双师型教师认定程序
双师型教师认定程序如下:
1、个人申请11月14日前,申请认定“双师双能型”教师资格的教师,填写《乐山师范学院“双师双能型”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向所在教学院提出书面申请,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
职能部门及教辅单位的申请人直接报教师事务中心。2017-2021年已认定为“双师双能型”教师的不再提交申请。
2、教学院审核11月15日前,各教学院组织相关人员对申请教师的材料以及专业素质和技术能力进行审查和考核,提出初审意见,填写《乐山师范学院“双师双能型”教师资格认定汇总表》(附件3),连同申报材料报教师事务中心。
3、会审评定11月20日前,人事部联合教学部、科研部、校地合作处等部门对上报材料进行审核并提出审核意见。
4、学校认定11月25日前,人事部将审核意见提交学校审定后公布。
严格标准要求。坚持把师德师风作为衡量“双师型”教师能力素质的第一标准,强化对思想政治素质和师德素养的考察,师德考核不合格者在影响期内不得参加“双师型”教师认定,已认定的应予以撤销。
要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遵循教育规律和技术技能人才成长规律,做到工学结合、知行合一、德技并修。要突出对理论教学和实践教学能力的考察,注重教学改革和专业建设实绩。要熟悉行业企业情况,具有相应的专业技能,以及行业企业工作经历或实践经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