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事欺诈与刑事诈骗的区别
民事欺诈是指以欺诈的行为让对方基于错误的认识做出错误的意思表示;刑事诈骗是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通过虚构事实或者隐瞒真相让对方陷入错误的认识行为,并且让对方基于错误的意思认识处分财产;民事欺诈主要是侵犯的民法中所保护的权益,有悖民法中的意思自治原则。而对于刑事诈骗主要侵害的是财物的所有权;对于民事欺诈其被欺诈一方可以主张民事法律行为无效。而对于刑事诈骗则应当承担相应的刑事责任。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规定: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民法典》第一百四十八条规定:一方以欺诈手段,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受欺诈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
《民法典》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行为人与相对人以虚假的意思表示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
以虚假的意思表示隐藏的民事法律行为的效力,依照有关法律规定处理。
《民法典》第一百五十五条规定:无效的或者被撤销的民事法律行为自始没有法律约束力。
《民法典》第一百五十七条规定:民事法律行为无效、被撤销或者确定不发生效力后,行为人因该行为取得的财产,应当予以返还;不能返还或者没有必要返还的,应当折价补偿。有过错的一方应当赔偿对方由此所受到的损失;各方都有过错的,应当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温馨提示】
以上回答,仅为当前信息结合本人对法律的理解做出,请您谨慎进行参考!
如果您对该问题仍有疑问,建议您整理相关信息,同专业人士进行详细沟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