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汉末年地方行政制度发展的特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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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12-21 · 超过12用户采纳过TA的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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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汉实行三公九卿制,始于秦,目的在于加强中央集权,其特点是确立皇权至高无上地位,丞相、御史大夫和太尉“三公”与分掌国家朝廷各项行政事务 “九卿”职权分开,是专制主义中央集权制度起步的标志,对以后历代王朝的政治体制产生了深远影响。
汉武帝时改革了中央官制,把中央官员分为外朝官、内朝官。外朝官有丞相及丞相之下的各六百石官。而内朝官,或称中朝官,包括大司马和左、右、前、后将军,尚书,以及侍中、散骑、诸吏、诸郎、博士等。
所谓内朝官或中朝官就是由皇帝直接差遣,而不专任行政职务的,与行政性质的正规官称的外朝官相对而言的。
二、地方制度:群国并行制
西汉,在地方上继承秦朝的郡县制,同时又分封同姓诸侯国,郡国两制并行。因为刘邦认为秦朝灭亡的原因是因为缺少没有同姓诸侯王的护驾,同时设置封国也有利于平衡各方势力,有利于社会稳定。
文景两代相继执行的“以亲制疏”和“众建诸侯”之策,使王国数目增多,领域缩小;景帝悉收王国支郡以属中央,又使汉郡数目激增,至景帝中元六年(前144),共有王国二十五(西汉一代王国最高数),汉郡四十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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