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工费的账务处理怎么做
1、如果属于委托加工,支付的加工费应该记入“委托加工物资”科目。
支付加工费、运杂费时,编制如下会计分录:
借:委托加工物资。
贷:银行存款。
2、如果属于受托加工,收取的加工费计入“主营业务收入”科目。
结算收取加工费分录:
借:银行存款(应收账款)。
贷:主营业务收入。
3、半产品委托外加工,发生的费用记入委托加工产品成本。该类业务通过委托加工物资科目核算。会计处理:
(1)、发出加工物资:
借:委托加工物资。
贷:原材料。
(2)、加工费:
借:委托加工物资。
贷:应付账款。
扩展资料
加工费如果经常发生并在成本中所占比重较大,可设置独立的外部加工费成本项目列示;如果比较娇小,可作为车间费用处理。
如果外部加工费列作独立成本项目,费用发生时借(或增)记“基本生产”账户;如果不作为独立成本项目,费用发生时借(或增)记“车间费用“账户。
对委托外部加工产品的业务,一般设置专门记录,记载加工合同的主要条款和加工物的发出、收回、加工费用及其支付情况等,以便进行查考和监督。
在实际工作中,也有把产品的工厂成本减去原材料成本后的余额,称为工缴费。
我国有些工业企业的生产车间进行加工服务时,往往按规定的加工费用定额单价计算加工费用予以结算。这种加工费用定额单价,称为“工缴定额”,按工缴定额计算的加工费用称“定额工缴”。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加工费
假设委托方为A,受托方为B。A的核算:
1、发出材料:
借:委托加工物资,
贷:原材料等;
2、支付加工费、增值税等,
(1)如果A加工后的材料用于连续生产应税消费品 则:
借:委托加工物资,
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应交税金-应交消费税,
贷:银行存款 ,
(2)如果A加工后的材料直接用于销售 ,则:
借:委托加工物资(含消费税),
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贷:银行存款 ,
3、加工完成后回收,
借:原材料,
贷:委托加工物资 (用于连续生产和直接销售的金额有所不同);
B的核算受托加工核算,只作备查登记,一般只进行数量核算。
收到来料时,不编制会计分录,只对“受托加工来料”备查科目中对应的材料明细账进行数额登记。
发生的受托产品加工费、人工费等:
借:其他业务支出,
贷:银行存款应付工资相关税费等,
收到加工费时:
借:银行存款,
贷:其他业务收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