三年一度聘期任职资格审核合格的。
二、竞聘专业技术五级岗位应在专业技术六级岗位任职五年以上,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任现职以来,获教育主管部门组织的省级及以上教学论文,教学设计、案例一等奖;
2、任现职以来,主持完成省级重点科研课题;
3、任现职以来,获得省部级表彰(优秀教师、优秀教育工作者、优秀班主任、省级劳模、三八红旗手、优秀共产党员、优秀党务工作者);
4、任现职以来,获省级骨干教师称号获学科带头人,省级名师,省级乡村名师。
5、任现职以来,获省级优质课一等奖。
1、任现职以来,获教育主管部门组织的省级及以上教学论文,教学设计、案例二等奖或市级一等奖;(论文发表)
2、任现职以来,参与完成省级重点课题或主持完成市级重点课题;
3、任现职以来,获得市级及以上表彰(优秀教师、优秀教育工作者、优秀班主任、省级劳模、三八红旗手、优秀共产党员、优秀党务工作者);、
4、任现职以来,获省级骨干教师称号获学科带头人,省级名师,省级乡村名师。
5、任现职以来,获省级优质课二等奖或市级一等奖。
四、竞聘专业技术八级岗位应在专业技术九级岗位任职三年以上,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任现职以来,获教育主管部门组织的省级及以上教学论文,教学设计、案例三等奖或市级
2、任现职以来,主持完成县级以上(含县级)重点课题或参与完成省、市级重点课题
3、任现职以来,获得市级以上(含市级)党委或政府表彰的(优秀教师、优秀教育工作者、优秀班主任、省级劳模、三八红旗手、优秀共产党员、优秀党务工作者);、
4、任现职以来,获得市级以上(含市级)骨干教师、学科带头人,教学名师,乡村教学名师
5、任现职以来,获省级优质课二等奖或市级一等奖。
五、专业技术七级岗位的基本任职条件按黔人社厅通〔2014〕374号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条件执行。
六、竞聘专业技术九级岗位应在专业技术十级岗位任职三年以上,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任现职以来,获教育主管部门组织的省级及以上教学论文,教学设计、案例三等奖或市级二等奖、县级一等奖。;
2、任现职以来,参与完成县级重点课题
3、任现职以来,获得县级以上(含县级)党委或政府表彰的(优秀教师、优秀教育工作者、优秀班主任、省级劳模、三八红旗手、优秀共产党员、优秀党务工作者);、
4、任现职以来,获县级以上(含县级)骨干教师称号获学科带头人,教育名师,乡村教育名师
5、任现职以来,获省级优质课三等奖或市级二等奖、县级一等奖。
七、专业技术十级岗位的基本任职条件按黔人社厅通〔2014〕374号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条件执行。
八、竞聘专业技术十一级岗位应具备助理级任职资格土条件,有较强的业务技能,能胜任和履行岗位职责,在专业技术十二级岗位工作三年以上。
九、专业技术十二级、十三级岗位的基本任职条件按黔人社厅通〔2014〕374号初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条件执行。
教师岗位任职条件3
高等学校教师职称评价基本标准
一、遵守国家宪法和法律,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和师德师风修养,以德立身,以德立学,以德施教,爱岗敬业,为人师表,教书育人。坚持教书与育人相统一、言传与身教相统一、潜心问道与关注社会相统一、学术自由与学术规范相统一。
二、具备教师岗位相应的专业知识和教育教学能力,承担教育教学任务并达到考核要求,按要求履行教师岗位职责和义务。
三、身心健康,心理素质良好,能全面履行岗位职责。
什么是高等学校教师
高等学校教师指的是高级中等教育基础上实施的教育的,一般指的是高等职业类的院校或者。
根据《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第二条 在共和国境内从事高等教育活动,适用本法。本法所称高等教育,是指在完成高级中等教育基础上实施的教育。
第四十八条 高等学校实行教师聘任制。教师经评定具备任职条件的,由高等学校按照教师职务的职责、条件和任期聘任。高等学校的教师的聘任,应当遵循双方平等自愿的原则,由高等学校校长与受聘教师签订聘任合同。
《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第四十七条高等学校实行教师职务制度。高等学校教师职务根据学校所承担的教学、科学研究等任务的需要设置。教师职务设助教、讲师、副教授、教授。高等学校的教师取得前款规定的职务应当具备下列基本条件:
(一)取得高等学校教师资格;
(二)系统地掌握本学科的基础理论;
(三)具备相应职务的教育教学能力和科学研究能力;
(四)承担相应职务的课程和规定课时的教学任务。
教授、副教授除应当具备以上基本任职条件外,还应当对本学科具有系统而坚实的基础理论和比较丰富的教学、科学研究经验,教学成绩显著,论文或者著作达到较高水平或者有突出的教学、科学研究成果。
如何做个好老师
1、让你的教学显得自然,但不要将学生当作你即兴演讲的对象。
2、永远不要指望你的学生去学会或理解你自己都不能或没有学会或理解的任何东西。
3、永远不要以自己的博学嘲讽学生,学生对你知道些什么的兴趣要远远小于他或她能够学到些什么的兴趣。
4、永远不要因为你的学生无知或不知就说他们愚蠢。
5、同一内容永远不要重复讲一次,要观察学生的思想是不是跟随着你。
6、讲课和表演的区别在于:讲课时主题在先线索在后,而表演时线索在先主题在后。
7、尽你所能回答学生的所有问题,因为一个问题很少只是一个人的事,在课堂上提问不是打断了课而是避免将问题留在课后。
8、永远在如下前提下教学:你的学生希望学到东西,而不仅仅是为通过考试。
9、经常表扬你的学生完成了任务,永远也不要指责他们的失败。
10、永远不要为讲笑话而讲笑话,笑话应为你的教学内容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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