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取备用金会计分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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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取备用金的会计分录:
1、从银行提取现金作为备用金。
借:库存现金。
贷:银行存款。
2、当外差人员借款作为备用金时:
借:其他应收款-备用金。
贷:库存现金。
备用金应指定专人负责管理,按照规定用途使用,不得转借给他人或挪作他用,备用金主要用于小额零星报销费用支出,其使用范围为:除工资统发项目外的国家规定对个人的其他支出;出差人员必须随身携带的差旅费;其他确需支付现金的支出等。
提取备用金注意事项
1、单位需要提取现金时,一般由出纳人员填写现金支票到银行提取现金。现金支票的填写要求很严格:必须使用碳素墨水或蓝黑墨水用钢笔填写,书写要认真,不能潦草。签发日期应填写实际出票日期。
2、收款人名称填写应与预留印鉴名称保持一致;金额必须按规定填写,金额如有错误,不能更改,应作废重填;用途栏要填写真实用途,不得弄虚作假;签章必须与银行预留印鉴相符;支票背面要有取款单位或取款人背书。
以上内容参考 百度百科-会计分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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