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法考客观题每日一练【知识产权法】-多项选择题【1.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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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多项选择题
1.甲公司生产“美多”牌薰衣草保健枕,“美多”为注册商标,薰衣草为该枕头的主要原料之一。其产品广告和包装上均突出宣传“薰衣草”,致使“薰衣草”保健枕被消费者熟知,其他厂商也推出“薰衣草”保健枕。后“薰衣草”被法院认定为驰名商标。下列哪些表述是正确的?(2013/三/65)
A.甲公司可在一种商品上同时使用两件商标
B.甲公司对“美多”享有商标专用权,对“薰衣草”不享有商标专用权
C.法院对驰名商标的认定可写入判决主文
D.“薰衣草”叙述了该商品的主要原料,不能申请注册
参考答案
1.【考点】商标注册程序(注册申请);取得商标权的途径;驰名商标的认定;商标注册的条件
【答案】AB。解析:法律没有限制规定企业不能在同一种商品上使用两件商标。A项正确,当选。
《商标法》第三条第一款规定,“经商标局核准注册的商标为注册商标,包括商品商标、服务商标和集体商标、证明商标;商标注册人享有商标专用权,受法律保护”。本题中,“薰衣草”虽然被认定为驰名商标,但是因为没有注册,故甲公司对“薰衣草”不能享有商标专用权。B项正确,当选。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涉及驰名商标保护的民事纠纷案件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三条规定,“在涉及驰名商标保护的民事纠纷案件中,人民法院对于商标驰名的认定,仅作为案件事实和判决理由,不写入判决主文;以调解方式审结的,在调解书中对商标驰名的事实不予认定”。C项错误,不当选。
《商标法》第十一条规定,“下列标志不得作为商标注册:(一)仅有本商品的通用名称、图形、型号的;(二)仅仅直接表示商品的质量、主要原料、功能、用途、重量、数量及其他特点的;(三)缺乏显著特征的。前款所列标志经过使用取得显著特征,并便于识别的,可以作为商标注册”。叙述性标志一般不能申请注册,但通过使用被消费者熟知获得了显著性后可以申请注册。D项错误,不当选。
故本题选AB。 更多 法律职业资格考试
1.甲公司生产“美多”牌薰衣草保健枕,“美多”为注册商标,薰衣草为该枕头的主要原料之一。其产品广告和包装上均突出宣传“薰衣草”,致使“薰衣草”保健枕被消费者熟知,其他厂商也推出“薰衣草”保健枕。后“薰衣草”被法院认定为驰名商标。下列哪些表述是正确的?(2013/三/65)
A.甲公司可在一种商品上同时使用两件商标
B.甲公司对“美多”享有商标专用权,对“薰衣草”不享有商标专用权
C.法院对驰名商标的认定可写入判决主文
D.“薰衣草”叙述了该商品的主要原料,不能申请注册
参考答案
1.【考点】商标注册程序(注册申请);取得商标权的途径;驰名商标的认定;商标注册的条件
【答案】AB。解析:法律没有限制规定企业不能在同一种商品上使用两件商标。A项正确,当选。
《商标法》第三条第一款规定,“经商标局核准注册的商标为注册商标,包括商品商标、服务商标和集体商标、证明商标;商标注册人享有商标专用权,受法律保护”。本题中,“薰衣草”虽然被认定为驰名商标,但是因为没有注册,故甲公司对“薰衣草”不能享有商标专用权。B项正确,当选。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涉及驰名商标保护的民事纠纷案件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三条规定,“在涉及驰名商标保护的民事纠纷案件中,人民法院对于商标驰名的认定,仅作为案件事实和判决理由,不写入判决主文;以调解方式审结的,在调解书中对商标驰名的事实不予认定”。C项错误,不当选。
《商标法》第十一条规定,“下列标志不得作为商标注册:(一)仅有本商品的通用名称、图形、型号的;(二)仅仅直接表示商品的质量、主要原料、功能、用途、重量、数量及其他特点的;(三)缺乏显著特征的。前款所列标志经过使用取得显著特征,并便于识别的,可以作为商标注册”。叙述性标志一般不能申请注册,但通过使用被消费者熟知获得了显著性后可以申请注册。D项错误,不当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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