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自然人的民事权利能力始于出生终于死亡因此死者不享有人格权对死者进行侮辱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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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然人的民事权利能力始于出生终于死亡。但是对于盗窃、侮辱、故意毁坏尸体、尸骨、骨灰的,触犯盗窃、侮辱、故意毁坏尸体、尸骨、骨灰罪,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零二条 盗窃、侮辱、故意毁坏尸体、尸骨、骨灰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十三条 自然人从出生时起到死亡时止,具有民事权利能力,依法享有民事权利,承担民事义务。
第十四条 自然人的民事权利能力一律平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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