跟骨粉碎性骨折能评几级伤残
根据劳动能力鉴定的相关规定,跟骨粉碎性骨折可以被认定为九级或十级伤残,还应当以鉴定书结果为准。
法律依据:《劳动能力鉴定职工工伤与职业病致残等级分级》
5.9九级
5.9.1定级原则 器官部分缺损,形态异常,轻度功能障碍,无医疗依赖或者存在一般医疗依赖,无生活自理障碍。
5.9.2九级条款系列 凡符合5.9.1或下列条款之一者均为工伤九级。24)髌骨、跟骨、距骨、下颌骨、或骨盆骨折内固定术后;
5.10十级 5.10.1定级原则 器官部分缺损,形态异常,无功能障碍,无医疗依赖或者存在一般医疗依赖,无生活自理障碍。
12)身体各部位骨折愈合后无功能障碍或轻度功能障碍者。
跟骨骨折保守治疗,根据《劳动能力鉴定 职工工伤与职业病致残等级》(GB/T 16180—2014)5.10.2十级12)“身体各部位骨折愈合后无功能障碍或轻度功能障碍”之规定,可评定为十级伤残;跟骨骨折内固定术后,根据《劳动能力鉴定 职工工伤与职业病致残等级》(GB/T 16180—2014)5.9.2九级24)“髌骨、跟骨、距骨、下颌骨或骨盆骨折内固定术后”之规定,可评定为九级伤残;跟骨骨折保守治疗或内固定治疗,未遗留足弓结构破坏,未达《人体损伤致残程度分级》标准,不予评定伤残等级;跟骨骨折保守治疗或内固定术后,遗留跟骨畸形愈合或足弓结构破坏,根据《人体损伤致残程度分级》5.10.6十级17)“一足跟骨粉碎性骨折畸形愈合”或18)“一足足弓结构部分破坏”之规定,可评定为十级伤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