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始皇创立的制度有哪些?
公元前221年,秦始皇在统一六国以后就着手建立和健全专制主义的中央集权制度,以巩固其对全国的统治,且彻底打破了传统的贵族分封制,奠定了古代大一统王朝制定的基础,提高了行政效率,强化了对地方的统治,但明清时期,制度的强化,严重阻碍了资本主义萌芽的发展,从而阻碍了中国社会的转型。
1、皇帝制
秦王嬴政统一全国后,认为自己德高三皇,功超五帝,王的称号已不能显示他的至高无上的权势和地位,于是更改名号,把古代传说中的三皇、五帝的称号合而为一,号称"皇帝"。从此,皇帝便成为封建国家最高统治者的称号。此外,还规定皇帝自称"朕",命称"制",令称"诏",印称"玺"。废除子议父、臣议君的"谥法",规定皇帝按照世代排列,第一代称始皇帝,后世以二世、三世计,以至"传之无穷"。这些规定都表明皇帝的神圣地位和至高无上的权力。也使皇帝将国家的司法,立法和行政,军事等大权总揽于一人之手。
2、三公九卿制
秦朝的中央机关实"三公九卿"制。三公是丞相、太尉、御史大夫,分管政务、军事和监察。三公之间互不统属,相互制约,都直接为皇帝负责,使权力集中于皇帝一身。三公之下设九卿,具体是:奉常,掌管宗庙礼仪;卫尉,掌管皇宫保卫;郎中令,掌管宫廷警卫;太仆,掌管宫廷车马;典客,处理少数民族事务及外交;廷尉,负责司法;治粟内史, 负责租税和全国财政;宗正,管理皇室亲族内部事务;少府,掌管全国山河湖海税收和手工业制造;廷尉,负责司法和首都警卫三公九卿均由皇帝任免,概不世袭。
3、郡县制
在地方行政机构上,秦始皇彻底废除了古代的分封制度,把战国时期已经实行的郡县制推行到全国,还建立了一整套地方各级官僚体系。叫郡县制,如郡设郡守、郡尉和监御史,分别掌管政务、军事和监察。一郡之内辖若干县,县设县令或县长,此外还有县尉、县丞。一县之内再分为若干乡,乡之下有亭、里等,构成了一套严密的地方机构。
秦始皇所创立的上述专制主义的中央集权制度,基本上被后代的封建统治者所继承。
扩展资料:
封建专制主义中央集权的萌芽与实践
萌芽:理论上,韩非子最先提出建立封建专制主义中央集权的君主专制国家。
实践:秦国商鞅变法,规定废分封,行县制 “ 燔诗书而明法度”,实行中央集权制度。
一、建立于秦朝:
内容:秦统一后,为了巩固统治,建立了专制主义中央集权制度。确立皇帝制、在中央实行三公九卿制、在地方实行郡县制,并颁布秦律。统一度量衡、货币和文字。焚书坑儒加强思想控制。以法为教,以吏为师。
特点:把专制主义的决策方式和中央集权的政治制度有机地结合起来,权利高度集中成为秦朝统治的最基本特征。
二、巩固于西汉:
内容:西汉改革管制,组成内朝和外朝,加强皇权。实行刺史制度,加强对地方官僚的控制。颁布推恩令和附益之法,解决王国问题。实行“罢黜百家,独尊儒术”使儒学成为西汉的统治思想。
特点:强化了皇权。重新加强了中央对地方的直接统治。将儒家思想改造为适应封建专制主义的中央集权需要的指导思想。
三、完善于隋唐:
内容:实行三省六部制,使封建官僚机构形成完整严密的体系,将宰相的权利一分为三从而消弱了相权,加强了皇权。创立和完善了科举制,扩大了官吏来源,提高了官员的文化素质,加强了中央集权,调整和健全了府兵制,有利于加强中央集权,不易 形成将帅用兵的自重局面。
特点:用分权的办法加强皇权。官员选拔规范化、制度化,考试成绩取代了门第出身。 [8]
四、加强于宋元:
北宋:集中军权。设三衙统领禁军,并与枢密院互相牵制;实行更戍法,以防武将专权。
1、集中行政权。设参知政事、枢密使、三司使分割宰相的行政权、军权和财权;派文官做知州,知州设通判,二者互相牵制。
2、集中财权。在各路设转运使,管理地方财政。
3、集中司法权。中央派文官担任地方司法职员。
通过以上措施,皇帝掌握了从中央到地方的军事、财政、行政和司法大权,铲除了封建藩镇割据的基础,加强了中央集权。
元朝:在中央健全了中央官制, 设中书省、枢密院、和御史台,分管行政、军事和监察事物;设宣政院,统领宗教事务和管辖西藏地区。在地方,实行行省制度。 [8]
特点:强干弱枝(北宋);在中央分权基础上的地方分权(北宋);地方行政体系有了重大发展(元)和;建立了中央政府对边疆地区的直辖管理制度(元)
(在皇权与相权方面,唐朝和北宋均通过分权的方式来削弱宰相的权利。唐朝实行三省六部制,将宰相的权力一分为三。北宋设参知政事、枢密使、三司使分割宰相的行政、军权、财权。元朝时,废三省,施行一省制,即中书省,长官为宰相由此宰相地位逐渐位高权重,威胁皇权。于是,明朝建立后,裁撤中书省,废除丞相也就成为必然。由此可见,皇权和相权的矛盾在唐朝、北宋、明朝尤为突出。)
五、强化于明清
明朝:初期主要在中央,并废丞相权分六部;地方实行三司分权。改大都督府为五军都督府,统兵权和调兵权分离。制定《大明律》,厂卫特务机构,实行八股取士,加强思想控制。又设内阁(明朝设立的内阁是封建主义君主专制的产物,英国的内阁是资本主义民主政治的产物)
清朝:沿用了明朝的内阁和六部。增设军机处,标志着我国封建君主专制主义中央集权制度发展到顶峰。又大兴文字狱。
特点:皇权空前强化,封建专制主义中央集权制度发展到顶峰。
结束于1912年(溥仪退位):辛亥革命推翻了清朝统治,结束了中国两千多年的封建君主专制制度。
封建专制主义中央集权制度的作用
一、积极作用(明清之前):
1、 利于多民族封建国家的建立、巩固和发展,利于维护祖国统一与领土完整。
2、能有效地组织人力、物力和财力从事大规模的生产活动和经济建设以及救灾行动,利于社会经济的发展。
3、在统一的环境下,利于各民族的融合,利于各地区的经济文化交流。
二、消极作用:
1、皇权专制极易形成暴政、腐败现象,是阻碍历史发展的因素。
2、在思想上表现为独尊一家,钳制了思想,压抑了创造力。
3、 助长了官僚作风和贪污腐败之风。
4、 在封建社会末期,阻碍了新兴的资本主义生产关系萌芽的发展,束缚了社会生产力的发展,妨碍了中国社会的进步。
参考资料:百度百科-中央集权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