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怎么报保险
发生交通事故后,被保险人应及时拨打110,请求交警处理;其次拨打给保险公司,等待保险公司的救援和勘查;若离保险公司营业网点较近,也可直接到保险公司报案;
如果保险公司不能及时到现场,可以根据交警的事故处理单与保险公司事故勘察人或定损人交涉,能保证及时得到处理。
向有关机构报案后,被保险人要准备在有效期内的保单正本、被保险人身份证、经过年检合格的被保险车辆行驶证、发生事故时驾驶人的驾驶证、交管部门出具的事故证明、因事故而产生的损失清单以及有关的费用单据等材料;
然后等待保险公司定损;然后在10日内需提交索赔单证;最后保险公司会通知领取赔款。
扩展资料:
(一)当事人自行对交通事故的处理
对下列交通事故,当事人应当先撤离现场,再自行协商处理损害赔偿事宜。
1.机动车与机动车、机动车与非机动车发生财产损失事故,当事人对事实及成因无争议的。
2.非机动车与非机动车或者行人发生财产损失事故,基本事实及成因清楚的。
当事人自行协商达成协议的,填写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协议书,并共同签名。损害赔偿协议书内容包括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天气、当事人姓名、机动车驾驶证号、联系方式、机动车种类和号牌、保险凭证号、事故形态、碰撞部位、赔偿责任等内容。
(二)交通警察适用简易程序对道路交通事故的处理
1.处理事故的人员
适用简易程序的,可以由一名交通警察处理。
2.现场处置
交通警察适用简易程序处理道路交通事故时,应当在固定现场证据后,责令当事人撤离现场,恢复交通。拒不撤离现场的,予以强制撤离;对当事人不能自行移动车辆的,交通警察应当将车辆移至不妨碍交通的地点。
3.交通事故认定
撤离现场后,交通警察应当根据现场固定的证据和当事人、证人叙述等,认定并记录道路交通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天气、当事人姓名、机动车驾驶证号、联系方式、机动车种类和号牌、保险凭证号、交通事故形态、碰撞部位等,
并根据当事人的行为对发生道路交通事故所起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确定当事人的责任,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由当事人签名。
4.赔偿调解
当事人共同请求调解的,交通警察应当当场进行调解,并在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上记录调解结果,由当事人签名,交付当事人。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适用调解,交通警察可以在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上载明有关情况后,将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交付当事人:
(1)当事人对道路交通事故认定有异议的;
(2)当事人拒绝在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上签名的;
(3)当事人不同意调解的。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交通事故处理
报警之前,为了不影响交通,一定要用手机拍照或者录个视频留作证据,然后将车挪走,接着马上报警,等待交警来处理并判定责任。交警需要综合事故发生时的天气、路面、信号灯、车辆等情况作出判断,在现场调查之日起10内出具事故认定书,需要进行鉴定的时间顺延。如果双方对事故认定结果没有异议的话,就可以在认定书上签字了,有异议的可以在收到认定书后3日内申请复议。
2、向保险公司报案定损
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之后,记得及时通知保险公司。请注意:所有报案一定要在事故发生的48小时内,否则保险公司可能拒绝理赔。保险公司接到理赔报案之后会安排相关人员联系车辆定损。
3、车辆维修,保险公司复核后赔付
如果选择在保险公司指定的修理厂维修,修理费用一般是修理厂跟保险公司直接结算。非责任方只需等待车修理完直接提车即可。责任方则需支付自己应该支付的部分修理费(比如保险公司免赔的部分),然后提车。如果自己选择修理厂修理,那么修完车后,要先向修理厂支付费用,然后拿着所有材料到保险公司理赔部门索赔。
法律依据:
《机动车辆保险》
第二十八条 保险车辆发生保险事故后,被保险人应在48小时内通知保险人。被保险人应在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对交通事故处理结案之日起10天内向保险人提交本条款第十二条规定的或保险人要求能证明事故原因、性质、责任划分和损失 确定等的各种必要单证。
第三十条 被保险人不履行本条款第二十四条至第二十九条规定的义务,保险人有权拒绝赔偿或自书面通知之日起解除保险合同;已赔偿的,保险人有权追回已付的保险赔款。
《机动车交强险条例》第二十一条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三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