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学思维的逻辑方法
科学思维的逻辑方法,如下:
比较:比较是确定对象之间的共同点和差异点的一种逻辑思维方法,是科学思维对由观察与实验获得的感性材料进行逻辑加工的初步方法。
分类:在比较的基础上,将具有共同点的事物归为一类,将具有差异点的事物。分为不同的类.从而将体态万千的事物划分为具有一定从属关系的不同等级层次的系统,叫分类。
分析:把研究对象分为各个组成部分,然后将其分别加以研究,以达到对事物内部结构和本质的认识的一种思维方法。
综合:就是将研究对象的各个部分,各个方面,各种因素联系起来加以研究,从而在整体上认识,把握事物的本质和规律的一种思维方法。
归纳:是科学思维由个别到一般的推理形式和研究方法。
归纳推理有以下几种类型:完全归纳法、不完全归纳法、简单枚举法、科学归纳法、挈合法(求同法)、差异法(求异法)、共变法、剩余法。
演绎:它是由普遍性的前提推出特殊性结论和推理。
演绎推理有三段论:假言推理和选言推理等形式。三段法、假言推理、肯定式、否定式、选言推理、肯定否定式、否定肯定式。演绎推理最常见的是直言三段论形式其意义是由普通的原理到特殊事实的推理,即以普通的原理为前提,以特殊事实为结论.由大前提,小前提和结论组成。
为了从已知判断推出新的判断,有两个基本条件必须遵守:一是大前提和小前提的判断必须是真实的;二是推理过程必须符合正确的逻辑形式和规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