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余华笔下的《活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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吃瓜小能手17
2022-07-15 · TA获得超过6101个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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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无意间在一个朋友的地方获知了这本书,就像余华先生当年无意间听到了一首美国民歌《老黑奴》一样。

当年余华先生在写下这部《活着》的小说前曾经表示:作家的使命不是发泄,不是控诉或者揭露,他应该向人们展示高尚。而高尚不是指单纯的美好,而是对一切事物理解之后的超然,对善和恶一视同仁,学会用同情的目光看待世界。

正因为这样的心态下,那首美国民歌《老黑奴》走进了他的心里并为老黑奴的故事深深感动。

歌很短却很详尽写出了那个老黑奴艰辛苦难的一生,还有他的家人先后离他而去的磨难,然而老黑奴依然选择友善的对待这个世界,没有一句怨言。正是这种精神给了余华先生很大启发,这部蜚声国际的《活着》也因此诞生。

《活着》里的主人公徐福贵就是这个老黑奴的版本,他的人生境遇也和老黑奴一般曲折艰辛,时代动荡之苦,亲人相继离去的绝望,最后没有打垮这个男人,反而变得学会坦然接受面对。

整篇小说强烈的推出因为活着而活着的勇气和时代大环境之苦下生命的顽强不息。

也许这就是余华先生想通过这部小说要表达的意思,此文开头提到的关于展示“高尚”的初衷,那些在人性的潜意识里在苦难的煎熬下所爆发出来的坚毅以及与一切磨难斗争的力量。

说到这里我不知道大家是否也看过这部书,如果还没有我想给大家说说这个余华先生笔下的《活着》具体是一个什么样的故事?希望能带给你一点感触。

《活着》以文中主人公徐福贵一出生就含着金钥匙为背景开始,那时徐富贵家是地主,当时他爹的手上有100多亩田地,老爷爷的手上时有200多亩。

徐富贵的爹因为年轻时的混账行为,败掉了老祖宗历年打拼下来的其中100多亩田地而懊悔,为此对现在的这100亩田地视为性命也视为活着的骄傲,连拉个屎都要去自家田地上拉的行为表现了他的这种心态,或许那样方能让他感到踏实。

然而徐福贵却是他爹眼中的孽子,为什么这么说呢?因为徐福贵借着自己家大业大,从小就不学好,好吃懒做,各种恶习染一身,在娶了心仪的姑娘家珍后非带没有改观反而更是不知好歹变本加厉,吃喝嫖赌于一身。

仗着自己有那100多亩地,嫖娼妓女,羞辱开米行的丈人,还因为父亲的训斥联他爹都敢揍,如此混账其能不是孽子。还对赌博乐此不疲。

然后赌场就像一个魔术馆啊,徐福贵哪里是赌场里人的对身,好笑的是他还想靠赌来光耀祖宗。

他在那种地方被人玩如股掌不觉,终逐步落如他人的圈套,将家产赌的精光,也气死了他爹。故事就从这个转折点开始展开福贵新的人生。

经过这个变故,让徐福贵有了第一次深刻认识,后悔于自己混账不堪害得祖辈基业毁在他手里,害死了爹。

迫于一无所有的他,带着老母和怀孕四个月的妻子家珍以及4岁的女儿凤霞搬至茅草屋求生活。

如果说变故更容易使一个浪子懂得要改邪归正的话,徐福贵就是在这个时候意识到了以后的路不能在按照之前的过。

从高高在上的少爷变为毫无生活能力的平凡人,从家有百亩田地到一无所有;从过去对家珍的不理不睬拳打脚踢到现在家珍的不离不弃里意识到自己的错误,福贵对人生有了新的觉悟,对妻子的爱和容忍也有了感恩。

因为之前作恶太多,破产后,丈人从城里接了福贵妻子家珍回娘家,使得福贵原本就一无所有只剩家人了,现在雪上加霜又失去了妻子。

为了生存为了家中老母亲和幼小的女儿凤霞,他想要努力的支撑起这个破败不堪的家。

于是他问接手了他家田地的新主人龙二租了五亩田地,从过去让人背着走路现在努力学习背庄稼种田地,担负起养家养家人的生活责任。

迎来了妻子家珍也迎来了他的儿子有庆,原本一家人虽然艰辛但也可算团聚,看到这里我为福贵想恭喜一下。

可是命运偏偏要惩罚徐福贵,他的老母亲在这个时候忽然患病。

为了给老母亲看病家珍拿出来压在床下的二元银元让徐福贵去城里请大夫。

在城里请大夫的路上因和县官老爷的家仆打架,阴差阳错被路过的国军拉去扛大炮,几欲逃跑无果后选择了留在军中,走南闯北。

当时正值国共两党内战时期,动荡不定,随时都会在枪声炮雨中死去,然而他命大活了下来,被解放军俘虏后准许回家。

回家后得知女儿凤霞因为一场高烧患病已成聋哑人,从此不会说话,福贵是百感愧疚,只有想着日后好好对凤霞对儿子有庆对妻子家珍。

过了几天安静日子遇上了土地改革,分得了之前租龙二的5亩田地,而龙二则成了恶霸地主被毙,福贵着实还为此庆幸了当初将田地家产输光的行为,不然现在死的是他。

土地改革后,为了供他儿子上学,忍痛把十岁的左右的女儿凤霞送了别人,想减轻家中负担,也想让有庆好好读书有一天可以出人头地。

然而却又迎来了“大跃进”。那时凤霞因为想家自己逃了回来,但“大跃进”开始家中的锅被砸掉去炼铁,5亩田地被充公,换吃公社食堂大锅饭。

结果铁没练出来,亩产万斤没实现,却屋漏偏逢连夜雨遇上3年自然灾害,贫穷已经够折磨人了,而天灾更是无法抗拒,人的力量在这场灾难前是那样的微不足道。

饥寒交迫的徐福贵一家和众多人家一样,饿的树皮,野菜都没得吃了,凤霞都为了和人抢一个地瓜差点用锄头打死人酿成祸害。

好在家珍向城里的父亲借了一点米救济熬过了一些时日,一家人精打细算,牙齿缝里求生,为了不至于饿死在茅草屋里,终渡过了那段艰苦的岁月。

《活着》里我看到这里原本以为福贵一家会好起来,有庆读书会有所成就,可是天意喜欢捉弄徐福贵:他的儿子,一个对两只小羊深深爱护,体育又特别好,人又善良的男孩为抢着去为县长女人献血,结果血型配上后被医生为救县长女人的自私行为抽干了血意外死去。

丧子之痛让徐福贵失去了理智几度预备杀死医生和那个县长,结果发现县长不是别人是当年内战参军时一起共生死患难的兄弟,无奈中选择了原谅。

亲手将儿子捧在手上,抱于怀里,抗于肩头,亲手挖坑埋葬了他的有庆于故去的爹娘坟旁。

这时候常年的劳累他的妻子家珍也早已经患上了软骨病。

雪上加霜的徐富贵一家在风雨里飘摇,像一颗弱小的草。

家珍的病越来越严重,大夫让徐福贵做好了后事准备。这一生他对不起家珍,想她死后给她做一口好的棺材安葬她。

然而女儿凤霞并不这样觉得,她认为她的母亲不会这样就离开,她不放弃母亲给了母亲力量,求生的信念使家珍重新又好了起来。

凤霞是聋哑人,到了谈婚论嫁的年龄,她长得好看,却因为不会说话而没有人家要,一场村里人的婚娶里因为对新娘的羡慕而被人耻笑想要男人。

徐福贵和妻子家珍为了使女儿过上正常女人的生活,为了百年后有人也替凤霞安顿,托队长说媒。

好在月老作美,凤霞遇上了一个好男人,虽然是一个偏头叫二喜,但是人是城里人又有手艺,关键对凤霞好,对凤霞的家人也好。

到这里原本再一次以为这应该是徐福贵一家开始好起来的迹吧,但是还是没有,凤霞因为生儿子难产走了。

留下那个深爱她的二喜和儿子苦根在世折磨。

女儿凤霞死去的噩耗也终于打败了家珍仅有的一点力量没有多少日子后带着释怀的心而去。

现在生活就剩下了徐福贵,女婿二喜,孙子苦根。三个人相依为命,承受着这一切苦难和痛苦。

女婿二喜是在一次建筑事故中被两块水泥板夹在中间,血肉模糊而去的。看着余华先生对这一段的描写,我哽咽了。我想怎么可以这样的残忍呢?然而更残忍的还在后面。

福贵的孙子苦根聪明可爱,帮着福贵一起干活,一次摘棉花中生了病,福贵抢收棉花后心疼孙子生病了还被自己逼着抢棉花。

于是给摘了很多豆子煮给他吃,结果回家却发现孙子断气了,原因是吃豆子撑的,因为苦根哪里吃过那么好吃的豆子,所以都吃光了。

最后徐福贵落得一个人,按理他也应该随那么多的亲人而去,但是小说的重点就在这里,最后他承受了所有的苦难,也原谅了命运的不公,用分得一亩半地后积累的一些钱在路上一个屠夫刀下救下了一头老牛,从此和老牛相依为命,耕田劳作继续活下去。

这就是余华先生笔下的《活着》很残酷也很现实。以时间为方式写出徐富贵活着的方式,命运是如此多灾多难的艰辛,给人难以想象的沉痛,然而徐福贵努力选择了继续,这里面有活着的勇气和意志。

同时余华先生的《活着》让我想起了海明威先生的《老人与海》。

想起了那个老人在几十天未捕到一条大鱼的情况下依然坚持天天出海,他相信他是一个好渔夫,他相信自己一定可以钓上最大的鱼。

他终于捕到了一条和他一样勇敢有意志力的鱼。他和这条优秀的鱼之间展开了几天几夜的较量,被鱼带去更远的海域,被绳缆勒破了胳膊手臂,被折腾到力气殆尽。

终于老人战胜了那条优秀的鱼,可是当他要胜利而归时遇上了鲨鱼群,为了护卫他的这条鱼老人与鲨鱼展开了更为残酷的战斗。

最后的最后,那条被捕的鱼被鲨鱼吃的只剩一条骨头,他还是坚持将这条鱼骨带回了岸。

有人说老人还是失败了但是这样的勇气有几个人有呢?又有几个人还能持之以恒的去和命运做斗争。

老人是胜利的他的精神让人肃然起敬。此时的徐福贵也让我肃然起敬,尽管他曾经也浑浑噩噩的混世。

徐福贵单纯的世界观在经历了不同的时代后,仍然奇迹般的活了下来。

中国的战争,“大跃进”,直到文化革命,这些灾难给了徐福贵沉痛的命运打击,然而残酷的现实里他要活着,就算晚年落寞,生活孤独下仍然和一头老牛不寂寞的活,勇敢的活。

或许这就是“活着”本身的力量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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