适用热因热用治则的是
包括热因热用、寒因寒用、塞因塞用、通因通用。
反治是指疾病的临床表现与其本质不相一致情况下的治法,采用的方法和药物与疾病的证象是相顺从的,又称为“从治”。
《素问·至真要大论》说:“微者逆之,甚者从之”、“ 逆者 正治,从者反治”。 是指 反治法 一般多属病情发展比较复杂,病势危重,出现假象症状了才可运用。 其具体应用有:热因热用、寒因寒用、塞因塞用、通因通用。
具体介绍:
(1)热因热用:即以热治热,是指用热性药物来治疗具有假热征象的病证。适用于阴盛格阳的真寒假热证。
(2)寒因寒用:即以寒治寒,是指用寒性药物来治疗具有假寒征象的病证。适用于阳盛格阴的真热假寒证。
(3)塞因塞用:即以补开塞,指用补益方药来治疗具有闭塞不通症状的病证。适用于体质虚弱,脏腑精气功能减退而出现闭塞症状的真虚假实证。
如血虚的经闭、肾阳虚的尿少癃闭、脾虚的纳呆和脘腹胀满病证、年老或久病精血津液不足的便秘等,均应以补益药进行治疗。
(4)通因通用:即以通治通,指用通利之方药治疗具有实性通泄症状的病证。适用于因实邪内阻出现通泄症状的真实假虚证。如食积所致的腹痛,泻下不畅,热结旁流;瘀血所致的崩漏;膀胱湿热所致的尿频、尿急、尿痛等病证。
其治疗可分别采用消导泻下、清热泻下、活血祛瘀,以及清利膀胱湿热等方法,即属“通因通用”之运用。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医药法》
第三条 中医药事业是我国医药卫生事业的重要组成部分。国家大力发展中医药事业,实行中西医并重的方针,建立符合中医药特点的管理制度,充分发挥中医药在我国医药卫生事业中的作用。
解析:寒病见热象,符合了反治中“热因热用”的原则,依据病证外在假象而治,用热性药物治疗具有假热征象的病证
。寒病见寒象,符合了正治中“寒则热之”的原则,用温热药来治疗寒性病证的方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