抑郁症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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心碎虔rl
2022-01-29 · 超过71用户采纳过TA的回答
知道答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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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分析:不影响工作的,用人单位不可以此解除劳动者。但是,劳动者因患有抑郁症无法继续工作的,劳动者享受的医疗期结束后,仍然无法工作的,用人单位可以提出解除劳动关系合法,但是需要支付经济补偿金和医疗补助金。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六条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第三十九条 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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