副主任药师报考条件最新规定
副主任药师报名条件如下:
具有相应专业大学专科学历,取得主管药师资格后,从事本专业工作满7年;或具有相应专业大学本科学历,取得主管药师资格后,从事本专业工作满5年。
或具有相应专业硕士学位,认定主管药师资格后,从事本专业工作满4年;或具有相应专业博士学位,认定主管药师资格后,从事本专业工作满2年。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在申报高级专业技术资格时可不受从事本专业工作年限的限制:
获国家自然科学奖、国家技术发明奖、国家科技进步奖的主要完成人;获省部级科技进步二等奖及以上奖项的主要完成人。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申报:
发生医疗事故未满3年的。
发生医疗差错未满1年的。
专业能力要求:
(1)熟练掌握临床药学、药理学、药剂学、临床药理学等 药学专业基础理论和专业知识,熟悉药学专业相关的法律、法规、 标准与技术规范,熟悉药学专业相关指南、专家共识、国内外现 状及发展趋势,能将新理论、新知识、新技术用于药学服务实践。
(2)熟悉临床用药的基本特点,能参与制定药物治疗方案,对临床用药结果作出准确分析,及时发现处方和医嘱中出现的各 种不合理用药现象,提出临床用药调整意见。
(3)具有药品质量管理、药品调剂、药学门诊服务、药物 重整服务、药学监护服务、用药教育服务、药学信息服务等实践 能力,能正确指导下级药师开展药学服务工作。
(4)重点从技术能力、质量安全等维度进行评价,将药学 监护率、药物治疗案例数、业务管理项目数、药品质量报告数、 患者安全案例数等作为重要指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