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钱与舍生而取义文言文翻译
1. 古文 舍生取义 原文
鱼我所欲也
【作者】孟子(一说为其弟子所记录) 【朝代】先秦
译文对照
鱼,我所欲也;熊掌,亦我所欲也。二者不可得兼,舍鱼而取熊掌者也。生,亦我所欲也;义,亦我所欲也。二者不可得兼,舍生而取义者也。生亦我所欲,所欲有甚于生者,故不为苟得也;死亦我所恶,所恶有甚于死者,故患有所不避也。如使人之所欲莫甚于生,则凡可以得生者何不用也?使人之所恶莫甚于死者,则凡可以避患者何不为也?由是则生而有不用也,由是则可以避患而有不为也。是故所欲有甚于生者,所恶有甚于死者。非独贤者有是心也,人皆有之,贤者能勿丧耳。
一箪食,一豆羹,得之则生,弗得则死。呼尔而与之,行道之人弗受;蹴尔而与之,乞人不屑也。万钟则不辨礼义而受之,万钟于我何加焉!为宫室之美,妻妾之奉,所识穷乏者得我与?乡为身死而不受,今为宫室之美为之;乡为身死而不受,今为妻妾之奉为之;乡为身死而不受,今为所识穷乏者得我而为之;是亦不可以已乎?此之谓失其本心。
2. 古文“舍生取义”的原文翻译是什么
翻译如下: 鱼是我所喜爱的,熊掌也是我所喜爱的,如果这两种东西不能同时都得到的话,那么我就只好放弃鱼而选取熊掌了。
生命是我所喜爱的,道义也是我所喜爱的,如果这两样东西不能同时都具有的话,那么我就只好牺牲生命而选取道义了。生命是我所喜爱的,但我所喜爱的还有胜过生命的东西,所以我不做苟且偷生的事;死亡是我所厌恶的,但我所厌恶的还有超过死亡的事,所以有的灾祸我不躲避。
如果人们所喜爱的东西没有超过生命的,那么凡是能够用来求得生存的手段,哪一样不可以采用呢?如果人们所厌恶的事情没有超过死亡的,那么凡是能够用来逃避灾祸的坏事,哪一桩不可以干呢?采用某种手段就能够活命,可是有的人却不肯采用;采用某种办法就能够躲避灾祸,可是有的人也不肯采用。由此可见,他们所喜爱的有比生命更宝贵的东西(那就是“义”);他们所厌恶的,有比死亡更严重的事(那就是“不义”)。
不仅贤人有这种本性,人人都有,只不过有贤能的人不丧失罢了。 一碗饭,一碗汤,得到它就能活下去,不得到它就会饿死。
可是轻蔑地呼喝着给人吃,饥饿的行人也不愿接受;用脚踢给别人吃,乞丐也因轻视而不肯接受。 高官厚禄却不辨是否合乎礼义就接受了它。
这样,高官厚禄对我有什么好处呢?是为了住宅的华丽,妻妾的侍奉和认识的穷人感激我吗?以前(有人)宁肯死也不愿接受,现在(有人)却为了住宅的华丽却接受了它;以前(有人)宁肯死也不愿接受,现在(有人)却为了妻妾的侍奉却接受了它;以前(有人)宁肯死也不愿接受,现在(有人)为了认识的穷人感激自己却接受了它。这种做法不是可以让它停止了吗?这就叫做丧失了人所固有的本性。
原文如下: 鱼,我所欲也;熊掌,亦我所欲也,二者不可得兼,舍鱼而取熊掌者也。生,亦我所欲也;义,亦我所欲也。
二者不可得兼,舍生而取义者也。生亦我所欲,所欲有甚于生者,故不为苟得也。
死亦我所恶,所恶有甚于死者,故患有所不辟也。如使人之所欲莫甚于生,则凡可以得生者何不用也。
使人之所恶莫甚于死者,则凡可以辟患者何不为也!由是则生而有不用也;由是则可以辟患而有不为也。是故所欲有甚于生者,所恶有甚于死者。
非独贤者有是心也,人皆有之,贤者能勿丧耳。 一箪食,一豆羹,得之则生,弗得则死。
呼尔而与之,行道之人弗受;蹴尔而与之,乞人不屑也。 万钟则不辩礼义而受之,万钟于我何加焉!为宫室之美,妻妾之奉,所识穷乏者得我与?乡为身死而不受,今为宫室之美为之;乡为身死而不受,今为妻妾之奉为之;乡为身死而不受,今为所识穷乏者得我而为之:是亦不可以已乎?此之谓失其本心。
此篇选自《孟子·告子上》。(《十三经注疏》,中华书局1980年版),题目是编者加的。
《孟子·告子》记录了孟子和其学生告子(一说是墨子的学生)之间有关人性道德的讨论;和《论语》类似;是孟子“性善论”思想较为完整的体现。连带的是仁义道德与个人修养的问题。
对精神与物质、感性与理性、人性与动物性等问题也有所涉及。全篇共20章。
本文用了比喻论证,对比论证和举例论证。 比喻论证:本文一开头就用了比喻论证,把生和死的选择比喻为鱼和熊掌的选择。
举例论证:一箪食,一豆羹,得之则生,弗得则死,呼尔而与之,行道之人弗受;蹴尔而与之,乞人不屑也; 对比论证:第三段整段用了对比论证,把现在情况和以前的情况作对比。 孟子(前372年-前289年),名轲,字子舆(待考,一说字子车或子居)。
战国时期邹国(今山东邹城)人,鲁国庆父后裔。中国古代著名思想家、教育家,战国时期儒家代表人物。
著有《孟子》一书。孟子继承并发扬了孔子的思想,成为仅次于孔子的一代儒家宗师,有“亚圣”之称,与孔子合称为“孔孟”。
其记录战国时思想家、教育家、政治家、孟轲及其弟子万章等人的政治、教育、哲学、伦理等思想观点和政治活动的书,现存七篇。261章,3.5万多字。
也是“四书”之一,是中国儒家经典的书籍。 政治主张:“仁政”“民贵君轻”,主张和平,反对战争。
《 孟子 》是儒家经典之一,四书之一。现存七篇,二百六十一章,约8.5万字。
是孟子和几位弟子共同撰写的,是孟子讲学游说言论的记录。内容包括孟子的言行,政治学说以及关于哲学,伦理,教育思想等方面问题的论争。
文章说理透彻,气势磅礴,语言流畅,且富于感 *** 彩。 孟子师承子思(一说是师承自子思的学生),继承并发扬了孔子的思想,成为仅次于孔子的一代儒家宗师,与孔子并称为“孔孟”。
孟子曾仿效孔子,带领门徒游说各国。但是不被当时各国所接受,退隐与弟子一起著述。
有《孟子》七篇传世,篇目为:《梁惠王》上、下;《公孙丑》上、下;《滕文公》上、下;《离娄》;《万章》上、下;《告子》上、下;《尽心》上、下。e69da5e6ba903231313335323631343130323136353331333363396339其学说出发点为性善论,提出“仁政”、“王道”,主张德治。
南宋时朱熹将《孟子》与《论语》、《大学》、《中庸》合在一起称“四书”。从此直到清末,“四书”一直是科举必考内容。
孟子的文。
3. “二者不可得兼,舍生而取义者也”怎么翻译
“二者不可得兼,舍生而取义者也”的翻译是:
如果这两种东西不能同时都得到的话,那么我就只好牺牲生命而选取道义了。
出处:《鱼我所欲也》——《孟子·告子上》
作者:孟子
朝代:先秦
原文:
鱼,我所欲也;熊掌,亦我所欲也。二者不可得兼,舍鱼而取熊掌者也。生,亦我所欲也;义,亦我所欲也。二者不可得兼,舍生而取义者也。生亦我所欲,所欲有甚于生者,故不为苟得也;死亦我所恶,所恶有甚于死者,故患有所不避也。如使人之所欲莫甚于生,则凡可以得生者何不用也?使人之所恶莫甚于死者,则凡可以避患者何不为也?由是则生而有不用也,由是则可以避患而有不为也。是故所欲有甚于生者,所恶有甚于死者。非独贤者有是心也,人皆有之,贤者能勿丧耳。
赏析:
孟子先用人们生活中熟知的具体事物打了一个比方:鱼是我想得到的,熊掌也是我想得到的,在两者不能同时得到的情况下,我宁愿舍弃鱼而要熊掌;生命是我所珍爱的,义也是我所珍爱的,在两者不能同时得到的情况下,我宁愿舍弃生命而要义。孟子把生命比作鱼,把义比作熊掌,认为义比生命更珍贵就像熊掌比鱼更珍贵一样,这样就很自然地引出了“舍生取义”的主张。这个主张是全篇的中心论点。
4. 文言文取义成仁的翻译
文天祥临刑的时候很从容,对看守他的士兵说,“我的事情完结了,心中无愧了!”,朝南方跪拜而死!几天之后他的妻子欧阳氏来替文天祥收尸,面容和活着一样,享年47。
他的衣服里有一篇赞问写道:孔子说成仁,孟子说取义,只有他将道义发挥到极致,所以仁德也到了极致,读圣贤的书籍为了学习什么呢,那么从今往后,就几乎没有什么可惭愧的了。
原文
天祥临刑殊从容,谓吏卒曰:"吾事毕矣。"南山拜而死。数日,其妻欧阳氏收其尸,面如生,年四十七。其衣带中有赞曰:"孔曰成仁,孟曰取议,惟其义尽,所以仁至。读圣贤书,所学何事,而今而后,庶几无愧。"
扩展资料
文天祥,宝祐四年(1256年)进士第一。开庆元年(1259年),补授承事郎、签书宁海军节度判官。咸淳六年(1270年)四月,任军器监、兼权直学士院,因草拟诏书有讽权相贾似道语,被罢官。德祐元年(1275年),元军沿长江东下,文天祥罄家财为军资,招勤王兵至5万人,入卫临安。旋为浙西、江东制置使兼知平江府。
遣将援常州,因淮将张全见危不救而败,退守余杭。旋任右丞相兼枢密使,奉命赴元军议和,因面斥元丞相伯颜被拘留,押解北上途中逃归。五月,在福州与张世杰、礼部侍郎陆秀夫、右丞相陈宜中等拥立益王赵昰为帝,建策取海道北复江浙,为陈宜中所阻,遂赴南剑州(今福建南平)聚兵抗元。
景炎二年(1277年)五月,再攻江西,终因势孤力单,败退广东。祥兴元年(1278年)十二月,在五坡岭(今广东海丰北)被俘。次年,元朝蒙、汉军都元帅张弘范将其押赴厓山(今新会南),令招降张世杰。文天祥拒之,书《过零丁洋》诗以明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